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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北宋)程颐撰《程氏易传》繁体版【卷二上经】第二十五卦_无妄:天雷无妄(震下乾上)

天雷无妄 地位:少阴|人位:少阳|天位:老阳|错卦:地风升|综卦:山天大畜|交互卦:风山渐 (北宋)程颐撰《程氏易传》繁体版【卷二上经】第二十五卦_无妄:天雷无妄(震下乾上) 无妄,《序卦》:復則不妄矣,故受之以无妄。復者反於道也,既復於道則合正理而无妄,故復之後,受之以无妄也。為卦乾上震下,震動也,動以天為无妄,動以人欲則妄矣,无妄之義大矣哉。 无妄,元亨,利貞。其匪正,有眚,不利有攸往。 无妄者至誠也,至誠者天之道也。天之化育萬物,生生不窮,各正其性命,乃无妄也。人能合无妄之道,則所謂與天地合其德也。无妄有大亨之理,君子行无妄之道,則可以致大亨矣。无妄,天之道也,卦言人由无妄之道也。利貞,法无妄之道,利在貞正,失貞正則妄也。雖无邪心,茍不合正理,則妄也,乃邪心也,故有匪正則為過眚。既已无妄,不宜有往,往則妄也。 彖曰:无妄,剛自外來而為主於內。 謂初九也。坤初爻變而為震,剛自外而來也。震以初爻為主,成卦由之,故初為无妄之主,動以天為无妄。動而以天,動為主也。以剛變柔,為以正去妄之象,又剛正為主於內,无妄之義也。九居初正也。 動而健,剛中而應,大亨以正,天之命也。 下動而上健,是其動剛健也。剛健,无妄之體也。剛中而應五,以剛居中正。二復以中正相應,是順理而不妄也,故其道大亨通而貞正,乃天之命也。天命,謂天道也,所謂无妄也。 其匪正有眚,不利有攸往。无妄之往,何之矣。天命不祐,行矣哉。 所謂无妄,正而已。小失於正,則為有過,乃妄也。所謂匪正,蓋由有往,若无妄而不往,何由有匪正乎。无妄者,理之正也,更有往將何之矣,乃入於妄也。往則悖於天理,天道所不祐,可行乎哉? 象曰:天下雷行,物與无妄,先王以茂對時育萬物。 雷行於天下,陰陽交和相薄而成聲,於是驚蟄藏振,萌芽發生,萬物其所賦與,洪纖高下,各正其性命,无有差妄。物與,无妄也。先王觀天下,雷行發生,賦與之象,而以茂對天時,養育萬物,使各得其宜,如天與之无妄也。茂,盛也。茂對之為言,猶盛行永言之比。對時,謂順合天時。天道生萬物,各得其性命而不妄。王者體天之道,養育人民,以至昆蟲草木,使各得其宜,乃對時育物之道也。 无妄初九 初九,无妄往,吉。 九以陽剛為主於內,无妄之象,以剛實變柔而居內,中誠不妄者也,以无妄而往,何所不吉。卦辭言不利有攸往,謂既无妄,不可復有往也。過則妄矣。爻言往吉,謂以无妄之道而行則吉也。 象曰:无妄之往,得志也。 以无妄而往,无不得其志也。蓋誠之於物,无不能動,以之修身則身正,以之治事則事得,其理以之臨人則人感而化,无所往而不得其志也。 无妄六二 六二,不耕穫,不菑畬,則利有攸往。 凡理之所然者非妄也。人所欲為者,乃妄也,故以耕穫菑畬譬之。六二居中得正,又應五之中正,居動體而柔順。為動能順乎中正,乃无妄者也,故極言无妄之義,耕農之始穫其成終也。田一歲曰菑,三歲曰畬。不耕而穫,不菑而畬,謂不首造其事,因其事理所當然也。首造其事,則是人心所作為,乃妄也。因事之當然,則是順理應物,非妄也。穫與畬是也。蓋耕則必有獲,菑則必有畬,是事理之固然,非心意之所造作也。或曰聖人制作,以利天下者,皆造端也,豈非妄乎?曰:聖人隨時制作,合乎風氣之宜,未嘗先時而開之也,若不待時,則一聖人足以盡為矣,豈待累聖繼作也。時乃事之端,聖人隨時而為也。 象曰:不耕穫,未富也。 未者,非必之辭。臨卦曰:未順命是也。不耕而穫,不菑而畬,因其事之當然,既耕則必有穫,既菑則必成畬,非必以穫畬之富而為也。其始耕菑,乃設心在於求穫畬,是以其富也。心有欲而為者則妄也。 无妄六三 六三,无妄之災,或繫之牛,行人之得,邑人之災。 三以陰柔而不中正,是為妄者也。又志應於上,欲也,亦妄也。在无妄之道,為災害也。人之妄動由有欲也,妄動而得,亦必有失,雖使得其所利,其動而妄,失已大矣,況復凶悔隨之乎。知者見妄之得,則知其失,必與稱也,故聖人因六三有妄之象,而發明其理,云无妄之災。或繫之牛,行人之得,邑人之災,言如三之為妄,乃无妄之災害也。設如有得,其失隨至,如或繫之牛。或謂:設,或也。或繫得牛,行人得之以為有得。邑人失牛,乃是災也。借使邑人繫得馬,則行人失馬,乃是災也。言有得,則有失,不足以為得也。行人邑人,但言有得則有失,非以為彼已也,妄得之福,災亦隨之。妄得之得,失亦稱之,固不足以為得也,人能知此,則不為妄動矣。 象曰:行人得牛,邑人災也。 行人得牛,乃邑人之災也。有得則有失,何足以為得乎。 无妄九四 九四,可貞,无咎。 四剛陽而居乾體,復无應與,无妄者也。剛而无私,豈有妄乎。可貞固守此,自无咎也。九居陰得為正乎?曰:以陽居乾體,若復處剛,則為過矣。過則妄也,居四无尚剛之志也。可貞與利貞不同。可貞,謂其所處,可貞固守之。利貞,謂利於貞也。 象曰:可貞无咎,固有之也。 貞固守之則无咎也。 无妄九五 九五,无妄之疾,勿藥,有喜。 九以中正當尊位,下復以中正順應之,可謂无妄之至者也。其道无以加矣。疾為之病者也。以九五之无妄,如其有疾,勿以藥治,則有喜也。人之有疾,則以藥石攻去其邪,以養其正。若氣體平和,本无疾病,而攻治之,則反害其正矣,故勿藥則有喜也。有喜謂疾自亡也。无妄之所謂疾者,謂若治之,而不治,率之而不從,化之而不革,以妄而為无妄之疾。舜之有苗,周公之管蔡,孔子之叔孫,武叔是也。既已无妄而有疾之者,則當自如。无妄之疾,不足患也。若遂自攻治,乃是渝其无妄

(北宋)程颐撰《程氏易传》繁体版【卷二上经】第二十五卦_无妄:天雷无妄(震下乾上)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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