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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唐)孔颖达疏《周易正义》卷四:第三十八卦_睽卦:火泽睽(兑下离上)

火泽睽卦 地位:老阳|人位:少阳|天位:少阴|错卦:水山蹇|综卦:风火家人|交互卦:水火既济 睽,小事吉。 孔穎達疏::正義曰:睽者,乖異之名,物情乖異,不可大事。大事謂與役動眾,必須大同之世,方可為之。小事謂飲食衣服,不待眾力,雖乖而可,故曰小事吉也。 《彖》曰:睽,火動而上,澤動而下。二女同居,其志不同行。說而麗乎明,柔進而上行,得中而應乎剛,是以小事吉。 注云:事皆相違,害之道也,何由得小事吉?以有此三德也。 天地睽而其事同也,男女睽而其志通也,萬物睽而其事類也。睽之時用大矣哉! 注云:睽離之時,非小人之所能用也。 孔穎達疏::正義曰:「睽,火動而上,澤動而下,二女同居,其志不同行」者,此就二體釋卦名為睽之義,同而異者也。水火二物,共成烹飪,理應相濟。今火在上而炎上,澤居下而潤下,无相成之道,所以為乖。中少二女共居一家,理應同志,各自出適,志不同行,所以為異也。「說而麗乎明,柔進而上行,得中而應乎剛,是以小事吉」者,此就二體及六五有應,釋所以小事得吉。說而麗乎明,不為邪僻。柔進而上行,所之在貴。得中而應乎剛,非為全弱。雖在乖違之時,卦爻有此三德,故可以行小事而獲吉也。 「天地睽而其事同」,此以下歷就天地男女萬物,廣明睽義體乖而用合也。天高地卑,其體懸隔,是天地睽也。而生成品物,其事則同也。「男女睽而其志通」者,男外女內,分位有別,是男女睽也。而成家理事,其志即通也。萬物殊形,各自為象,是萬物睽也。而均於生長,其事即類,故曰「天地睽而其事同也。男女睽而其志通也,萬物睽而其事類也。睽之時用大矣哉!」既明睽理合同之大,又歎能用睽之人,其德不小,睽離之時,能建其用,使合其通理,非大德之人,則不可也,故曰「睽之時用大矣哉」也。 《象》曰:上火下澤,睽。君子以同而異。 注云:同於通理,異於職事。 孔穎達疏::正義曰:「上火下澤睽」者,動而相背,所以為睽也。「君子以同而異」者,佐王治民,其意則同;各有司存,職掌則異,故曰「君子以同而異」也。 初九: 初九:悔亡。喪馬,勿逐自復。見惡人,无咎。 注云:處睽之初,居下體之下,无應獨立,悔也。與四合志,故得悔亡。馬者,必顯之物。處物之始,乖而喪其馬,物莫能同,其私必相顯也,故勿逐而自復也。時方乖離,而位乎窮下,上无應可援,下无權可恃,顯德自異,為惡所害,故見惡人乃得免咎也。 《象》曰:見惡人,以辟咎也。 孔穎達疏::正義曰:悔亡者,初九處睽離之初,居下體之下,无應獨立,所以悔也。四亦處下,无應獨立,不乖於己,與己合志,故得悔亡。「喪馬勿逐自復」者,時方睽離,觸目乖阻。馬之為物,難可隱藏,時或失之,不相容隱,不須尋求,勢必自復,故曰「喪馬勿逐自復」也。「見惡人无咎」者,處於窮下,上无其應,无應則无以為援,窮下則无權可恃。若標顯自異,不能和光同塵,則必為惡人所害,故曰「見惡人无咎」。見*,謂遜接之也。 *原文缺「見」字,依他本補。 《象》曰「以辟咎也」者,惡人不應與之相見,而遜接之者,以辟咎也。 九二: 九二:遇主于巷,无咎。 注云:處睽失位,將无所安。然五亦失位,俱求其黨,出門同趣,不期而遇,故曰遇主於巷也。處睽得援,雖失其位,未失道也。 《象》曰:遇主于巷,未失道也。 孔穎達疏::正義曰:「遇主于巷,无咎」者,九二處睽之時而失其位,將无所安。五亦失位,與己同黨,同趣相求,不假遠涉而自相遇,適在於巷。言遇之不遠,故曰「遇主於巷」。主謂五也,處睽得援,咎悔可亡,故无咎也。 《象》曰「未失道」者,既遇其主,雖失其位,亦未失道也。 六三: 六三:見輿曳,其牛掣。其人天且劓,无初有終。 注云:凡物近而不相得則凶。處睽之時,履非其位,以陰居陽,以柔乘剛,志在於上,而不和於四。二應於五,則近而不相比,故見輿曳。輿曳者,履非其位,失所載也。其牛掣者,滯隔所在,不獲進也。「其人天且劓」者,四從上取,二從下取,而應在上九,執志不回。初雖受困,終獲剛助。 《象》曰:見輿曳,位不當也。无初有終,遇剛也。 孔穎達疏::正義曰:「見輿曳其牛掣」者,處睽之時,履非其位,以陰居陽,以柔乘剛,志在上九,不與四合。二自應五,又與己乖。欲載,其輿被曳,失己所載也。欲進,其牛被牽,滯隔所在,不能得進也。故曰「見輿曳其牛掣」也。「其人天且劓,无初有終」者,剠額為天,截鼻為劓。既處二四之間,皆不相得,其為人也,四從上刑之,故剠其額,二從下刑之,又截其鼻,故曰其人天且劓。而應在上九,執志不回,初雖受困,終獲剛助,故曰无初有終。 《象》曰「位不當」者,由位不當,故輿被曳。遇剛者,由遇上九之剛,所以有終也。 九四: 九四:睽孤,遇元夫。交孚,厲,无咎。 注云:无應獨處,五自應二,三與己睽,故曰睽孤也。初亦无應特立。處睽之時,俱在獨立,同處體下,同志者也。而己失位,比於三五,皆與己乖,處无所安,故求其疇類而自託焉,故曰遇元夫也。同志相得而无疑焉,故曰交孚也。雖在乖隔,志故得行,故雖危无咎。 《象》曰:交孚无咎,志行也。 孔穎達疏::正義曰:元夫謂初九也。處於卦始,故云元也。初四俱陽而言夫者,蓋是丈夫之夫,非夫婦之夫也。 六五: 六五:悔亡。厥宗噬膚,往,何咎? 注云:非位,悔也。有應,故亡。厥宗,謂二也。噬膚者,齧柔也。三雖比二,二之所噬,非妨己應者也。以斯而往,何咎之有?往必合也。 《象》曰:厥宗噬膚,往有慶也。 孔穎達疏::正義曰:悔亡者,失位,悔也。有應,故悔亡也。「厥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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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唐)孔颖达疏《周易正义》卷四:第三十八卦_睽卦:火泽睽(兑下离上),第1张

