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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卦-同人䷌天火同人-(明)吴桂森撰《周易像象述》

天火同人 地位:少阴|人位:老阳|天位:老阳|错卦:地水师|综卦:火天大有|交互卦:天风姤周易像象述卷三 明吳桂森撰 同人于野,亨,利涉大川,利君子貞。 【于野,謂曠遠而无私也。有亨道焉,然必其所同合君子之道乃利】。 彖曰:同人,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,曰同人。同人曰:同人于野,亨,利步大川,乾行也。文明以健,中正而應,君子正也。唯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。 【通天下之志,乃為大同。不然,則是私情之合而已,何以致亨而利涉哉?】 同人大有,離入易之始。人未有生以始,乾天是人之所以生;人既有生以後,離明是人之所為天。完得離明,便完得乾天,故後天圖離居乾位,洛書離數居九,即乾九之數也。離明就是人本來心體。從心體上言,同何人不同,謂之大同;從心體上證,有何所不有,謂之大有。同人乾在外,離在内,是心體中現出天理。人之心,天也。心,天中。何民非吾胞?何物非吾與?不期同而原无不同。只是這點心體,人都認作一己之有,規規焉自囿一膜之中,横起物我之見。此心體與天體全无干涉,如何同得?人須擴如天之量,同人于野。野者,天之九野。天有三垣九野,廣大无外,故萬物无不在覆幬中。人心天宇,亦如天之廣大,方謂之同人于野。蓋離中一柔,坤上交乾,原有同天分量。得位則本自至正至大,得中則本自无偏无倚,應得天之廣大來。同人于野,心體一如天體。何人不同?自无爾我形骸間隔。所以得亨,利涉大川者,利于不息之明也。天明不息,人心之明亦不息。纔有息,便非常明之體。此心之明,日日在天理上運旋,自然是不息,則何川不可涉?如日雖明,然一升一沉,唯其天行日行,所以燭四海而常明。人心之明,一以乾健不息為行,纔是常明。故利涉大川,乾行也。同人而乾行為行,豈更有私意間隔得?亦豈可以私情比昵得?明也,健也,是人人本有的同心。惟文明以健,既无了私蔽,又无了間斷。二既中正,五又中正,心天與乾天相應,這是天下極公極正,君子之正道也。得了正道,天下人心自默默相通。非特情相通也,是直從心志中相通,此同人之貞也。故曰利君子貞,謂其通天下之志者,君子正道也。若形骸意氣之同,豈稱同人哉?易有天行,有乾行,其義不同。天道自然之運曰天行,以人行天之健曰乾行。乾行,人所以合天也,故于同人言之。人能識得離明心體,自然一物不遺漏于心外。心體即天體,天量即心量,所謂同人如此。 象曰:天與火,同人;君子以類族辨物。 【審異而致同也】。 先天乾位,即後天離位。天純陽,火生于隂而成于陽,故天以日為明,以火為用,是以天與火言同。同而曰人,這點天明人之所同以為人者也。同類曰類,同黨曰族,物即理也。同人不是一概混同,處之各當其物,方是中正之同。故賢與不肖有類,親與疎有族。惟一一辨其物,賢者還其賢,不賢亦不使之遺;親者還其親,疎者亦不致于失,此之謂同人。辨處是離明,各得處是天度。以類以族,辨得物分明,方是天下各得其所。各得其所,方是大同。儲康父曰:遏惡揚善,正可與類族辨物參看。 初九:同人于門,无咎。 象曰:出門同人,又誰咎也? 六二:同人于宗,吝。 象曰:同人于宗,吝道也。 同人之同,全在二五【柔應乎乾】所謂中正之同。初在下,不能同五,限于門中【二耦象,門】之象,故須出門交,方可免咎。二與五同,道中之同,可謂得所宗者矣。但五剛在上,未易下交,二柔在下,欲求上同,己自可羞。又有三四之間,合之不易,故曰吝。然雖吝,不可以不同,故象曰道也。宗者,道之所當同,蓋不能大同,則擇可而同,亦不失為正也。 九三:伏戎于莽,升其高陵,三歲不興。 象曰:伏戎于莽,敵剛也。三歲不興,安行也。 【三歲,言終不興也】。 九四:乘其墉,弗克攻,吉。 象曰:乘其墉,義弗克也。其吉,則困而反則也。 三、四正當兩卦相合之際,三、四同則无不同。三明【離體】而過中,以明伺人,每見人之不可同,所以自起戎心,有伏戎之象,莽撰巽木也。然此乃自生之疑,能進而升高,觀乎天理之高明,則戎心自然不興矣。其始伏戎,以四剛在前而思敵之,其既三歲不興,則疑蔽去而安行也。四以剛【乾體】居上卦,剛易凌物,每忮人之不我同,故有乘墉之象。若知其不可以義反而自克,自然攻不成吉之道也。攻人立困之道,自反天理當然,四能弗攻,故曰困而反則。大抵人之不同,不是自生疑忌,便是氣質凌人,内不使險心伏藏,外不以強陽横加,自无人不同。三、四雖有二病,却是剛體,故伏而能開,攻而能反,于不同中久而能同者也。 九五,同人先號咷而後笑,大師克相遇, 【五二同心,為三四所隔,不得其同。然義理所同,物不得問,故有此象】。 象曰:同人之先,以中直【理直】也。大師相遇,言相克也。 上九:同人于郊,无悔。 象曰:同人于郊,志未得也。 五二本中正,有何難同?然二五同中,五尤剛直。天下唯中直之同,最是不易。五剛二柔,剛柔相劑,同歸中直,方得融合,豈可速致?故有先號咷之象。又必有大師之克,然後可以相遇。象言相克,見克之不易也。即如人心本明,何難符合天理?然非經一番克戰工夫,心與理終是間隔不合。號咷之呼,大師之克,俱不可无者也。 上九乾之上爻,天包度量,似為有餘,于中直之道,或有未當。 【不得中正】同人于郊之象。郊【與野别】。 曠遠之地,不分界限,不設畛域,以此同天下,故可以无悔。然形迹之大同而已,如以中正通天下之志,則非于郊之同可得,故曰志未得,言未得同天下之志也。 總:同人之道,于宗尚有吝,于郊又未得。惟通志則同,辨物則同,相克則同,易中精義之功可覩。

第13卦-同人䷌天火同人-(明)吴桂森撰《周易像象述》,天下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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