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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7卦-巽卦䷸巽卦为风-(宋)李衡撰《周易义海撮要》

巽为风卦 地位:少阳|人位:少阴|天位:老阳|错卦:震为雷|综卦:兑为泽|交互卦:火泽睽 【周易下经】第57卦-巽卦䷸巽卦为风(巽下巽上)-(宋)李衡撰《周易義海撮要•卷六》 ䷸【巽下巽上】 巽。小亨,利有攸往,利見大人。 巽之為義,以卑巽為體,以容入為用。上下皆巽,不為違逆,君唱臣和,命令乃行。然全用卑巽,則所通非大,故曰小亨。巽悌以行,物無違拒,故利有攸往。但能用巽,无往不利。大人用巽,其道愈隆,明上下皆須用巽也。【正】 **得位,為羣陽之主,全以柔巽之德,非君子之道,故小亨而已。柔巽則无所不往,唯見大人不陷於邪,得所巽之道也。【陸】 彖曰:重巽以申命。剛巽乎中正而志行,柔皆順乎剛,是以小亨,利有攸往,利見大人。 上巽能接下,下巽能奉上,上下皆巽,命乃得行。雖上下皆巽,若命不可從,則物所不與。故又因二五之爻,剛而能巽,不失其中,所以志意得行,申其命令也。柔皆順乎剛者,剛雖巽為中正,柔若不順乎剛,何以申其命令乎?故又就初四各處卦下,柔皆順剛,无有違逆,所以敎命得申,成小亨以下之義。【正】 巽,為命令。重命令者,欲丁寧也。二得中,五得正,體兩巽,故曰剛。巽乎中正,皆據隂,故志行。隂為卦主,故小亨。【績】 蠱,所以得元亨者,以其巽而能止也。巽所以惟小亨者,以其巽而无所止也。且夫巽過而欲齊之,必至于用刑,故蠱言先甲三日,巽言先庚三日。甲主仁,庚主刑也。夫齊之以刑,不若導之以德,故蠱為元亨,巽為小亨。【牧】 柔,在下而承二,剛巽也。内巽者,命之始。外巽者,巽而逹乎外,申前之命也。九二之剛巽乎中,九五之剛巽乎中正。巽乎中正,則其剛不過,而所施當乎人心,是以志行乎上下。九二之剛巽乎中,則初六之柔順之;九五之剛巽乎中正,則**之柔順之。上下之柔皆順乎剛,則物无違者,而九二、九五之志行。九五巽乎中正而柔順之,則柔者亦得其正,而小者亨矣,豈非小者之利乎?故**利有攸往,利見大人,而其道上行,故曰是以小亨,利有攸往,利見大人。【朱】 巽之所以為巽者,初與四也。二、五雖據用事之地,而權不在焉,故曰剛巽乎中正而志行焉,言必用初與四而後得志也。權雖在初與四,而非用事之地,故曰柔皆順乎剛,是以小亨,言必順二、五而後亨也。利有攸往,為二、五用也;利見大人,見九五也。有其權而无其位,非九五之大人,孰能容之?【坡】 象曰:随風,巽;君子以申命行事。 兩風相随,非是令初,故君子則之,以申命行事。【正】 法敎百端,令行為上,貴其必從,故曰行事也。【荀】 古之為命也,必反復申明之,然後事必行。【坡】 初六:進退,利武人之貞。象曰:進退,志疑也。利武人之貞,志治也。 處令之初,未能服命,故進退疑懼,成命齊邪,莫善武人。【注】 風性動進,進欲承五,為二所據,故志以疑也。【荀】 巽在下,不能果決,進退申命。行事之初,利於勇而行之,則正也,非暴也,志行其治者也。【子】 初六以隂居陽,是不能卑巽者,進无所應,退窮在下,心无所定如此。惟利剛武之人,能用其正者。【石】 初六有其權而无其位,九二、九三之所病,故疑而進退也。小人而權在焉,則易謂之武人。武人貞其力而不正於君,志亂也。及其志治,則以貞於君為利。【坡】 九二:巽在牀下,用史巫紛若,吉,无咎。象曰:紛若之吉,得中也。 處巽之中,既在下位,而復以陽居隂,卑巽之甚,卑甚失正,則入于過咎。能以居中,施至卑於神祗,而不用之於威勢,則乃至于紛若之吉,而亡其過矣。【注】 以陽居隂,巽之太過,入于牀下,失安身之所,而非所處之正。行未違中,可以求福,故能用史巫紛若以享,則鬼神降福,吉而无咎。【陸】 處巽太過,不能申命行事,止可用之史巫。史巫薦人之誠,磬折俯仰紛紜,以巽謝于神明,故巽甚而不為之咎。蓋守中存實,謙卑可薦神獲吉。【牧】 九三:頻巽,吝。象曰:頻巽之吝,志窮也。 頻蹙不樂,窮不得已之謂。剛正而為四所乘,志窮而巽,是以吝。【注】 乘陽无據,為隂所乘,號令不行,故志窮也。【荀】 以陽處陽,在巽而不為巽者也。四為巽主,不得不承,情有不順,故頻蹙而後巽。志意窮,故自恨而已。【陸】 權始於微,物情之未然,道而之善,使樂以易,非逆而止之也。三用剛而必使由之,頻數之,令人所不與,故曰吝也。【逢】 剛不得中,又在下體之上,非能巽也。苟勉而為之,故屢失也。居巽之時,而上臨之,承乘皆重剛,則勢不得行其志矣。志窮而頻巽,是以吝。【伊】 **:悔亡,田獲三品。象曰:田獲三品,有功也。 乘剛悔也。得位承五,卑得所奉,雖以柔御剛,而依尊履正,以斯行命,必能獲強暴,遠不仁,田而有獲,莫善三品。一曰乾豆,二曰賓客,三曰充君之庖。【注】 田獲三品,喻行命有功。【正】 乘剛有悔,然居正是亡也。寡者衆之所宗,以一隂為四陽所從,如田獵之有功,所獲可以備三品也。【石】 田者,興事之大者也。三品,有功之盛者也。柔而可以大有功者,巽乎正而得所附也。【介】 隂柔无應,而乘承皆剛,宜有悔也。而四以隂居隂,得巽之正,在上體之下,居上而能下者也。居上之下,巽於上也。以巽臨下,巽於下也。其自處如此,所以悔亡。如田之獲天下之事,苟善處則悔,或可以為功矣。【伊】 九五:貞吉,悔亡,无不利,无初有終。先庚三日,後庚三日,吉。象曰:九五之吉,位正中也。 以陽居陽,損於謙巽,然秉乎中正,以宣其令,物莫之違,故曰貞吉悔亡,无不利也。化不以漸,卒以剛直,用加於物,故初皆不說。終於中正,邪道以消,故有終也。申命令謂之庚。夫以正齊物,不可

第57卦-巽卦䷸巽卦为风-(宋)李衡撰《周易义海撮要》,大人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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