火泽睽卦 地位:老阳|人位:少阳|天位:少阴|错卦:水山蹇|综卦:风火家人|交互卦:水火既济

睽,小事吉。

孔穎達疏::正義曰:睽者,乖異之名,物情乖異,不可大事。大事謂與役動眾,必須大同之世,方可為之。小事謂飲食衣服,不待眾力,雖乖而可,故曰小事吉也。

《彖》曰:睽,火動而上,澤動而下。二女同居,其志不同行。說而麗乎明,柔進而上行,得中而應乎剛,是以小事吉。

注云:事皆相違,害之道也,何由得小事吉?以有此三德也。

天地睽而其事同也,男女睽而其志通也,萬物睽而其事類也。睽之時用大矣哉!

注云:睽離之時,非小人之所能用也。

孔穎達疏::正義曰:「睽,火動而上,澤動而下,二女同居,其志不同行」者,此就二體釋卦名為睽之義,同而異者也。水火二物,共成烹飪,理應相濟。今火在上而炎上,澤居下而潤下,无相成之道,所以為乖。中少二女共居一家,理應同志,各自出適,志不同行,所以為異也。「說而麗乎明,柔進而上行,得中而應乎剛,是以小事吉」者,此就二體及六五有應,釋所以小事得吉。說而麗乎明,不為邪僻。柔進而上行,所之在貴。得中而應乎剛,非為全弱。雖在乖違之時,卦爻有此三德,故可以行小事而獲吉也。

