巽为风卦 地位:少阳|人位:少阴|天位:老阳|错卦:震为雷|综卦:兑为泽|交互卦:火泽睽[/caption
【上经】第29卦-坎卦:坎卦为水(坎下坎上)-(清)李光地撰《周易觀彖•卷五》
習坎:有孚,維心亨;行有尚。
坎,䧟也,陽䧟於隂也。陽䧟於隂,則險莫甚焉,故其德為䧟為險,其象為水。水者,陽氣在中,為隂所閉者也。在人則心之剛德拘於形質之中,亦為有所䧟而險之義也。此卦二體皆坎,是謂重險。重險則所更歷者皆險,有習之象焉。習須依古註訓便習,便習者,習之不己,以至於便熟也。蓋八卦皆人心之德,獨險非善道,不可以心德言,故加習字以名之。能更習於險,即人心之德也。更習於險之道,在乎内有實德,無實德則無習之之本。又驗於心之亨通,非亨通則亦無以見習之之效。其中至實,而其道不窮,則無入而不自得,故行則有尚。
彖曰:習坎,重險也。
言險體相重,有更歷備嘗之象焉。解習之意,非以重訓習也。
水流而不盈。
坎為䧟,而其象水也。物之䧟於險而能行險者,莫如水,故先言水德,以起下文行險之義。蓋五行之性,惟水流行,又凡物皆能為驟盈之勢,如以斗斛盛粟米,或平地積沙土,皆可以頓然隆起,及稍就堅實,則必遽耗矣。惟水之流無驟溢之勢,而又不可復為消減,是其德之流通而至實也。惟流通,故其行險也不為所困;惟至實,故其行險也不踰越以出於險,而積累以充於中。彖辭孚亨之義,由此而取爾。
行險而不失其信,維心亨,乃以剛中也。
人之行險而不失其信者,如水之不盈而有常;維心亨者,如水之流通而不困。卦體二、五,剛而得中,兼有其義。蓋剛則實而有信,中則虚而能通矣。
行有尚,往有功也。
天險,不可升也;地險,山川丘陵也。王公設險以守其國,險之時用大矣哉!
險非善也,而有險之用,故不言時義而曰時用也。
象曰:水洊至,習坎。君子以常德行,習教事。
教事,謂道藝也。德行則常久,道藝則習熟。進德修業,不舍晝夜,如水之繼至而增長也。
初六,習坎,入于坎窞,凶。
習坎者,將以出坎也。初六隂柔居下,非能習坎者,而以其才習坎,則惟有入於坎窞而已。蓋小人之行,往往以避就之私、徼幸之術相勝,自謂能習乎險者,習之愈熟,其䧟愈深,故中庸曰:人皆曰予智,驅而内諸罟獲䧟阱之中,而莫之知辟也。習坎,入坎之謂也。六爻惟此言習坎,蓋因卦之初而發戒。
象曰:習坎入坎,失道凶也。
習坎有道,失其道,故凶。
九二,坎有險,求小得。
卦惟兩陽有剛中之德,能習坎者也。九二内卦之中,涉險方始,故曰坎有險。習險之道無他,惟曰有孚而已。孚者,實也。凡實德實行之積,自小而大,如水之盛滿始於㳙,㳙無驟大之勢也。故欲更習乎險者,必先求其小得。蓋所得雖小,而有可大之基,虚實之辨,辨以此爾。
象曰:求小得,未出中也。
務大則出中矣。
六三,來之坎坎,險且枕,入于坎窞,勿用。
三居重險之間,來往皆險,其險深矣。惟剛德處之,則不為險所困,而有出險之道,豈隂柔之所能乎?其入于坎窞必矣。然初曰凶,而三曰勿用者,初以習而致?,道之失也。三來往皆險,遇之窮也。遇之既窮,則惟有守静勿用而已。
象曰:來之坎坎,終无功也。
失道則凶,无功,故惟勿用。
**,樽酒簋貳,用缶,納約自牖,終无咎。
近君多懼,至險者也。惟極其誠素,乃處之之道。一樽貳簋而用瓦器,至儉約之物也。納此至約之物,奠之牖下,蓋交於神明之禮,以喻人臣謙讓不盈,積其孚誠以自薦於君,則克保其終,雖危无咎也。
象曰:樽酒簋貳,剛柔際也。
謂以柔正而承剛中。
九五,坎不盈,祗既平,无咎。
居至尊之位,尤天下之最險者也。人心忌於易盈,況居尊者乎?水德至實無虚滿,而盈者但能至於平而已。君子之心無盈滿之時,而其德自有充實之驗。居尊位者若此,則滿而不溢,高而不危,何咎之有乎?九五為卦之主,故彖傳以其辭釋卦,與需大象用九五之辭同。
象曰:坎不盈,中未大也。
未大,釋不盈之義。言由有中德,故不盈滿而自大也。二曰小得,而五猶曰未大,蓋終始不盈者也。人之無實得而心易大者,可以玩其占乎?
上六,繫用徽纆,寘于叢棘,三歲不得,凶。
古者罪人納之叢棘,三年使之思善改過,是亦所以習之於險也。三年而不改,則其凶必矣。隂柔居卦終,險極,故其象占如此。
象曰:上六失道,凶三歲也。
言惟其失道,故有此三歲之凶。三歲而不得,則終於凶矣。三歲而得,則凶止於三歲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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