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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2卦-小过䷽雷山小过-[清]晏斯盛撰《易翼宗》

小过(雷山小过)【兑宫游魂卦|震上:错巽综艮-先天:东北-后天:东方|艮下:错兑综震|先天:西北|后天:东北|天位:太阴|人位:太阳|地位:太阴】 【周易下经】第62卦-小过䷽雷山小过(艮下震上)-(清)晏斯盛撰《易翼宗•卷六》 小过:䷽【艮下震上】 小過:(句),亨,利,貞(句)。可小事(句)。不可大事(句)。飛鳥遺之音(句)。不宜上(句)。宜下(句)。大吉。 傳:小過,小者過而亨也。過以利貞,與時行也。柔得中,是以小事吉也。剛失位而不中,是以不可大事也。有飛鳥之象焉,飛鳥遺之音,不宜上宜下,大吉,上逆而下順也。 大象:山上有雷,小過。君子以行過乎恭,喪過乎哀,用過乎儉。繋辭:斷木為杵,掘地為臼,臼杵之利,萬民以濟,蓋取諸小過。 序卦:有其信者必行之,故受之以小過。 雜卦:小過,過也。 中孚之對待也。二陽四隂,陽大隂小,隂多于陽,故曰小過。剛柔偏勝皆過也,然過柔尚可以自處,故有亨通之道,而其亨亦必柔正,不然則巽懦不可為矣,故利貞。二五之中即正也,以處小事,何所不利?三四偏邪,剛不如柔矣,故不可大事。陽内連而隂分列,若鳥羽然,故有飛鳥之象。兩羽方張,其過迅疾,故僅有遺音。二五皆中,而二為尤正,故宜下不宜上,上謂五,下謂二,是何也?六五之詞曰已上也,大吉,得適中之道,又不僅小事之吉已也。大事關乎天下國家,小事日用常行。 王氏弼曰:飛鳥遺其音,聲哀以求處,上愈無所適,下則得所安,愈上則愈窮,莫若飛鳥也。 按:此上下之義亦活。 初六(句)。飛鳥以凶。 傳:飛鳥以凶,不可如何也。 小過之初,尚未過也,下也。彖曰:宜下則當吉矣。然過之幾浸浸乎動,又有應于四,不安于下,以隂居初,不安于小,偏妄之萌,往而不返,雖欲止之,鳥乎止之。六爻惟初與上擬以飛鳥,與彖同象,蓋四隂排列如鳥之翼,初上如羽之張,故直象之曰飛鳥也。以凶云者,謂自取也。 孔氏穎達曰:小過之義,上逆下順,而初應在上卦,進而之逆,同于飛鳥之無所措足,故曰飛鳥以凶。 項氏安世曰:初六在艮之下,當止而反飛,以飛致凶。上六居震之極,其飛已高,則麗于綱罟。 龔氏煥曰:大過卦辭以棟為象,而初、上兩爻亦以鳥言。大過陽過于中,而三、四又陽之中也。小過隂過于外,初、上又隂之外也。 六二(句)。過其祖(句)。遇其妣(句)。不及其君(句)。遇其臣(句)。无咎。 傳:不及其君,臣不可過也。 妣,祖姑也。孫婦祔于祖姑,禮也。六二柔中,越兩陽而與六五相應,若孫婦之祔祖姑,彼此同德,故相遇也。陽,隂之君也,越兩陽而同五,疑若過之,然陽不相應,而二有中德,非相抗也,故曰不及。五雖尊位,然隂,坤也,臣道也,彼此同心,而未嘗失君臣之大分,故曰遇其臣。要之,六二中正,得隂之純,雖處過之時,而自守以道,故不過也。彖所謂貞也,下也,吉之道也。无咎,則小過之大吉也。 《周易觀彖》曰:此爻與五兩隂相應,有妣婦之配,無君臣之交,故其越四應五,是過祖而遇妣也。無正應于上而居下位,是不及君而自得其臣也。 竊按:小過、中孚隂陽之大分,本卦以隂之過乎陽,故曰小過也。陽大隂小,陽君隂臣,同一二五之應,不得謂臣妣有異遇也。 傳曰:臣不可過,正謂不及其君,與過其祖之文稍異耳。不與陽應,故不及也。六五則未嘗不同德相遇也。 九三(句)。弗過(句)。防之(句)。從(句)。或戕之(句)。凶。 傳:從或戕之,凶如何也。 本卦陽少隂多,是陽不能過乎隂也。三四陽爻,故皆曰弗過。陽不能過乎隂,則隂欲害陽者也。本爻雖有應于上,正所當防,而九三偏危之地,未免少智,是不能防人者。不防則甚且以隂為美矣,得無溺而從之乎?從之則上且挾其已過之勢,因戕之矣。戕,害也。覆敗死喪,皆不防之致凶,何可言? 來氏知德曰:弗過者,陽不能過乎隂也,兩字絶句。本卦隂過乎陽,故二陽皆稱弗過。防之者,當備懼防乎其隂也。 九四(句)。无咎(句)。弗過(句)。遇之(句)。往厲必戒(句)。勿用永貞。 傳:弗過遇之,位不當也。往厲必戒,終不可長也。 九四承五,以剛自勝,可无咎也。陽少于隂,亦弗過矣。然不中不正,近承六五,不能不相遇也,所處之位則然也。其遇之而往也,有危道焉。隂盛而五為之主,四又多懼故也,不可不戒。所戒者,永長而固守也,小過之時為之也。彖之利貞為六二言,爻之勿用永貞為九四言也。 六五(句)。密雲不雨(句)。自我西郊(句)。公弋(句)。取彼在穴。 傳:密雲不雨已上也。 隂陽和而後雨澤降,小畜隂畜陽,一隂主之,小過隂勝陽,六五主之,故本卦爻辭與小畜彖辭同。一不雨,自西之象。隂盛為雲,雲升則不雨,震動而艮止,亦不雨也。震變兌為澤,又西方也。六五隂過乎陽而居尊,其事已大,其勢已上,六二不相與也,其將何所取哉?深求于上,其類窮矣。所取甚微,非公狩所有事也。已上之勢難乎為尊,此彖所謂不宜上也,不可大事也。震,張弓之象。上六,木杪巢穴之象。又卦象飛鳥,飛之窮者則在穴之象。先儒謂下應六二為取穴之義,未知小過之時,六五已上與下不交,傳止釋密雲不雨曰已上,則知下文皆同義矣,非謂上文不雨而下文又别有所取也。翼義顯然明盡,惜乎味之者少也。 上六:(句),弗遇(句)。過之(句)。飛鳥離之(句)。凶(句)。是謂災眚。 傳:弗遇過之,已亢也。 宜下不宜上,上則窮矣。當其在下,猶相遇也。上則隂陽離絶,竟不遇矣。所謂小過者,此則竟過之矣。鳥飛而不止,至于離其羣而不復棲,未有不入于網羅者,其凶可知。彖曰:飛鳥遺之音。此且不聞其音矣。以人事言之,所謂凶者

第62卦-小过䷽雷山小过-[清]晏斯盛撰《易翼宗》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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