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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卦-屯卦䷂水雷屯卦-(清)刁包撰《易酌》

水雷屯卦 地位:少阴|人位:老阴|天位:少阳|错卦:火风鼎|综卦:山水蒙|交互卦:山地剥 【周易上经】第3卦-屯卦䷂水雷屯卦(震下坎上)-(清)刁包撰《易酌•卷二》 欽定四庫全書|易酌卷二 祁州刁包撰 周易上經 ䷂【震下坎上】 君道以濟世安民爲事,屯建侯作之君也;師道以輔世長民爲事,蒙求我作之師也。君道立而生養遂,師道立而教化行,此屯、蒙之義所以繼乾、坤而起也。 屯:元亨利貞;勿用有攸往,利建侯。 傳曰:天下屯難,未亨,泰。以其時言也。《本義》曰:如屮穿地,始出而未申。以其象言也。盖乾、坤之後,繼之以屯,是就混沌初開時說。乾、坤四德,屯亦云云,何也?屯者,人道之始也。上天下地,而人鼎立乎其中,故其始原與乾、坤合德也。震具有爲之才,可以濟世安民,故大亨。然前遇坎,故利貞也。時方屯而在險中,非堅守正道,鮮克有濟也。勿用有攸往,非不往也,不輕往耳。震好動,故戒之,欲其安詳審顧也。利建侯,《本義》直作立君說,甚是。伊川序春秋曰:天生萬民,必有出類之才,起而君長之。須是立起君來爲乾、坤主,然後可以濟屯而收出險之功也。 彖曰:屯,剛柔始交而難生。 傳以雲雷之象爲始交,不如《本義》始交謂震,難生謂坎爲是。蓋震,屯下體也,一陽動于二隂之下,故曰剛柔始交。坎,屯上體也,一陽陷于二陰之中,故曰難生。 動乎險中,大亨貞。 震,動也。坎,陷而險也。震坎合而爲屯,是動乎險中也。在險能動,便有濟屯的本領,故大亨。然非貞則陷,亦何以亨且大哉?故大亨之道,必在于貞固也。 雷雨之動滿盈,天造草昧,宜建侯而不寧。 雷,震象。雨,坎象。雷雨之動滿盈。疏連上句爲義曰:覆釋亨也。《本義》獨連下句爲義曰:陰陽交而雷雨作,雜亂晦冥,塞乎兩間。此解雷雨滿盈,即天造草昧之象也。天造,解天運未盡。造者,剙闢之意。書曰:草竊是亂意。 故傳曰:草亂无倫序,冥昧不明。《本義》因之。建侯不寧,進一步說爲是。盖草昧易而文明,非建侯不爲功,然非曰侯一建而遂弛其擔也。未建侯之先,天心人望廹之矣,故須正其位號以凝命。既建侯之後,天經地義屬之矣,故須竭其股肱以効忠。不寧者,卧薪嘗膽之義也。 傳曰:雖建侯,又當憂勤兢畏,不遑寧處,聖人之深戒也。《本義》曰:天下未定,名分未明,宜立君以統治,而未可遽謂安寧之時也。俱是進一步說。蒙引發明《本義》曰:如更始諸將一立了,更始便即日夜縱情于聲色,識者知其不終矣。引証極好。 象曰:雲雷,屯;君子以經綸。 雲氣四合,變化之象也;雷震百里,鼓動之象也。造化之功用,從此著矣。君子法其象以經綸,所以變化鼓動一世而爲君子之功用也。按:經綸者,治絲之義。經引之,即今之治牽絲也;綸理之,即今之治刷絲也。牽而引之使不斷,綸而理之使不亂也。 蒙引曰:此與經綸天下之大經解不同。經綸天下之大經以五倫言,此只就濟、屯上說,所謂治亂民猶亂繩也,柝理精矣。 初九,磐桓,利居貞,利建侯。 初以剛居剛,易于動,故說者多以磐桓爲戒辭。呂東萊曰:不然。蓋初以剛明之才,乃能與時消息,自制其剛,磐桓而不敢騁,此正所謂自勝之強也,此正所謂剛也。惟剛然後能磐桓,孰謂以剛爲戒乎?此說甚確。 傳曰:初以陽在下,未能便往濟屯,故磐桓。《本義》曰:初以陽在下,又居動體,而上應陰柔陷險之爻,故磐桓。皆以象言也。 傳曰:方屯之初,不磐桓而遽進,則犯難矣,故宜居正而固其志。凡人處屯難,則鮮能守正。苟无貞固之守,則將失義,安能濟時之屯乎?此處屯者,守身格言也。如揚雄際王莽之屯而不能守正,荀彧際曹操之屯而不能守正,傳所謂失其義者。夫剛明既足有爲,居貞又復有守。有爲有守,人君之度,故利建以爲侯也。初爲成卦之主,爻之磐桓,即卦之勿用有攸往也。爻之利居貞,即卦之居貞也。爻之利建侯,即卦所利建之侯也。但卦言利建侯,指已建人。爻言利建侯,指人建已。辭同而意異,不可不知也。 象曰:雖磐桓,志行正也。以貴下賤,大得民也。 初雖盤桓,非曰獨善其身而已也,盖將以兼善天下,大行其濟世安民之正志。傳曰有濟屯之志,釋正意。又曰有濟屯之用,釋行正意也。此二句釋磐桓,利居貞。陽貴陰賤,一陽處二陰之下,以貴下賤也。下賤則謙謙君子,萬民服也。民心所服,即天命所歸。此二句釋利建侯。 又曰:或疑方屯于下,何有貴乎?夫以剛明之才而下于陰柔,以能濟屯之才而下于不能,乃以貴下賤也。貴指才德,出類說。若以位言,便于立君有礙,故傳又特申此一轉也。 六二,屯如邅如,乘馬班如,匪寇婚媾。女子貞不字,十年乃字。 柔順中正,上與五爲正應,乃爲二陰所隔,下與初比,受其逼脇,是以屯難邅回。 傳曰:如,助辭也。乘馬欲從正應,而又班如不能進,有所掣肘故也。疏引子夏傳云:班如,謂相牽不進也。較傳義分布更顯亮。 傳曰:二逼近于初,陰乃陽所求,柔者剛所陵。柔當屯時,固難自濟,又爲剛陽所逼,故爲難也。設非逼于寇難,則往求于婚媾矣。婚媾,正應也。寇非理而至者,正應謂五,寇謂初。註、疏原如此解,朱子以爲費力,但云匪寇也,乃求與已爲婚媾耳。觀此卦兩言婚媾,一在四,以與初爲正應也;一在二,以與五爲正應也。女子謂二也,中正故貞。待五之婚媾,而以初爲寇,故不字。伊川所謂餓死事小,失節事大也。遲之又久,乃至十年,獲正應而始字矣。 傳曰:初爲賢明剛正之人,而爲寇以侵逼于人,何也?曰:此自據二以柔近剛而爲義,更不計初之德如何也。易之取義如此,正須曉的。 【謹按:易言匪寇婚媾者三:屯二、賁四、暌上也。《本義》、《程傳》說各不同,故折中欲學者擇而

第3卦-屯卦䷂水雷屯卦-(清)刁包撰《易酌》,天下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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