节卦(水泽节卦)【坎宫一世卦|坎上:错离综坎-先天:西方-后天:北方|兑下:错艮综巽|先天:东南|后天:西方|天位:少阳|人位:太阴|地位:太阳】
【周易下经】第60卦-节卦䷻水泽节卦(兑下坎上)-(明)熊過撰《周易象旨決錄•卷四》
【原文】節,亨。苦節,不可貞。
【原文】彖曰:節亨,剛柔分而剛得中。苦節不可貞,其道窮也。說以行險,當位以節,中正以通。
剛柔分,坎上兌下,坎剛而兌柔,一剛一柔,分居内外,而各為之主也。盧氏謂本泰卦,分乾三上升五,分坤五下處三。郭雍、馮椅皆祖其說。朱先生謂三陰三陽,皆不然也。說以行險。卦之所為節者,兌也。兌施節于坎,故曰說以行險。九五居尊,能受兌之節,而五又成坎之主,坎為通,故曰當位以節,中正以通。
【原文】天地節而四時成,節以制度,不傷財,不害民。
天地有節,則分、至、啓、閉、晦、朔、弦、望四時不差,而歲功成。史繩祖佔畢以序卦定之曰:自乾至節六十卦,凡三百六十爻,應當期之日,而謂君子以制數度。蓋有為言之,是失也,疑非易意矣。
【原文】象曰:澤上有水,節。君子以制數度,議德行。
【原文】初九:不出戶庭,无咎。
【原文】象曰:不出戶庭,知通塞也。
【原文】九二:不出門庭,凶。
【原文】象曰:不出門庭凶,失時極也。
【原文】六三:不節若,則嗟若,无咎。
【原文】象曰:不節之嗟,又誰咎也。
戶庭,李鼎祚曰:初九應四,四互艮,艮為門闕,四為内戶,戶庭之象也。門庭者,二應在五,五在艮之上而在外。說文:半門為戶,雙扉曰門。又外曰門,内曰戶。楊敬仲以為九二奇爻阻其前,戶數奇;六三耦爻處其前,門數耦。參而觀之,當得木象。但奇知其耦,别門戶以為阻前者當之,而不知即所居之位,則亦未盡也。若通釋以初為兌始卯時闢戶之象,殆支且巧矣。初、二皆不出應,皆互艮也。蘇氏言節,以澤節水者,虚納滿流,其權在澤。初九、九二、六三,澤也,節人者也;**、九五、上六,水也,節于人者也。水之未至,澤當塞而不通;既至,當通而不塞。故初九以不出戶庭為无咎,言當塞也;九二以不出門庭為凶,言當通也。以敵應不相與而不通,則失時而至于極是也。其言六三不節,若以其居說之極,溢而不節也,則嗟;若以其為節之主,說以行險,三所以說也,故能嗟。嗟則能節矣,故无咎。无咎者,善補過也,其誰咎之哉?
【原文】**:安節,亨。
【原文】象曰:安節之亨,承上道也。
上謂五。上道者,五為坎主,而能受節之道也。
呂仲木曰:安言順也,承而奉行之也。
【原文】九五:甘節,吉,往有尚。
【原文】象曰:甘節之吉,居位中也。
土于味為甘,五變成坤。坤,土。按說文:甘,美也。從口含一道也。傳曰:甘受和。言五當尊而能受節,如甘之受和也。往有尚,則數度德行,自是制定中正以通矣。
【原文】上六:苦節,貞凶,悔亡。
【原文】象曰:苦節貞凶,其道窮也。
苦讀如苦窳之苦。國語辨其功苦,韋昭以為脆,是也。澤以節水,而坎之為水者五也。上非用事之地,坎之權不在焉,故苦。象傳道窮者是也。虞翻乃謂二三變互兩離,火炎上作苦,故苦節。何其紆曲遷就哉!彖言苦不可貞,故上六苦節,而貞則凶也。
証誤
【字句音無訛。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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