噬嗑(火雷噬嗑)【巽宫五世卦|离上:错坎综离-先天:东方-后天:南方|震下:错巽综艮|先天:东北|后天:东方|天位:少阴|人位:少阳|地位:少阴】
【周易上经】第21卦-噬嗑䷔火雷噬嗑(震下离上)-(宋)陳瓘撰《了齋易說》
䷔【震下离上】
天地養萬物,自有合也。自嘉自利,无幽不達,頤中有物,則噬而嗑也。噬嗑而亨,无合而會也不分。
不合,不合不章。柔得中,明也;上行,動也;動而明,章也。蒙初六用說桎梏,坎上六寘叢棘,睽六三之天劓,困九五之劓刖,皆象也。中孚之議獄緩死,解之赦過,旅之不留,賁之无敢,皆君子之情也。豐則多故矣,折獄致刑,其時然也,非聖人之所尚也。噬嗑之利用獄,利于除間而已矣,非以用獄為利也。豐亨,王假之,豈以折獄為務哉?頤中有物,間而未合,害也,必除焉乃終。小懲大戒,所以養民。滅趾不行,養之初也。乘剛處中,則所噬皆柔,柔則易矣。如夬之決一隂也,絶彼之通,所尚乃窮,即戎則不足以絶之,中乃絶。
【闕】
不正,過中之柔,其噬難矣。過毒者也,毒不在它,噬失而自致也,故曰小吝,无咎。得金矢則其剛直矣,損其直乃光也。損之實難,黄
金而矢,可知也;當而光,可知也;貞厲而章,可知也。除間之序,先難而後易,得當則既除矣。貞厲无咎,孰先孰後?同乎一當,滅耳則終不聞矣。滅耳之凶,始于不聞,而終於无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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