艮为山卦 地位:老阴|人位:少阳|天位:少阴|错卦:兑为泽|综卦:震为雷|交互卦:雷水解
【周易下经】第52卦-艮卦䷳艮卦为山(艮下艮上)-(宋)司馬光撰《溫公易說•卷四》
䷳【艮下艮上】
艮其背,不獲其身;行其庭,不見其人,无咎。
彖曰:艮,止也。時止則止,時行則行,動静不失其時,其道光明。艮其止,止其所也。上下敵應,不相與也。是以不獲其身,行其庭不見其人,无咎也。
象曰:兼山,艮;君子以思不出其位。
初六,艮其趾,无咎,利永貞。
象曰:艮其趾,未失正也。
其位則下也,其事則初也。止而不行,何咎之有?抑君子于其所止,不可不謹擇也。止于永貞,利莫大焉。
六二,艮其腓,不拯其隨,其心不快。
象曰:不拯其隨,未退聽也。
九三,艮其限,列其夤,厲熏心。
象曰:艮其限,危熏心也。
**,艮其身,无咎。
象曰:艮其身,止諸躬也。
六五,艮其輔,言有序,悔亡。
象曰:艮其輔,以中正也。
凡剛柔當位,正之象也。孔子贊乾之九二龍德而正中,艮之六五曰以中正,何也?曰:艮六五,文之誤也,當云以正中也。正中者,正得其中,非既正又中也。然則二爻其為不正乎?曰:非謂其然也。中正者,道之貫也,相須而成,相輔而行者也。
上九,敦艮,吉。
象曰:敦艮之吉,以厚終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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