恒卦(雷风恒卦)【震宫三世卦|震上:错巽综艮-先天:东北-后天:东方|巽下:错震综兑|先天:西南|后天:东南|天位:太阴|人位:太阳|地位:少阳】
【周易下经】第32卦-恒卦䷟雷风恒卦(巽下震上)-(元)趙汸撰《周易文詮•卷二》
恒:亨,无咎,利貞,利有攸往。
卦有恒久之義,故為恒。學而能恒,則真積久而見解融亨,且作輟不生,而无頻復之咎。然天下无不恒之正,容有不正之恒,必有所行者精擇乎經常不易之正道而守之,方措之事業,无往不利。
彖曰:恒,久也。剛上而柔下,雷風相與,巽而動,剛柔皆應,恒。
卦名恒者,久之義也。卦體剛上柔下,高卑以陳,分之常也。卦象震雷巽風,動散相承,勢之常也。卦德巽入震動,各妙其用,有常行矣。卦體剛柔相應,彼此相資,有常情矣。常則无不及者,故曰恒。
恒,亨,无咎,利貞,久於其道也。天地之道,恒久而不已也。
恒固亨无咎矣,又曰利貞者,何也?盖正外无道,道外无正,惟皆聖賢當然之道,乃非久于私智,久于異端,而謂之恒不正,不可以言道也。觀之天地,惟天之命,於穆不已,萬古如斯,亦以正而久也,况人顧可以不貞乎?
利有攸往,終則有始也。
天下之理,有守斯能有為,不養則不可動。利有攸往者,正謂久于其道,學問于此造極,經綸于此造端,有終則有始而不可窮也,何往不利?
日月得天而能久照,四時變化而能久成,聖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。觀其所恒,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。
以恒道極言之,日月得天自然之理,亘古今而能久照于上,一恒也;四時隂陽變化,亘古今而能久成乎時,亦一恒也;聖人至誠无息而治功悠久,天下化于道而成俗,亦一恒也。即此觀之,覆載生成,常理不愆;飛潛動植,常性不易。情之所在,皆道之所在,人則安可久非其道也?故貴利貞。
象曰:雷風,恒;君子以立不易方。
雷風,至變也,而終古不易。變而有不變者存,恒之象也。君子體之,以隨其所至,不易方焉。常久之理,如綱常倫紀,以至日用事物,各有當然之則,所謂方也。見之既明,守之又定,任千變萬化,而其所立終不可易,君子之恒也。
初六,浚恒,貞凶,无攸利。
初與四應,理之常也。但居在下位,不无相隔之勢。初不度量以巽,善入之性,深以常理求之,計欲其聽,言欲其從,為浚恒之象。如是,則所求雖為正應,而不自量以入,嫌隙易生,徒取疏辱,凶又何利?
象曰:浚恒貞凶,始求深也。
人情相求,貴量淺深。初與四相與之始,遽深求之,交淺言深,所以凶也。
九二,悔亡。
以陽居隂,所為或有乖于常道,本應有悔。幸其居柔,是存心有常,為能圖回善反,範其身于中正之歸,以久于道,故内省不疚而悔亡。
象曰:九二悔亡,能久中也。
二、宜悔而亡者,蓋道所貴者中,中所貴者久,能久于其中,始終不渝,則氣質雖偏,中不可改,何悔不亡?
九三,不恒其德,或承之羞,貞吝。
三居得正,本自有德,乃過剛不中,志從于上,是識操未定,一旦易志于功名富貴者也。大節一隳,終身莫贖,上而見鄙縉紳,下而遺譏清議,羞辱之來,有不知其自來者。夫无德承羞,猶可言也,貞而不恒,何羞如之!
象曰:不恒其德,无所容也。
凶咎猶可言也,以不恒取羞,則内媿已,外媿人,其身心何所容乎?
九四,田无禽。
以陽居隂,久非其位,是所久者偏主曲學之私,非聖賢中正之道。内无益于身心,外无禆于事業,猶田于无禽之地而无獲也。
象曰:久非其位,安得禽也?
位者,人所當止之處,即所謂道也。久非其道,流于曲學而无用,安得禽乎?
六五,恒其德,貞,婦人吉,夫子凶。
自古英君毅辟,非不降其虚懷,而乾綱未始不攬。五以柔中應二剛中,是人主以任臣為貞,而守之不變,為恒其德貞之象。不知君道貴剛,與臣道貴柔不同。夫此順道,惟臣事君如婦之從夫則可,若君使臣如夫之從婦,則偏任生奸而凶。
象曰:婦人貞吉,從一而終也。夫子制義,從婦凶也。
婦人貞吉,以臣道猶妻道,忠順不失,以事一人,如婦人從夫,終身守一,故吉。若君則猶夫也,正當以義獨制,而乃至于從婦,安免下移之凶。
上六,振恒,凶。
振者,動之速也。上六居恒之極,處震之終,恒極則不常,震終則過動。又隂柔不能固守,是大臣當國,不能安静,一于紛更者也。故有以振為恒之象,而有悮國悮民之凶。
象曰:振恒在上,大无功也。
振恒自以為功矣,孰知動擾之極,貽害民社不小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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