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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清)牛钮撰《御製日讲易经解义•卷十三》第57卦-巽卦:巽卦为风(巽下巽上)

巽卦(巽卦为风)【巽宫上世卦|巽上:错震综兑-先天:西南-后天:东南|巽下:错震综兑|先天:西南|后天:东南|天位:太阳|人位:少阴|地位:少阳】 巽以順乎人情,如風之動。風無微而不入,以為天之號令,故有風以先之,復有風以隨之。上巽以象君之出命,下巽以象民之從命。論成卦,則以初四之柔為主。論六爻,則以二五之剛為重。蓋巽本取柔之卑伏,然當巽之時,陽亦用巽道,以懷服乎下,故史巫紛若,先庚後庚,皆有丁寧詳審之意焉。總之巽之為卦,以居中得位為善。二得中而失位,三四得位而失中,初與上則中位俱失,唯以九居五位乎中正,所以吉無不利,而為申命之主。蓋陰始生而陽順之,二五其最近者也。剛而有巽義,所謂剛巽乎中正也。二五據用事之地,而初四處其下,無違乎教命,所謂柔皆順乎剛也。 巽,小亨,利有攸往,利見大人。 此卦上下皆巽,以一陰伏於二陽之下,其象為風,其性能巽以入,故名為巽。卦辭言,人有所為,自用則小,而資人則大也。 文王繫巽彖辭曰:凡天下之事,陽剛有任事之力,陰柔無幹理之才。此卦以陰為主,才力不足,未克大有所為,僅可以小亨耳。幸能以陰從陽,則己於人無所拂,人於己有所資,事可立,功可成,而利有攸往也。然必所從者為陽剛中正之大人,乃為得其正,而有利見之益,可不慎歟。 按:八卦之重,上經先乾次坤,先坎次離。下經先震艮,次巽兌,皆崇陽也。巽次旅,旅曰「小亨」,離之一陰,順乎上下之二陽也;巽曰「小亨」,巽之一陰,上從乎二五之陽也。從陽則利,不從陽則不利。可見陽為貴,而陰為賤矣。聖人示陰以從陽之利,正欲其安為賤之分也哉。 《彖》曰:重巽以申命,剛巽乎中正而志行,柔皆順乎剛,是以小亨,利有攸往,利見大人。 此《彖傳》,是釋巽彖辭,以明剛柔有相資之義也。剛巽乎中正而志行,指九五。柔,指初六、**。 孔子釋巽彖辭曰:此卦上下皆巽,是重巽也。巽之義為入,重巽則深入之至矣。夫人君之入人,莫重乎命令。巽則人君所以施命而告四方者,不厭反覆丁寧之詳,有以直入乎人之隱,此重巽乃為申命也。卦辭言「小亨,利有攸往,利見大人」者,蓋以卦體之九五言之。天下剛者恒不能巽順,九五剛也,而巽入乎中正之德,是為上者剛足以斷執,而出之以中,施之以正。則以一人之中,而使天下之不中者歸於中;以一人之正,而使天下之不正者歸於正。以此建中於民,表正於世,而為所欲為,則志無不行矣。又以卦體之初六、**言之,天下柔者多不能自振,今以初之柔而順二之剛,四之柔而順五之剛,則柔得剛以為助,不徒一於巽順,而可以奮發有為矣。夫柔皆順乎剛,是以小亨而利有攸往。然有五之剛巽乎中正而志行,則又為大人之象,而利見大人也。 按:剛柔不可獨用,亦不可偏廢。一於剛而不得其中,則必至暴戾而無以宜眾;一於柔而失陽之助,則必至退怯而不能自行。夫惟剛柔交濟,則不競不絿,無所施而不當矣。若徒以一陰潛伏之為巽,而不知初四有順乎陽剛之象,五有順乎中正之德,則巽之所以致亨者,豈可得而見耶。 《象》曰:隨風,巽,君子以申命行事。 此《象傳》,是言君子體巽之象,而有深入民心之政也。隨,相繼之義。 孔子釋巽象曰:風本善入之物,風行相繼,則無物不入,巽之象也。君子體之,以為訓示萬民,而命令不詳無以入斯民之志。凡事關紀綱法度之大,禮樂刑政之重,利所當興,弊所當革,必以其所行之事,先為申其命令,致丁寧反覆之詳,使自近及遠,無不曉然於上之意指,然後從而行其所命之事焉,自有以深喻乎民而無不遍矣。 按:人君出政,必有命令以布之。諄諄於言語之間,惟懼不明且盡,此何心哉?無非欲通上下之情,而始不至扞格耳。苟無真實之心,而徒鋪張於誥戒之煩,則元朔之詔,不能回廉恥之風;建中之詔,不能戢强藩之弊。雖申命何益耶!此大哉之言,必本於一哉之心也。 初六,進退,利武人之貞。 《象》曰:進退,志疑也;利武人之貞,志治也。 此一爻是言初之無斷,而示以矯偏之道也。進退,謂不果。 周公繫巽初爻曰:初六以陰居下,為巽之主,是卑巽之過,一於柔懦者也。於是凡事之來,皆退怯而不敢為,當行復止,方進復退,為進退不果之象。夫天下之事,惟斷乃成,退怯如此,曷克有濟?若以武人之貞處之,振其懦而作其氣,出其果斷以濟巽之所不及,則自不安於退而能遂其進矣,何利如之。 孔子釋初象曰:天下事之行止,皆由於志。初六之志,有所疑而不決,故欲進而不果於進也。又曰「利武人之貞」者,蓋人之志,治則決,亂則疑,苟能先治其志,而有一定之主,尚何進退不果之足患哉。 按:人之氣質,必有所偏,惟能力矯其偏,斯為善變化夫氣質。《洪範》三德,正直而外,高明者則用柔克,沈潛者則用剛克。初之柔弱不振,所謂當以剛克治之者也。聖賢敎人之法,帝王治世之權,皆不外乎此矣。 九二,巽在牀下,用史巫紛若,吉,无咎。 《象》曰:紛若之吉,得中也。 此一爻是言,二能卑巽以達其誠也。床下,謂卑者所處。古者尊者坐於床,卑者拜於床下也。史職卜筮,巫主禱祠,皆通誠意於神明者。 周公繫巽二爻曰:二以陽處陰,既不敢自安,而居下得中,又不為已甚,故能順以自持,行過乎恭矣。然由實意以達外,初非流於諂也。卑以自牧,事過乎謙矣。然本孚誠以發越,又非失之媚也。猶巽在床下,而用史巫丁寧,煩悉其辭,以道達於神明之前,此為善用其巽者也。如是,則克盡事上之道,而收格君之功。吉而无咎,又何疑焉。 孔子釋二象曰:二之用史巫紛若,而乃得吉者,何哉?以二居下體之中,為得中道,小心而不失於卑諂,巽順而不同於取容,此所以為吉也。 按

(清)牛钮撰《御製日讲易经解义•卷十三》第57卦-巽卦:巽卦为风(巽下巽上),卦,天下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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