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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0卦-鼎卦䷱火风鼎卦-(宋)胡瑗撰《周易口义》

鼎卦(火风鼎卦)【离宫二世卦|离上:错坎综离-先天:东方-后天:南方|巽下:错震综兑|先天:西南|后天:东南|天位:少阴|人位:太阳|地位:少阳】 【周易下经】第50卦-鼎卦䷱火风鼎卦(巽下离上)-(宋)胡瑗撰《周易口義•卷八》 【原文】鼎,元吉,亨。 《義》曰:按序卦云:革物莫若鼎,故受之以鼎。鼎者,變生為熟,革故取新之謂也。言聖賢之人,凡欲革天下之弊亂,必須改正朔,易服色,殊徽號,變禮樂,以新天下之視聽。故必法制齊明,得其盡善盡美,然後獲元大之吉,其道是以亨通也。 【原文】彖曰:鼎,象也。以木巽火,亨飪也。聖人亨以享上帝,而大亨以養聖賢。巽而耳目聰明,柔進而上行,得中而應乎剛,是以元亨。 《義》曰:鼎者,鑄金所為而有法象者也。以木巽火亨飪者,此因二體以解鼎卦之象。下巽,巽為風;上離,離為火。以木以風而入于火,故有亨飪之象,此鼎之用也。 聖人亨以享上帝者,此以下廣明鼎卦之義。言鼎之所以用者,由木入火而成也。故聖人亨之,可以享祀于上帝也。 而大亨以養聖賢者,言聖人大亨以養天下之賢,使賢聖盡得其養。然此所以言大亨者,以天下之大,四海之廣,非一聖一賢之所能致,又非一耳一目之所能察。故聖人分其爵禄,大其優寵,以廣求天下之聖賢,使皆得己之養。為養之大,莫大于此,故曰大亨。 巽而耳目聰明者,言聖人既盡養天下之賢,又當以巽順之道下接之,是以天下之賢者,皆樂其所養,盡其謀慮,竭其忠信,以輔于君,以共成其政。故得其天下之耳為己耳,天下之目為己目,以成己之聰明。 柔進而上行,得中而應乎剛,是以元亨者,此指六五而言也。夫五以柔順之道,進而居至尊之位,又在上體之中,是所為之事得其中,而又下應九二剛明之臣,是聖賢相得,君臣相會,故能鼎新制作,革去弊亂,天下之事,无不得其大通,故曰是以元亨。 【原文】象曰:木上有火,鼎,君子以正位凝命。 《義》曰:凝,成也。言君子之人,觀此木火亨飪之象,凡欲鼎新法令,革民弊亂,以新天下耳目者,必先正其至尊之位,定其尊卑之分,以凝成其命令,而新其法制。 【原文】初六:鼎顛趾,利出否,得妾以其子,无咎。 【原文】象曰:鼎顛趾,未悖也。利出否,以從貴也。 《義》曰:夫陽以生物為實,隂以剝物為虚。鼎之為器,上虚而下實者也。初六以隂柔之質,而處一卦之下,是鼎器反上實而下虚也。既上實而下虚,遂至鼎顛趾也。 利出否者,夫否者,否惡不善之物也。鼎雖顛趾,然利于出否,去穢以納新也。 得妾以其子,无咎者,夫妾者,至賤者也。以至賤而為尊者之配,升于貴位而為正室,所以反得无咎者,以其有子故也。有子何也?以其子能荷先祖之業,承宗廟之重,故得无咎。則公羊所謂子以母貴,母以子貴者,此其義也。其意若君子承弊亂之後,思欲鼎新天下之事,其所為雖有小害,然利于覆去否穢,建立新法,以新天下之耳目,終立天下之大功,所以得其无咎。 《象》曰:鼎顛趾,未悖者,夫鼎雖顛覆,然能覆去否穢,以納其新,是其道未至于悖逆也。利出否,以從貴者,夫既以顛出否穢,以納其新,又以妾為室而无咎,以子之貴故也。 【原文】九二:鼎有實,我仇有疾,不我能即,吉。 【原文】象曰:鼎有實,慎所之也;我仇有疾,終无尤也。 《義》曰:九二以剛陽之質,處鼎之中,是鼎有實物之象也。夫鼎之實,必有齊量,不可以盈溢,若遇其盈溢,則有覆餗之凶。君子之人,雖有才德,亦有分量,若職事過其才分,則有隳官之謗矣。仇,即謂五也。疾,謂三與四也。言二雖應于五,然以三四間隔其路,使其君不得以他職事即加于己,故己既得盡其才以事于上,而無隳官之咎,所以獲吉。蓋有實之鼎,不可復有所增,才任已極,不可復有所加故也。 《象》曰:鼎有實,慎所之也者,言人才有大小,若才不甚大,而加其煩任重職,則必有凶敗之至,故宜慎其所之,不可妄其所行也。 我仇有疾,終无尤也者,言我之仇雖為二陽所間,而不能復加事于己,則我終免曠官之尤悔矣。 【原文】九三:鼎耳革,其行塞,雉膏不食。方雨虧悔,終吉。 【原文】象曰:鼎耳革,失其義也。 《義》曰:九三以陽居陽,自實也。居下卦之上,有耳之象也。夫鼎之耳,虚之所以容鉉也。今革易其常道,以實其耳,不能受鉉者也。鉉而不受,鼎斯不舉矣,是其行之所以窒塞也。夫鼎而不舉,行而窒塞,雖有雉膏甘美之食,焉得而食哉?若君子之人,以剛亢自處,不能容受天下之賢,故其行所以窒塞也。夫既不能容受天下之賢,雖天下有善謨善慮,亦不可得而用矣。 方雨,虧悔,終吉者,夫雨者,隂陽相和而然也。若能改革前非,去其剛亢,上以交于君,下以來于賢,則得虧損其悔,而終獲其吉矣。 《象》曰:鼎耳革,失其義者,言鼎必虚耳,以待鉉而舉之。今以陽居陽而自實,是失其為鼎耳之義也。 【原文】九四:鼎折足,覆公餗,其形渥,凶。 【原文】象曰:覆公餗,信如何也。 《義》曰:九四居上卦之下,鼎足之象也。餗者,鼎之美實。渥者,沾濡之貌。夫鼎足所以上承于鼎,以受其美實。今九四以陽居隂,居非其位,不正者也。以不正之質,是不能上承于鼎,斷折其足,傾覆公家之美實。不惟傾覆美實,而又有沾濡其形體之凶。若人臣智小德薄,而切進于君,當人主大任,荷國家重責,則必曠敗其職,而傾覆公家之事。不獨傾覆公家之事,而又有刑戮及身,受汚辱之禍,凶之道也。 《象》曰:覆公餗,信如何者,言禍及身信,无可奈何也。故先聖特繫此爻曰:德薄而位尊,智小而謀大,力小而任重,鮮不及矣。言不勝其任也。 【原文】六五:鼎黃耳金鉉,利貞。 【原文】象曰:鼎黃

第50卦-鼎卦䷱火风鼎卦-(宋)胡瑗撰《周易口义》,天下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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