「天地睽而其事同」,此以下歷就天地男女萬物,廣明睽義體乖而用合也。天高地卑,其體懸隔,是天地睽也。而生成品物,其事則同也。「男女睽而其志通」者,男外女內,分位有別,是男女睽也。而成家理事,其志即通也。萬物殊形,各自為象,是萬物睽也。而均於生長,其事即類,故曰「天地睽而其事同也。男女睽而其志通也,萬物睽而其事類也。睽之時用大矣哉!」既明睽理合同之大,又歎能用睽之人,其德不小,睽離之時,能建其用,使合其通理,非大德之人,則不可也,故曰「睽之時用大矣哉」也。

《象》曰:上火下澤,睽。君子以同而異。

注云:同於通理,異於職事。

孔穎達疏::正義曰:「上火下澤睽」者,動而相背,所以為睽也。「君子以同而異」者,佐王治民,其意則同;各有司存,職掌則異,故曰「君子以同而異」也。

初九:

初九:悔亡。喪馬,勿逐自復。見惡人,无咎。

注云:處睽之初,居下體之下,无應獨立,悔也。與四合志,故得悔亡。馬者,必顯之物。處物之始,乖而喪其馬,物莫能同,其私必相顯也,故勿逐而自復也。時方乖離,而位乎窮下,上无應可援,下无權可恃,顯德自異,為惡所害,故見惡人乃得免咎也。

《象》曰:見惡人,以辟咎也。

孔穎達疏::正義曰:悔亡者,初九處睽離之初,居下體之下,无應獨立,所以悔也。四亦處下,无應獨立,不乖於己,與己合志,故得悔亡。「喪馬勿逐自復」者,時方睽離,觸目乖阻。馬之為物,難可隱藏,時或失之,不相容隱,不須尋求,勢必自復,故曰「喪馬勿逐自復」也。「見惡人无咎」者,處於窮下,上无其應,无應則无以為援,窮下則无權可恃。若標顯自異,不能和光同塵,則必為惡人所害,故曰「見惡人无咎」。見*,謂遜接之也。

*原文缺「見」字,依他本補。

《象》曰「以辟咎也」者,惡人不應與之相見,而遜接之者,以辟咎也。

九二:

九二:遇主于巷,无咎。

注云:處睽失位,將无所安。然五亦失位,俱求其黨,出門同趣,不期而遇,故曰遇主於巷也。處睽得援,雖失其位,未失道也。

《象》曰:遇主于巷,未失道也。

孔穎達疏::正義曰:「遇主于巷,无咎」者,九二處睽之時而失其位,將无所安。五亦失位,與己同黨,同趣相求,不假遠涉而自相遇,適在於巷。言遇之不遠,故曰「遇主於巷」。主謂五也,處睽得援,咎悔可亡,故无咎也。

《象》曰「未失道」者,既遇其主,雖失其位,亦未失道也。

六三:

六三:見輿曳,其牛掣。其人天且劓,无初有終。

注云:凡物近而不相得則凶。處睽之時,履非其位,以陰居陽,以柔乘剛,志在於上,而不和於四。二應於五,則近而不相比,故見輿曳。輿曳者,履非其位,失所載也。其牛掣者,滯隔所在,不獲進也。「其人天且劓」者,四從上取,二從下取,而應在上九,執志不回。初雖受困,終獲剛助。

《象》曰:見輿曳,位不當也。无初有終,遇剛也。

孔穎達疏::正義曰:「見輿曳其牛掣」者,處睽之時,履非其位,以陰居陽,以柔乘剛,志在上九,不與四合。二自應五,又與己乖。欲載,其輿被曳,失己所載也。欲進,其牛被牽,滯隔所在,不能得進也。故曰「見輿曳其牛掣」也。「其人天且劓,无初有終」者,剠額為天,截鼻為劓。既處二四之間,皆不相得,其為人也,四從上刑之,故剠其額,二從下刑之,又截其鼻,故曰其人天且劓。而應在上九,執志不回,初雖受困,終獲剛助,故曰无初有終。

