益卦(风雷益卦)【巽宫三世卦|巽上:错震综兑-先天:西南-后天:东南|震下:错巽综艮|先天:东北|后天:东方|天位:太阳|人位:太阴|地位:少阴】
【周易下经】第42卦-益卦䷩风雷益卦(震下巽上)-(宋)蔡淵撰《周易卦爻經傳訓解•卷下》
益:增也。内卦本坤,外卦本乾,乾之下爻與坤之下爻往來,剛來居柔,故曰益。
利有攸往:剛柔往來,二五中正。
利涉大川:上巽下震,木下動也。
象曰:風雷益:風得雷而增威,雷得風而愈遠,益之象也。
君子以見善則遷,有過則改。
雷以動之,遷善之義也。風以散之,改過之義也。遷善改過者,人益之大者也。遷善,震之象。改過,巽之象。
彖曰:益,損上益下,民說无疆;自上下下,其道大光。
釋益之義。損上益下者,損乾益坤也;民說无疆者,益在下也。
利有攸往,中正有慶。利涉大川,木道乃行。
釋益之彖辭。中正者,二爻五爻也。木道乃行者,盖巽遇震之象也。
益動而巽,日進无疆。天施地生,其益无方。凡益之道,與時偕行。
廣益之義。動巽者,以二卦之德言。天施地生者,上益下也。无疆者,以悠久言。无方者,以廣大言。與時偕行,又言凡益之道,皆當適乎時也。益之六爻,惟初與二五當益之時,三四則惟益之于内,上則不可益矣。
初九,利用為大作,元吉,无咎。
初當益主,雖利大有為,然在下位,非元吉則不能无咎也。與損卦之上九同體而所得異者,居位高下之不同也。
象曰:元吉无咎,下不厚事也。下者,下位也;厚事者,重大之事也。
六二,或益之:初,為益之主,二爻近之而得益,非正也,故曰或。
十朋之龜,弗克違:義與損同。
永貞吉:正應在五,守正則吉也。初雖益我,求則失正。
柔近剛則易流,故戒之。
王用享于帝,吉:王者,五爻也。二爻當受益之時,王若用之享帝,則受福而吉者。上言永貞吉,此又言享于帝吉者,是知不利于自求益,而利于為君之求益者也,无疑為吉耳。
象曰:或益之,自外來也。莫知其益而益之,故曰自外來也。
六三,益之用,凶事,無咎。有孚中行,告公用圭。
凶事,困心衡慮之事也。有孚者,中心誠實也。凶事,宜有咎也。因凶事而增益,不能至于有孚,所以无咎也。三爻與上爻為應,故有凶事之象也。中行者,在一卦之中者也,故三爻四爻皆曰中行。其體在中,則所益之事,亦惟當在中者為適時也。圭所以通其中之信而已。告公用圭者,告公雖見于外,而所用者,亦惟在通中之信而已。
象曰:益用凶事,固有之也:仁義忠信,我固有之也。言其所益者,亦惟在其固有者耳。
**,中行告公:從中行義,見上當位而居益之中故告公而見信從。
利用為依遷國:本下遷之爻,故利用為遷國之依依者,謂近五也。
象曰:告公從,以益志也:言見信于外,則志益信于内也。
九五,有孚惠心,勿問元吉:心,二也。惠,順也。我以有孚而順二之心,洪範所謂皇建有極,用敷錫厥庶民者也,有不待形諸言語而獲元吉者也。
有孚惠我德:二亦以有孚而順五之德,洪範所謂錫汝保極是也。
象曰:有孚惠心,勿問之矣:惠我德,大得志也。
上九莫益之:不當益之時,而必欲求益,故莫有益之者也。
或擊之:五為中正之主,己乃乘之,故為其所擊,非應也,故亦曰或。
立心勿恒,凶:恒者,動不失時之謂也,若立心勿恒矣,故凶。
象曰:莫益之,偏辭也。或擊之,自外來也。
此言莫益之之辭,且就其一偏而言也。更有或擊之者,自外來也,盖重其凶之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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