艮为山卦 地位:老阴|人位:少阳|天位:少阴|错卦:兑为泽|综卦:震为雷|交互卦:雷水解
【周易下经】第52卦-艮卦䷳艮卦为山(艮下艮上)-(明)熊過撰《周易象旨決錄•卷四》
【原文】艮其背,不獲其身;行其庭,不見其人。无咎。
背,北堂身所隱息也。在庭之後謂上九,身謂**。
虞翻、李鼎祚曰:艮為多節,故稱背。非也。艮為門闕,門闕之間,乃庭中之象,謂三也。三當人位,坎為隱伏,故行其庭,不見其人。虞翻以觀坤為身,觀五之三,折坤為背,故艮其背。坤象不見,故不獲其身,則亦見曲學大甚矣。朱先生為動靜各止其所,而皆主夫靜,所以无咎。夫苟動靜各止其所,則是傳所謂光明之道矣,何但无咎哉?且既各止其所,則主靜之云,似為剩語矣。
【原文】彖曰:艮,止也,時止則止,時行則行,動靜不失其時,其道光明。艮其止,止其所也。上下敵應,不相與也,是以不獲其身。行其庭不見其人,无咎也。
艮雖以止為義,而卦象一於止者,上當陽窮,故止。三體互震為行,此光明之道也。孔子於釋彖辭之象,别贊艮道如此,與文王彖旨少異。止其所下,乃釋文王之辭。背乃止之所,上下敵應,釋不獲身行、庭不見人之義。八純皆敵應,而獨艮言不相與者,艮主乎止也。艮其背,則其止有所矣。艮止之義廣,艮背之義狹也。或曰:易背為止之說何如?曰:朱先生本王弼,謂易背為止,明背即止。而項氏玩辭曰:弼以前无艮其止之說。按古文背字為北,有訛為止之理。然則晁氏謂依卦辭作背,是也。故必察光明與无咎之分,而背止之義乃可以别矣。
【原文】象曰:兼山,艮,君子以思不出其位。
【原文】初六:艮其趾,无咎,利永貞。
【原文】象曰:艮其趾,未失正也。
六隂柔居下而能靜者。蘇氏曰:趾,能靜而聽於腓者也。艮趾不害於腓之動止,而聽腓之行止,以為節艮之正也,故利永貞。非朱義戒辭之意。利永貞之為言,即傳未失正之意也。
【原文】六二:艮其腓,不拯其隨,其心不快。
【原文】象曰:不拯其隨,未退聽也。
拯,依一行作抍。馬云:舉也。二以陰居陰,而材本柔,有上下敵應,有不能舉五之象。二之所隨,謂五也。其心不快,坎有心加憂之象。二下而五上,故云退。未退,聽坎為耳也。虞翻、王弼俱指初為隨,程、朱二先生俱曰三,非。
【原文】九三:艮其限,列其夤,厲薰心。
【原文】象曰:艮其限,危薰心也。
馬、虞云:腰束帶處為限,謂三居二體之間,如戶限。列,當依孟喜作裂。夤,當依荀氏作腎。互坎象,艮三本止之主,然互震而動,故有裂夤之象也。薰,依虞翻作閽。閽,守門人,艮象。坎盜動門,故厲閽心。古閽、熏通,荀氏為勲,或作動,皆非。今按公羊閽殺,吳子作熏殺,則虞說是也。熏,說文訓火上出出。馬因言熏說其心,未聞易道以坎水熏灼人者。震以動為主,而所主之四互坎,故中未得。艮以止為主,而所主之三互震,故為熏心。易之所貴,時止時行耳。
【原文】**:艮其身,无咎。
【原文】象曰:艮其身,止諸躬也。
《爾雅》:身,紳也。總括百骸,止諸身則无方矣。舊讀為大姙有身之身,不然止諸躬。王伯厚云:偃身為躬,見躬而不見面。說文:躬,从呂从身。呂,背膂也,猶言艮諸其背耳。爻言艮身,則其義不止无咎也。而僅曰无咎,故象以止躬明之,以四之位正可當背故也。或曰:股上膈下,前臍腹,後腰膂,腎所在處,乃生身之所由始。呼吸之根,氣所從生,止其身則氣住而神亦住。四以柔居柔,專氣致柔者,所以止其身也。亦通。
【原文】六五:艮其輔,言有序,悔亡。
【原文】象曰:艮其輔,以中正也。
以柔居中,故其象如此。虞翻曰:艮為止,在坎車中,故艮其輔。輔車相依,猶輔頰也。言有序,互震為言也。正依朱義作羨文,以上下叶韻得之。
胡仲虎曰:咸多象面,艮多象背。
【原文】上九:敦艮,吉。
【原文】象曰:敦艮之吉,以厚終也。
証字
【據晁、項并古文彖,據子夏一行傳,艮止作艮背,拯隨作隨。】
【據孟喜,列夤據荀氏,裂夤之列作裂之夤,作腎。】
【據公羊及虞氏薰心作閽心。】証衍文。
【據朱語録中正之正羨文。】
完整内容需VIP查看或开通VIP查阅
付费内容
请登录 或 注册购买
这里是自定义内容,请在【用户中心配置 - 销售配置 - 普通付费内容 - 未登录提示】修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