《象》曰「位不當」者,由位不當,故輿被曳。遇剛者,由遇上九之剛,所以有終也。

九四:

九四:睽孤,遇元夫。交孚,厲,无咎。

注云:无應獨處,五自應二,三與己睽,故曰睽孤也。初亦无應特立。處睽之時,俱在獨立,同處體下,同志者也。而己失位,比於三五,皆與己乖,處无所安,故求其疇類而自託焉,故曰遇元夫也。同志相得而无疑焉,故曰交孚也。雖在乖隔,志故得行,故雖危无咎。

《象》曰:交孚无咎,志行也。

孔穎達疏::正義曰:元夫謂初九也。處於卦始,故云元也。初四俱陽而言夫者,蓋是丈夫之夫,非夫婦之夫也。

六五:

六五:悔亡。厥宗噬膚,往,何咎?

注云:非位,悔也。有應,故亡。厥宗,謂二也。噬膚者,齧柔也。三雖比二,二之所噬,非妨己應者也。以斯而往,何咎之有?往必合也。

《象》曰:厥宗噬膚,往有慶也。

孔穎達疏::正義曰:悔亡者,失位,悔也。有應,故悔亡也。「厥宗噬膚,往何咎」者,宗,主也,謂二也。噬膚謂噬三也。三雖隔二,二之所噬,故曰厥宗噬膚也。三是陰爻,故以膚為譬,言柔脆也。二既噬三即五,可以往而无咎矣,故曰往无咎。

《象》曰「往有慶也」者,有慶之言,善功被物,為物所賴也。五雖居尊而不當位,與二合德,乃為物所賴,故曰往有慶也。

上九:

上九:睽孤。見豕負塗,載鬼一車,先張之弧,後說之弧。匪寇婚媾,往,遇雨則吉。

注云:處睽之極,睽道未通,故曰睽孤。己居炎極,三處澤盛,睽之極也。以文明之極,而觀至穢之物,睽之甚也。豕而負塗,穢莫過焉。至睽將合,至殊將通,恢詭譎怪,道將為一。未至於洽,先見殊怪,故見豕負塗,甚可穢也。見鬼盈車,吁可怪也。先張之弧,將攻害也。後說之弧,睽怪通也。四剠其應,故為寇也。睽志將通,匪寇婚媾,往不失時,睽疑亡也。貴於遇雨,和陰陽也。陰陽既和,群疑亡也。

《象》曰:遇雨之吉,群疑亡也。

孔穎達疏::正義曰:睽孤者,處睽之極,睽道未通,故曰睽孤也。「見豕負塗」者,火動而上,澤動而下,己居炎極,三處澤盛,睽之極也。離為文明,澤是卑穢,以文明之極而觀至穢之物,事同豕而負塗泥,穢莫斯甚矣,故曰見豕負塗。「載鬼一車,先張之弧,後說之弧」者,鬼魅盈車,怪異之甚也。至睽將合,至殊將通,未至於洽,先見殊怪,故又見載鬼一車。載鬼不言見者,為豕上有見字也。見怪若斯,懼來害己,故先張之弧,將攻害也。物極則反,睽極則通,故後說之弧,不復攻也。匪寇婚媾者,四剠其應,故謂四為寇。睽志既通,匪能為寇,乃得與三為婚媾矣,故曰匪寇婚媾也。「往遇雨則吉」者,雨者,陰陽交和之道也。眾異併消,无復疑阻,往得和合,則吉從之,故曰「往遇雨則吉」。

