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明)林希元撰《易经存疑》介绍
〖易经存疑〗十二卷。明林希元撰。希元字茂贞、号次崖,福建同安(今属厦门)人,正德十二年(1517)进士,授大理评事。历官广东提学佥事、钦州知州等。著有《四书存疑》、《林次崖集》等。事迹附见于《明史》卷二百八十二《蔡清传》中。据此书自序,谓自束发读书,即喜穷研经理。恐所得遗亡,类皆札记。山居无事,念夙业未终,爰取所藏《易说》重加删饰,始于嘉靖二十年(1541)冬,越一岁书成,命名《存疑入此书洪朝选序谓存朱之疑以羽翼程朱之传义也。卷-至卷八为八卦。卷九、卷十为《系辞》上传,卷十一为《系辞》下传。卷十二为《说卦传》。此书用注疏本,其解经以来子《本义》为主,多引用蔡清《易经蒙引》,故明杨时乔《周易古今文全书》谓此书为继《易经蒙引》而作,与《易经蒙引》微有异同。《四库全书总目》谓此书本为科举之学,故主于祧汉而宗宋。当时谈经者或簿传注而喜新说;举业者或忽义理而尚词华,林希元此书尚能研究义理,持论亦较谨严、故《四库全书总目》评价此书比古经师则不足,但犹逾剿窃庸肤为时文戈获之术者,在明代经学中还算笃实之作。有清初刊本、康熙刊本、乾隆,七年(1742)林氏裔孙廷□刊本、《四库全书》本等。
作者介绍
林希元,字茂贞,号次崖,福建同安县人山头村人(现翔安区垵山大队山头村)生于明成化十八年(1482年),卒于明嘉靖四十五年(1567年),享年85岁。明正德十二年(公元1517年)进士。
人物生平
林希元,初督学岭南,继授大理寺评事。上书直言,揭露宦官搜刮地方民财,贿赂朝廷权幸。奏疏有“纵鹰犬以鱼肉吾民”之句,触怒了朝廷,被解官归家。后由正直朝臣举奏,复起为大理寺丞。辽东发生兵变,林希元评论“兵变起于姑息政策”又得罪了朝廷。嘉靖十四年(公元1535年)谪知钦州,翌年7月抵任,嘉靖十八年(公元1539年)10月任满,升广东按察司佥事。林希元知钦州3年期间,“兴利除弊,约身裕用,严正不挠,豪猾屏迹。”其所纂《嘉靖钦州志》,是研究明朝南方的政治、经济、军事、农业、社会生活等的珍贵资料,是一份宝贵的文化历史遗产。今举数事以志其在钦从政之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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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初次点校】:丁不二
【再次点校】:暂无
【点校底本】:第30册•經部24•易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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