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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周易十翼】杂卦传-(明)逯中立撰《周易札记》

雜卦 韓康伯曰:雜卦者,雜揉衆卦,錯綜其義,或以同相類,或以異相明也。 鄭康成以大過以下非相從之次,疑有錯簡。後蔡節齋改云:大過,顛也。頤,養正也。既濟,定也。未濟,男之窮也。歸妹,女之終也。漸,女歸待男行也。姤,遇也,柔遇剛也。夬,決也,剛決柔也。君子道長,小人道憂也。 熊南沙曰:雜卦之末,特别君子小人,其意微矣。始乾終夬,一陰決盡則乾也。 大畜以艮畜乾,艮為上主,而力足以畜大,故云時。无妄以乾行震而不利者,震為下主,以上主者為時,則下主者災矣,是上下之分也。萃、升皆四陰之卦,萃一陰為上卦之主,而三陰聚于下;升一陰為下卦之主,而三陰往于上。陽在下卦,自抑而為謙之主,故輕;陽在上卦,自亢而為豫之主,故怠。 蘇東坡曰:易以上為往,下為來。澤上于地,萃聚于下也。地中生木,升一于上也。噬嗑自二至五,皆以相噬為事,躁于食者也。賁自初至四,皆賁而不受汙,安于无色者也。 熊南沙曰:噬嗑、賁皆三陰三陽之卦。噬嗑中陽,在頤居下卦震動之上,食也;賁中陽,文剛而光輝于艮實之内,无色也。 蘇東坡曰:柔在外則見,在内則伏。隨以隨時為安,故曰君子以向晦入宴息;蠱以媮安為危,故曰君子以振民育德。故,事也;飭,修也;爛者,非一日之故而不可反者也。關朗曰:明乎外者物自暌,明乎内者家自家。 熊南沙曰:大壮則止之止,盖上字之誤。 項氏玩辭曰:大有同人,皆以離之中爻為主。在上則人歸乎我,故曰衆;在下則我同乎人,故曰親。 蘇東坡曰:陰在外,據用事之地,故為小過;在内,不據用事之地,故為中孚。 熊南沙曰:内文明則有所容為多,故外;文明則有所察,故无徒。 吳幼清曰:離六五為主,火炎而上,故上征而折上九之首。坎九五為主,水潤而下,故下比而納**之約。來知德曰:小畜柔得位,但寡不能勝衆陽,所以不能畜,故曰寡履。柔不得位,惟以悦體履虎尾,故曰不處。不處非所居也。 蘇東坡曰:天水相迫故不進,相違故不親。初上者,本末之地也。以陽居之則正,以陰居之則顛。故曰:頤,養正也;大過,顛也。 周易劄記卷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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