《象》曰「群疑亡也」者,往與三合,如雨之和。向之見豕、見鬼、張弧之疑併消釋矣,故曰群疑亡也。

注「恢詭譎怪道將為一」。正義曰:《莊子內篇‧齊物論》曰:「无物不然,无物不可。故為舉筳與楹,厲與西施,恢詭譎怪,道通為一。」郭象注云:「夫筳橫而楹縱,厲醜而西施好,所謂齊者,豈必齊形狀,同規矩哉!舉縱橫好醜,恢詭譎怪,各然其所然,各可其所可,即形雖萬殊,而性本得同,故曰道通為一也。」莊子所言,以明齊物,故舉恢詭譎怪至異之物,道通為一,得性則同。王輔嗣用此文而改通為將字者,明物極則反,睽極則通,有似引詩斷章,不必與本義同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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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泽睽卦 地位:老阳|人位:少阳|天位:少阴|错卦:水山蹇|综卦:风火家人|交互卦:水火既济 睽,小事吉。 孔穎達疏::正義曰:睽者,乖異之名,物情乖異,不可大事。大事謂與役動眾,必須大同之世,方可為之。小事謂飲食衣服,不待眾力,雖乖而可,故曰小事吉也。 《彖》曰:睽,火動而上,澤動而下。二女同居,其志不同行。說而麗乎明,柔進而上行,得中而應乎剛,是以小事吉。 注云:事皆相違,害之道也,何由得小事吉?以有此三德也。 天地睽而其事同也,男女睽而其志通也,萬物睽而其事類也。睽之時用大矣哉! 注云:睽離之時,非小人之所能用也。 孔穎達疏::正義曰:「睽,火動而上,澤動而下,二女同居,其志不同行」者,此就二體釋卦名為睽之義,同而異者也。水火二物,共成烹飪,理應相濟。今火在上而炎上,澤居下而潤下,无相成之道,所以為乖。中少二女共居一家,理應同志,各自出適,志不同行,所以為異也。「說而麗乎明,柔進而上行,得中而應乎剛,是以小事吉」者,此就二體及六五有應,釋所以小事得吉。說而麗乎明,不為邪僻。柔進而上行,所之在貴。得中而應乎剛,非為全弱。雖在乖違之時,卦爻有此三德,故可以行小事而獲吉也。 「天地睽而其事同」,此以下歷就天地男女萬物,廣明睽義體乖而用合也。天高地卑,其體懸隔,是天地睽也。而生成品物,其事則同也。「男女睽而其志通」者,男外女內,分位有別,是男女睽也。而成家理事,其志即通也。萬物殊形,各自為象,是萬物睽也。而均於生長,其事即類,故曰「天地睽而其事同也。男女睽而其志通也,萬物睽而其事類也。睽之時用大矣哉!」既明睽理合同之大,又歎能用睽之人,其德不小,睽離之時,能建其用,使合其通理,非大德之人,則不可也,故曰「睽之時用大矣哉」也。 《象》曰:上火下澤,睽。君子以同而異。 注云:同於通理,異於職事。 孔穎達疏::正義曰:「上火下澤睽」者,動而相背,所以為睽也。「君子以同而異」者,佐王治民,其意則同;各有司存,職掌則異,故曰「君子以同而異」也。 初九: 初九:悔亡。喪馬,勿逐自復。見惡人,无咎。 注云:處睽之初,居下體之下,无應獨立,悔也。與四合志,故得悔亡。馬者,必顯之物。處物之始,乖而喪其馬,物莫能同,其私必相顯也,故勿逐而自復也。時方乖離,而位乎窮下,上无應可援,下无權可恃,顯德自異,為惡所害,故見惡人乃得免咎也。 《象》曰:見惡人,以辟咎也。 孔穎達疏::正義曰:悔亡者,初九處睽離之初,居下體之下,无應獨立,所以悔也。四亦處下,无應獨立,不乖於己,與己合志,故得悔亡。「喪馬勿逐自復」者,時方睽離,觸目乖阻。馬之為物,難可隱藏,時或失之,不相容隱,不須尋求,勢必自復,故曰「喪馬勿逐自復」也。「見惡人无咎」者,處於窮下,上无其應,无應則无以為援,窮下則无權可恃。若標顯自異,不能和光同塵,則必為惡人所害,故曰「見惡人无咎」。見*,謂遜接之也。 *原文缺「見」字,依他本補。 《象》曰「以辟咎也」者,惡人不應與之相見,而遜接之者,以辟咎也。 九二: 九二:遇主于巷,无咎。 注云:處睽失位,將无所安。然五亦失位,俱求其黨,出門同趣,不期而遇,故曰遇主於巷也。處睽得援,雖失其位,未失道也。 《象》曰:遇主于巷,未失道也。 孔穎達疏::正義曰:「遇主于巷,无咎」者,九二處睽之時而失其位,將无所安。五亦失位,與己同黨,同趣相求,不假遠涉而自相遇,適在於巷。言遇之不遠,故曰「遇主於巷」。主謂五也,處睽得援,咎悔可亡,故无咎也。 《象》曰「未失道」者,既遇其主,雖失其位,亦未失道也。 六三: 六三:見輿曳,其牛掣。其人天且劓,无初有終。 注云:凡物近而不相得則凶。處睽之時,履非其位,以陰居陽,以柔乘剛,志在於上,而不和於四。二應於五,則近而不相比,故見輿曳。輿曳者,履非其位,失所載也。其牛掣者,滯隔所在,不獲進也。「其人天且劓」者,四從上取,二從下取,而應在上九,執志不回。初雖受困,終獲剛助。 《象》曰:見輿曳,位不當也。无初有終,遇剛也。 孔穎達疏::正義曰:「見輿曳其牛掣」者,處睽之時,履非其位,以陰居陽,以柔乘剛,志在上九,不與四合。二自應五,又與己乖。欲載,其輿被曳,失己所載也。欲進,其牛被牽,滯隔所在,不能得進也。故曰「見輿曳其牛掣」也。「其人天且劓,无初有終」者,剠額為天,截鼻為劓。既處二四之間,皆不相得,其為人也,四從上刑之,故剠其額,二從下刑之,又截其鼻,故曰其人天且劓。而應在上九,執志不回,初雖受困,終獲剛助,故曰无初有終。 《象》曰「位不當」者,由位不當,故輿被曳。遇剛者,由遇上九之剛,所以有終也。 九四: 九四:睽孤,遇元夫。交孚,厲,无咎。 注云:无應獨處,五自應二,三與己睽,故曰睽孤也。初亦无應特立。處睽之時,俱在獨立,同處體下,同志者也。而己失位,比於三五,皆與己乖,處无所安,故求其疇類而自託焉,故曰遇元夫也。同志相得而无疑焉,故曰交孚也。雖在乖隔,志故得行,故雖危无咎。 《象》曰:交孚无咎,志行也。 孔穎達疏::正義曰:元夫謂初九也。處於卦始,故云元也。初四俱陽而言夫者,蓋是丈夫之夫,非夫婦之夫也。 六五: 六五:悔亡。厥宗噬膚,往,何咎? 注云:非位,悔也。有應,故亡。厥宗,謂二也。噬膚者,齧柔也。三雖比二,二之所噬,非妨己應者也。以斯而往,何咎之有?往必合也。 《象》曰:厥宗噬膚,往有慶也。 孔穎達疏::正義曰:悔亡者,失位,悔也。有應,故悔亡也。「厥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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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泽睽卦 地位:老阳|人位:少阳|天位:少阴|错卦:水山蹇|综卦:风火家人|交互卦:水火既济

