睽卦(火泽睽卦)【艮宫四世卦|离上:错坎综离-先天:东方-后天:南方|兑下:错艮综巽|先天:东南|后天:西方|天位:少阴|人位:少阳|地位:太阳】
【周易下经】第38卦-睽卦䷥火泽睽卦(兑下离上)-(宋)胡瑗撰《周易口義•卷七》
周易口義卷七,宋胡瑗撰
下經
【原文】睽,小事吉。
《義》曰:按序卦云:家道窮必乖,故受之以睽。睽者,乖也。言家人之道既窮極,則必至于睽異而離散也。
小事吉者,夫睽乖之時,上下之情既異,内外之志既乖,天下之人其心皆不同于時,雖有大才大德之人,亦不能大有所為也。何則?夫君子之道,必將大有為,則須上下協心,衆賢同力,无有異志,故發之天下,而功業被于世也。今既睽乖,故但小事則可以得吉也。
【原文】《彖》曰:睽,火動而上,澤動而下,二女同居,其志不同行。說而麗乎明,柔進而上行,得中而應乎剛,是以小事吉。天地睽而其事同也,男女睽而其志通也,萬物睽而其事類也,睽之時用大矣哉。
《義》曰:睽,火動而上,澤動而下者,此釋所以得睽之名也。火本炎上,澤本潤下,水火相資,然後能成功而利萬物也。今乃火動于上,水又動于下,水火不相資,是有睽乖之義也。
二女同居,其志不同行者,離為中女,兌為少女,女子之生長必從人,此天理之常也。今二女同居,必有從人之志,是其志不同行,亦睽異之義也。
說而麗乎明,柔進而上行,得中而應乎剛,是以小事吉者,言暌之時所以得小事之吉者,下以兌說而上以離之大明,猶君子以說順之道而附于大明之人,而又以柔進居至尊之位,所行所為正合于中道,无過无不及,又且下應于九二剛明之臣,夫如是,故小事所以得其吉也。
天地睽而其事同也者,此以下廣明睽之義也。言睽之道有自然而合者,若天以高而處上,地以卑而處下,是睽也。然而隂陽之氣交,則生成之事同也,故曰天地暌而其事同也。男位乎外,女位乎内,是睽也。然而相資而成一門之治,則是其志通也,故曰男女睽而其志通也。萬物衆多,品類不同,是睽也。然而好生惡死,樂安懼危,則是其事類也,故曰萬物睽而其事類也。
睽之時用大矣哉者,睽乖之世,小人衆多,然順時而動者,惟大才大德之人能之,故先聖于此重嘆美之也。
【原文】象曰:上火下澤,睽,君子以同而異。
《義》曰:火在上,澤在下,二者不相資,故有睽乖之象。夫睽異之時,小人衆多,皆欲加害于君子,故君子與之和同。然外雖和同,内之所存則異也。
【原文】初九:悔亡,喪馬勿逐,自復。見惡人,无咎。
【原文】象曰:見惡人,以辟咎也。
《義》曰:初九居一卦之下,當睽乖之時,上无其應,本有悔者也。然而九四亦无正應,故與初心志相合,遠而相得,其悔所以亡也。
喪馬勿逐自復者,馬者,至彰顯之物。當睽之時,人心既已乖離,雖喪失彰顯之物,必无有私匿之者,故雖勿逐,當自復也。
見惡人无咎者,夫險惡之人,其用心皆欲陷害于君子,況睽乖之時,小人熾盛,苟不和同而接見,必罹其所害,故見之乃无咎也。
《象》曰:見惡人以辟咎也者,夫君子進用于朝,道行天下,則斥逐小人,无所畏忌。時既睽乖,雖其惡人,亦禮下而接見之,所以避一時之咎也。
【原文】九二:遇主于巷,无咎。
【原文】象曰:遇主于巷,未失道也。
《義》曰:巷者,委曲不正之道也。君子當治平之世,斥逐小人,則可坦然由正道而行。若睽乖之時,人心不同,羣小黨盛,皆欲加害于君子。故此九二與五為應,以五為主,不敢顯然相遇于明坦之途。顯然遇之,則為小人之所害,但遇之于委曲隘狹之道,乃得无咎。
《象》曰:遇主于巷,未失道也者,蓋睽之時不可顯然而行,雖由委曲隘狹之巷而得遇于主,亦未失君子之道也。
【原文】六三:見輿曳,其牛掣,其人天且劓,无初有終。
【原文】象曰:見輿曳,位不當也,无初有終,遇剛也。
《義》曰:輿,所以載物而行也。六三以隂居陽,履失其正,上有上九之剛,為己之應,己得往而應之。然睽異之時,履于不正,則上下皆欲害之,故若其輿為人之牽曳,其牛為人之拘掣也。
其人天且劓者,天當作而字,古文相類,後人傳寫之誤也。然謂而者,在漢法有罪髠其髪曰而,又周禮梓人為筍簴作而,亦謂髠其髪也。其人即謂九二、九四也,以六三履非其正,皆欲害之,故或來髠其髪,或來劓割其鼻也。
无初有終者,六三本以正應于上九,以其履不得正,故小人皆來害之。上九既見六三為小人之所害,故亦疑之,不與六三之從已,是无初也。然六三本以至誠而應上九,初雖不與之應,然其有剛明果斷之才,故終則明知六三之誠而與之應,是有終也。
《象》曰:无初有終,遇剛也者,言初為上之見疑,然終則知已之誠而與之應,是六三所遇得剛明之人也。
【原文】九四:睽孤,遇元夫。交孚,厲无咎。
【原文】象曰:交孚无咎,志行也。
《義》曰:九四當睽乖之世,而无應獨立,是睽之孤者也。元夫,謂初九也。初九以剛明之才,處下卦之下,而无正應。今九四亦无正應,是其心志相同,體類相契,而為配偶也。
交孚者,九四、初九既不以正而合,是必傾至誠至信以交相待也。
厲无咎者,九四雖與初以信相交,然彼此皆不正,故須必常若危厲,則可以免其咎悔也。
《象》曰:交孚无咎,志行也者,夫當睽乖之時,果无應,則所存之志不得行矣。今四乃與初以道相應,是其志得行也。
【原文】六五:悔亡。厥宗噬膚,往何咎。
【原文】象曰:厥宗噬膚,往有慶也。
《義》曰:六五以隂居陽,履于不正,本有悔者也。然居至尊之位,而下應九二之剛陽,故其悔所以亡也。厥宗噬膚者,宗謂九二也。九二既為已之正應,則是已之宗黨也。膚者,柔脆之物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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