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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卦-同人䷌天火同人-(宋)郭雍撰《郭氏传家易说》

天火同人 地位:少阴|人位:老阳|天位:老阳|错卦:地水师|综卦:火天大有|交互卦:天风姤 【周易上经】第13卦-同人䷌天火同人(离下乾上)-(宋)郭雍撰《郭氏傳家易說•卷二》 ䷌【离下乾上】 同人于野,亨,利涉大川,利君子貞。 同人名卦不曰同者,同大同也,大同則三才无不同矣。聖人明人道得失,必有所指,故名曰同人,不曰同也。然聖人雖行人道,而其道未嘗不同天者,蓋由同人則同天矣,人道以同人為大故也。故為君臣父子,為兄弟夫婦朋友,至于臨民為政,處己接物,凡有見于外者,無非欲盡同人之道。子思之所謂盡性,孟子之所謂盡心,其說一本于此。然天无事于人也,聖人亦同其无事于人,則不期同天而天自同矣。大舜善與人同,孔子稱其無為而治,則同天矣。孔子曰予欲無言,是亦同其无事之義也。野者遠于有事,又其廣大无際,同人之道至于野,則廣大无不同矣。六爻之才,皆不及此。利涉大川,天道之大且健也。利君子貞,廣大非小人之事,言惟君子可得同人之道也。夫不能同人而欲人同已者,小人也,能同人則君子矣。君子言其德之盛大,蓋不以才言,以是知同人之道,在德不在才也。中庸曰:天之所覆,地之所載,日月所照,霜露所隊,凡有血氣者,莫不尊親,故曰配天。此同人之道也。 彖曰:同人,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,曰同人。同人曰:同人于野,亨,利涉大川,乾行也。文明以健,中正而應,君子正也。唯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。 同人之成卦,以六二為主,故言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,曰同人,以成卦言也。同人于野,非六二之事,獨卦辭言同人之道,故稱同人曰以别之。同人于野,亨,利涉大川,彖言以乾道而行,是為天道也。文明以健,中正而應,彖言二五之才,君子之道也。同人之所以同乾之行者,无事而已,至大且健而已。君子之所以貞者,明健而已,中正而已。唯君子能通天下之志,此言君子之事業也。子思曰:能盡其性,則能盡人之性;能盡人之性,則能盡物之性。可以贊天地化育,與天地參矣。夫盡人物之性,則盡同人之道也;盡同人之道,則同天而配天矣。故贊化育,參天地。夫如是,天下之志其有不通者乎?通天下之志,則人物之性盡矣。 象曰:天與火,同人;君子以類族辨物。 先人曰:陳相道許行之言,使市賈不二,國中無偽。孟子曰:物之不齊,物之情也。或相倍蓰,或相什百,或相千萬,子比而同之,是亂天下也。故類族辨物,乃所以盡同人之道。 初九:同人于門,无咎。象曰:出門同人,又誰咎也? 同人之始,未足以及遠,故言于門,知出而同人无我者也,則无咎矣。出于門,則一東一西,一南一北,或達于大道,究四方萬里之遠,或困于窮途,止于五十步百步之間,是皆未可知也。吉凶悔吝,隨動以生,豈能究言之哉?此特能知出門之同,則无咎于其初也。誰咎者?人无咎我者也。 六二:同人于宗,吝。象曰:同人于宗,吝道也。 在卦論之,六二文明之性,固知同人之義。自爻觀之,其才至柔,不足與立,安能大同于物?是雖知之,力有所不能也。故彖之所論者,卦之德也;六二之所言者,爻之才也。然知同于五,不失上下之分,又以中正同中正,亦何異于宗黨,同于所尊者哉?然以同人之道論之,則小而吝矣。 九三:伏戎于莽,升其高陵,三歲不興。象曰:伏戎于莽,敵剛也。三歲不興,安行也。 有得同人之道者,于野是也,郊庶幾焉。失其道者,大師相遇是也,伏戎甚矣。九三之爻,居下卦之極,性剛而炎上,其暴可知也。然同人有道,力不能強,雖使伏戎升高,經時累年,肆其強暴,雖二之柔,終不可得而同也,況九五之剛敵乎?故至于三歲之久而不能興也,宜矣。安行者,行將安之也。伏戎,不敢顯發也。升高,畏而顧望之意。 伊川曰:此爻深見小人之情狀,然小人欲以此道同人,難矣。 九四:乘其墉,弗克攻,吉。象曰:乘其墉,義弗克也。其吉,則困而反則也。 同人之時,以一陰欲同衆陽,而衆陽亦欲同于二也。三、四居二、五之間,故有爭奪之象,亦已見君子志于大同,而小人私于同已者也。說者謂九四乘其墉而欲攻五,或謂欲攻三,不克而困,反于則乃吉。夫三可攻者也,弗克攻,反則吉也。謂攻五者,其理尤悖。且乘墉之逼,過于伏戎于莽之遠也;弗克之攻,過于升高陵之不興也。是則強暴悖逆,過九三遠矣。況君臣大分,一有犯焉,困而反,則何吉之有?而曰弗克攻,吉者何哉?蓋九四近君之地,聖人言其地近易攻,如在其墉間,非若于莽之遠,不能攻也。弗克攻者,言其勢可攻而不攻也。勢可攻而不攻,知君臣之大分也。知君臣之大分,是以吉也。然九四无應,居三、五二剛之間,為多懼之地,困窮甚矣。窮斯濫,小人之常情也。九四雖困而反能守,則君子固窮者也,異于小人之情矣,豈所謂利君子貞乎?不然,一乘其墉,終身无可吉之道,故知乘墉如升堂入室,皆親近之意,非必真乘其墉而攻之。四爻言此,深罪三之伏戎也。然伊、周示大信于天下萬世,必无乘墉弗攻之義。觀漢帝驂乘之憚,蜀主臨終之言,則霍光與亮,不幾于乘墉弗攻之人歟? 九五:同人先號咷而後笑,大師克,相遇。象曰:同人之先,以中直也。大師相遇,言相克也。 九五之君能盡于野之道則亨矣,而其私在于六二,安足以盡同人之道哉?故九三伏戎升高,亦有以致之也。然方其為三所間,則憤抑而號咷,及其克而同也,則懽然而笑,以此見其私于一人,非大有為之道,所可取者特斷金之利、同心之言而已。終以大師克之而後相遇,則其于同人之道亦未優乎?故象言二五之同,其先本以中直之道,而反至于大師相遇,以失于野之亨也。九五之君私其應如此者,无他焉,蓋乾剛在上而離明在下,剛有餘而明不足故也,與大有

第13卦-同人䷌天火同人-(宋)郭雍撰《郭氏传家易说》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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