睽,小事吉。

孔穎達疏::正義曰:睽者,乖異之名,物情乖異,不可大事。大事謂與役動眾,必須大同之世,方可為之。小事謂飲食衣服,不待眾力,雖乖而可,故曰小事吉也。

《彖》曰:睽,火動而上,澤動而下。二女同居,其志不同行。說而麗乎明,柔進而上行,得中而應乎剛,是以小事吉。

注云:事皆相違,害之道也,何由得小事吉?以有此三德也。

天地睽而其事同也,男女睽而其志通也,萬物睽而其事類也。睽之時用大矣哉!

注云:睽離之時,非小人之所能用也。

孔穎達疏::正義曰:「睽,火動而上,澤動而下,二女同居,其志不同行」者,此就二體釋卦名為睽之義,同而異者也。水火二物,共成烹飪,理應相濟。今火在上而炎上,澤居下而潤下,无相成之道,所以為乖。中少二女共居一家,理應同志,各自出適,志不同行,所以為異也。「說而麗乎明,柔進而上行,得中而應乎剛,是以小事吉」者,此就二體及六五有應,釋所以小事得吉。說而麗乎明,不為邪僻。柔進而上行,所之在貴。得中而應乎剛,非為全弱。雖在乖違之時,卦爻有此三德,故可以行小事而獲吉也。

