井卦(水风井卦)【震宫五世卦|坎上:错离综坎-先天:西方-后天:北方|巽下:错震综兑|先天:西南|后天:东南|天位:少阳|人位:少阴|地位:少阳】
【周易下经】第48卦-井卦䷯水风井卦(巽下坎上)-(宋)董楷撰《周易傳義附錄•卷八上》
傳:井序卦:困乎上者必反下,故受之以井。承上升而不已必困為言,謂上升不已而困,則必反於下也。物之在下者莫如井,井所以次困也。為卦坎上巽下,坎,水也,巽之象則木也,巽之義則入也。木,器之象,木入於水下而上乎水,汲井之象也。
《朱氏•附録》:井象,只取巽入之義,不取木義。
○若如汲水器之說,則與後面羸其瓶之義不相合。
井:改邑不改井,无喪无得,往來井。井,
【喪,息浪反】。
傳:井之為物,常而不可改也。邑可改而之它,井不可遷也,故曰改邑不改井。汲之而不竭,存之而不盈,无喪无得也。至者皆得其用,往來井井也。无喪无得,其德也常。往來井井,其用也周。常也周也,井之道也。
汔至,亦未繘井,羸其瓶,凶。
【汔,許訖反。繘,音橘。羸,律悲反。彖同】。
傳:汔,幾也。繘,綆也。井以濟用為功,幾至而未及用,亦與未下繘於井同也。君子之道,貴乎有成,所以五穀不熟,不如荑稗。掘井九仞而不及泉,猶為棄井。有濟物之用而未及物,猶无有也。羸敗其瓶而失之,其用喪矣,是以凶也。羸,毁敗也。
《本義》:井者,穴地出水之處,以巽木入乎坎水之下,而上出其水,故為井。改邑不改井,故无喪无得,而往者來者,皆井其井也。汔,幾也。繘,綆也。羸,敗也。汲井幾至,未盡綆而敗其瓶,則凶也。其占為事,仍舊无得喪,而又當敬勉,不可幾成而敗也。
《朱氏•附録》:井是那掇不動底物事,所以改邑不改井。
○汔至略作一句,亦未繘井羸其瓶是一句意。幾至而止,如綆未及井而瓶敗,言功不成也。
彖曰巽乎水而上水,井。井,養而不窮也。改邑不改井,乃以剛中也。
【上如字,又時掌反養如字,又以上反】。
傳:巽入於水,下而上其水者,井也。井之養於物,不有窮己。【一作无有窮也】。取之而不竭,德有常也。邑可改,井不可遷,亦其德之常也。二、五之爻,剛中之德,其常乃如是,卦之才與義合也。
汔至,亦未繘井,未有功也。羸其瓶,是以凶也。
傳:雖使幾至,既未為用,亦與朱繘井同。井以濟用為功,水出乃為用,未出則何功也?瓶所以上水而致用也,羸敗其瓶,則不為用矣,是以凶也。
《本義》:巽乎水而上水,井。井,養而不窮也。以卦象釋卦名義。改邑不改井,乃以剛中也。汔至,亦未繘井,未有功也。羸其瓶,是以凶也。以卦體釋卦辭。无喪无得,往來井井兩句,意與不改井同,故不復出剛中。以二五而言,未有功而敗其瓶,所以凶也。
象曰:木上有水,井。君子以勞民勸相。
【上如字,又時掌反。勞,力報反。相,息亮反,又如字】。
傳:木承水而上之。【一作來】。乃器汲水而出井之象。君子觀井之象,法井之德,以勞徠其民,而勸勉以相助之道也。勞徠其民,法井之用也。勸民使相助,法井之施也。
《本義》:木上有水,津潤上行,井之象也。勞民者以君養民,勸相者使民相養,皆取井養之義。
《朱氏•附録》:問木上有水井之義。曰:如草木之生,津潤皆上行,露水直至樹末,此即木上有水之義,雖至小之物亦然。如石菖蒲,每晨葉尾皆潮水珠,雖藏之密室亦然,非露水也。
○禾上露珠,便是下面水上去。大率裏面水氣上,則外面底也上。
○問:井字之義,與木上有水何預?曰:木上有水,便如井中之水。水本在井底,卻能汲上來供人食用,故取象如此。
初六,井泥不食,舊井无禽,
【泥,乃計反。象同】。
傳:井與鼎皆物也,就物以為義。六以隂柔居下,上无應援,无上水之象,不能濟物,乃井之不可食也。井之不可【一无可字】。食以泥汚也。在井之下,有泥之象。井之用,以其水之養人也,无水則舍置不用矣。井水之上,人獲其用,禽鳥亦就而求焉。舊廢之井,人既不食,水不復上,則禽鳥亦不復往矣,蓋无以濟物也。井本濟人之物,六以隂居下,无上水之象,故為不食。井之不食,以泥也。猶人當濟物之時,而才弱无援,不能及物,為時所舍也。
《本義》:井以陽剛為泉,上出為功。初六以隂居下,故為此象。蓋井不泉而泥,則人所不食,而禽鳥亦莫之顧也。
象曰:井泥不食,下也;舊井无禽,時舍也。
【舍音捨】。
傳:以隂而居井之下,泥之象也。无水而泥,人所不食也。人不食則水不上,无以及禽鳥,禽鳥亦不至矣。見其不能濟物,為時所舍,置不用也。若能及禽鳥,是亦有所濟也。舍,上聲,與乾之時舍音不同。《本義》言為時所棄。
九二:井谷射鮒,甕敝漏
【射,食亦反。鮒,音附,象同】。
傳:二雖剛陽之才而居下,上无應而比於初,不上而下之象也。井之道,上行者也。澗谷之水,則旁出而就下。二居井而就下,失井之道,乃井而如谷也。井上出,則養人而濟物【一作上出而養人濟物】。今乃下就汚泥,注於鮒而已。鮒,或以為蝦,或以為蟇,井泥中微物耳。射,注也,如谷之下流注於鮒也。甕敝漏,如甕之破漏也。陽剛之才,本可以養人濟物,而上无應援,故不能上而就下,是以无濟用之功。如水之在甕,本可為用,乃破敝而漏之,不為用也。井之初二无功,而不言悔咎,何也?曰:失則有悔,過則為咎。无應援而不能成用,非悔咎也。居二比初,豈非過乎?曰:處中非過也,不能上由无援,非以比初也。
《本義》:九二剛中,有泉之象。然下比初六,功不上行,故其象如此。
《朱氏•附録》:鮒,程沙隨以為蝸牛,如今廢井中多有之。
象曰:井谷射鮒,无與也。
傳:井以上出為功,二
完整内容需VIP查看或开通VIP查阅
付费内容
请登录 或 注册购买
这里是自定义内容,请在【用户中心配置 - 销售配置 - 普通付费内容 - 未登录提示】修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