艮为山卦 地位:老阴|人位:少阳|天位:少阴|错卦:兑为泽|综卦:震为雷|交互卦:雷水解
【周易上经】第23卦-剥卦䷖山地剥卦(坤下艮上)-(元)趙汸撰《周易文詮•卷一》
剥:不利有攸往。
五陰在下而方生,一陽在上而將盡,故為剥。陰盛陽衰,小人壯而君子病,當全身遠害,不可有所往也。
彖曰:剥,剥也,柔變剛也。
卦名剥者,陰有以剥落之也。盖小人既衆,乘君子之孤,欲盡易為小人之黨也。
不利有攸往,小人長也。順而止之,觀象也。君子尚消息盈虚,天行也。
不利有攸往者,小人盛長,時不可往也。且坤順艮止,有順時而止之義。君子觀剥之象,尤當謹身晦迹,不入不居,有待而往。所以然者,陽息而盈則天運復,時行則行;陽消而虚則天運剥,時止則止。此天運循環,不得不然者也。君子尚之而行,順時乃所以順天也。
象曰:山附於地,剥;上以厚下安宅。
山至高而反附于地,山勢傾頹,剥之象也。君子以地不厚不能載山,下不厚不能安上。上無宅,下為之宅。故當剥時以救治,必貽以休養,予以安逸,以安民生,則下之民安,而上之宅亦安矣。盖民為邦本,本固邦寧,剥民適以自剥也。
初六,剥牀以足,蔑貞凶。
剥在卦始,雖未即奪君子之位,然已侵其權而泥其道,象猶剥牀而先及其足,勢必至于蔑貞。然君子者,固小人所藉以安者也。今漸蔑貞,自失所庇矣,寧無凶乎?小人何利為此?
象曰:剥牀以足,以滅下也。
滅陽之害,方起于下,今雖微而後必盛,君子其可忽哉!
六二,剥牀以辨,蔑貞凶。
二進而上,肆忌之勢漸盛,害正之謀浸行。象猶剥牀,而及其辨也,勢必蔑貞取凶。君子可不思患而早圖之?
象曰:剥牀以辨,未有與也。
剥牀至辨,雖盛于足,猶幸其黨與未盛,尚可以去。失此不去,禍無及矣。
六三,剥之,无咎。
衆陰方剥陽,而三獨與上應,是不但無黨邪之失,且有扶正之功,剥之无咎者也。
象曰:剥之无咎,失上下也。
三與上下四陰,其類同也。一意從陽,无復顧忌,失乃所以為得也,宜其无咎。
**,剥牀以膚,凶。
四陰黨盛,忠臣義士皆受其殃。象猶剥牀以膚,然君子既剥,小人豈能獨全凶?
象曰:剥牀以膚,切近災也。
災已及身,切而且近,去無及矣。君子何不早為之謀也?
六五,貫魚以宫人寵,无不利。
五為羣陰之長,誠能統率小人,以次而聽命于陽,國政事權,一歸君子之掌握,如貫魚順序,以宫人承寵于君之象。夫國有君子,則宗社之福,小人之庇也,无不利。
象曰:以宫人寵,終无尤也。
黨邪害正,人人得而尤之。今五以宫人寵,君子嘉與維新,必不追論往事,終必无尤也。
上九,碩果不食,君子得輿,小人剥廬。
剥時,君子俱極,淪落在上,一陽獨存于朝,是天特留此以興善類,以開太平,為碩果不為人食,可種而生之象。夫當剥極之時,猶有君子,必能福國庇民,而民載之,如得輿然,小人亦蒙其庇矣。若必欲盡剥以為快,世安有君子既盡,而小人獨存者哉?祇自剥其廬耳,究何利乎?
象曰:君子得輿,民所載也;小人剥廬,終不可用也。
何以得輿?盖德足庇民,君子愈孤,民心愈殷,雖為獨立,民實載之。何以剥廬?小人用盡機謀,意欲盡害君子,究極于終,適以自剥,安所用其剥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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