「天地睽而其事同」,此以下歷就天地男女萬物,廣明睽義體乖而用合也。天高地卑,其體懸隔,是天地睽也。而生成品物,其事則同也。「男女睽而其志通」者,男外女內,分位有別,是男女睽也。而成家理事,其志即通也。萬物殊形,各自為象,是萬物睽也。而均於生長,其事即類,故曰「天地睽而其事同也。男女睽而其志通也,萬物睽而其事類也。睽之時用大矣哉!」既明睽理合同之大,又歎能用睽之人,其德不小,睽離之時,能建其用,使合其通理,非大德之人,則不可也,故曰「睽之時用大矣哉」也。

《象》曰:上火下澤,睽。君子以同而異。

注云:同於通理,異於職事。

孔穎達疏::正義曰:「上火下澤睽」者,動而相背,所以為睽也。「君子以同而異」者,佐王治民,其意則同;各有司存,職掌則異,故曰「君子以同而異」也。

初九:

初九:悔亡。喪馬,勿逐自復。見惡人,无咎。

注云:處睽之初,居下體之下,无應獨立,悔也。與四合志,故得悔亡。馬者,必顯之物。處物之始,乖而喪其馬,物莫能同,其私必相顯也,故勿逐而自復也。時方乖離,而位乎窮下,上无應可援,下无權可恃,顯德自異,為惡所害,故見惡人乃得免咎也。

《象》曰:見惡人,以辟咎也。

孔穎達疏::正義曰:悔亡者,初九處睽離之初,居下體之下,无應獨立,所以悔也。四亦處下,无應獨立,不乖於己,與己合志,故得悔亡。「喪馬勿逐自復」者,時方睽離,觸目乖阻。馬之為物,難可隱藏,時或失之,不相容隱,不須尋求,勢必自復,故曰「喪馬勿逐自復」也。「見惡人无咎」者,處於窮下,上无其應,无應則无以為援,窮下則无權可恃。若標顯自異,不能和光同塵,則必為惡人所害,故曰「見惡人无咎」。見*,謂遜接之也。

*原文缺「見」字,依他本補。

《象》曰「以辟咎也」者,惡人不應與之相見,而遜接之者,以辟咎也。

九二:

九二:遇主于巷,无咎。

注云:處睽失位,將无所安。然五亦失位,俱求其黨,出門同趣,不期而遇,故曰遇主於巷也。處睽得援,雖失其位,未失道也。

《象》曰:遇主于巷,未失道也。

孔穎達疏::正義曰:「遇主于巷,无咎」者,九二處睽之時而失其位,將无所安。五亦失位,與己同黨,同趣相求,不假遠涉而自相遇,適在於巷。言遇之不遠,故曰「遇主於巷」。主謂五也,處睽得援,咎悔可亡,故无咎也。

《象》曰「未失道」者,既遇其主,雖失其位,亦未失道也。

六三:

六三:見輿曳,其牛掣。其人天且劓,无初有終。

注云:凡物近而不相得則凶。處睽之時,履非其位,以陰居陽,以柔乘剛,志在於上,而不和於四。二應於五,則近而不相比,故見輿曳。輿曳者,履非其位,失所載也。其牛掣者,滯隔所在,不獲進也。「其人天且劓」者,四從上取,二從下取,而應在上九,執志不回。初雖受困,終獲剛助。

《象》曰:見輿曳,位不當也。无初有終,遇剛也。

孔穎達疏::正義曰:「見輿曳其牛掣」者,處睽之時,履非其位,以陰居陽,以柔乘剛,志在上九,不與四合。二自應五,又與己乖。欲載,其輿被曳,失己所載也。欲進,其牛被牽,滯隔所在,不能得進也。故曰「見輿曳其牛掣」也。「其人天且劓,无初有終」者,剠額為天,截鼻為劓。既處二四之間,皆不相得,其為人也,四從上刑之,故剠其額,二從下刑之,又截其鼻,故曰其人天且劓。而應在上九,執志不回,初雖受困,終獲剛助,故曰无初有終。

《象》曰「位不當」者,由位不當,故輿被曳。遇剛者,由遇上九之剛,所以有終也。

九四:

九四:睽孤,遇元夫。交孚,厲,无咎。

注云:无應獨處,五自應二,三與己睽,故曰睽孤也。初亦无應特立。處睽之時,俱在獨立,同處體下,同志者也。而己失位,比於三五,皆與己乖,處无所安,故求其疇類而自託焉,故曰遇元夫也。同志相得而无疑焉,故曰交孚也。雖在乖隔,志故得行,故雖危无咎。

《象》曰:交孚无咎,志行也。

孔穎達疏::正義曰:元夫謂初九也。處於卦始,故云元也。初四俱陽而言夫者,蓋是丈夫之夫,非夫婦之夫也。

六五:

六五:悔亡。厥宗噬膚,往,何咎?

注云:非位,悔也。有應,故亡。厥宗,謂二也。噬膚者,齧柔也。三雖比二,二之所噬,非妨己應者也。以斯而往,何咎之有?往必合也。

《象》曰:厥宗噬膚,往有慶也。

孔穎達疏::正義曰:悔亡者,失位,悔也。有應,故悔亡也。「厥宗噬膚,往何咎」者,宗,主也,謂二也。噬膚謂噬三也。三雖隔二,二之所噬,故曰厥宗噬膚也。三是陰爻,故以膚為譬,言柔脆也。二既噬三即五,可以往而无咎矣,故曰往无咎。

《象》曰「往有慶也」者,有慶之言,善功被物,為物所賴也。五雖居尊而不當位,與二合德,乃為物所賴,故曰往有慶也。

上九:

上九:睽孤。見豕負塗,載鬼一車,先張之弧,後說之弧。匪寇婚媾,往,遇雨則吉。

注云:處睽之極,睽道未通,故曰睽孤。己居炎極,三處澤盛,睽之極也。以文明之極,而觀至穢之物,睽之甚也。豕而負塗,穢莫過焉。至睽將合,至殊將通,恢詭譎怪,道將為一。未至於洽,先見殊怪,故見豕負塗,甚可穢也。見鬼盈車,吁可怪也。先張之弧,將攻害也。後說之弧,睽怪通也。四剠其應,故為寇也。睽志將通,匪寇婚媾,往不失時,睽疑亡也。貴於遇雨,和陰陽也。陰陽既和,群疑亡也。

《象》曰:遇雨之吉,群疑亡也。

孔穎達疏::正義曰:睽孤者,處睽之極,睽道未通,故曰睽孤也。「見豕負塗」者,火動而上,澤動而下,己居炎極,三處澤盛,睽之極也。離為文明,澤是卑穢,以文明之極而觀至穢之物,事同豕而負塗泥,穢莫斯甚矣,故曰見豕負塗。「載鬼一車,先張之弧,後說之弧」者,鬼魅盈車,怪異之甚也。至睽將合,至殊將通,未至於洽,先見殊怪,故又見載鬼一車。載鬼不言見者,為豕上有見字也。見怪若斯,懼來害己,故先張之弧,將攻害也。物極則反,睽極則通,故後說之弧,不復攻也。匪寇婚媾者,四剠其應,故謂四為寇。睽志既通,匪能為寇,乃得與三為婚媾矣,故曰匪寇婚媾也。「往遇雨則吉」者,雨者,陰陽交和之道也。眾異併消,无復疑阻,往得和合,則吉從之,故曰「往遇雨則吉」。

《象》曰「群疑亡也」者,往與三合,如雨之和。向之見豕、見鬼、張弧之疑併消釋矣,故曰群疑亡也。

注「恢詭譎怪道將為一」。正義曰:《莊子內篇‧齊物論》曰:「无物不然,无物不可。故為舉筳與楹,厲與西施,恢詭譎怪,道通為一。」郭象注云:「夫筳橫而楹縱,厲醜而西施好,所謂齊者,豈必齊形狀,同規矩哉!舉縱橫好醜,恢詭譎怪,各然其所然,各可其所可,即形雖萬殊,而性本得同,故曰道通為一也。」莊子所言,以明齊物,故舉恢詭譎怪至異之物,道通為一,得性則同。王輔嗣用此文而改通為將字者,明物極則反,睽極則通,有似引詩斷章,不必與本義同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