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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元]熊良辅撰《周易本义集成•卷一》上经

(元)熊良輔撰《周易本義集成•卷一》上經 周易本義集成卷一,元熊良輔撰 上經 周代名也。易,書名也。其卦本伏羲所畫,有交易、變易之義,故謂之易。其辭則文王、周公所繫,故繫之周。以其簡帙重大,故分為上下兩篇。經則伏羲之畫,文王、周公之辭也,并孔子所作之傳十篇,凡十二篇。中間頗為諸儒所亂,近世晁氏始正其失,而未能盡合古文。呂氏又更定著為經二卷,傳十卷,乃復孔氏之舊云。 集疏: 《語録》問:伏羲始畫八卦,其六十四者,文王重之,推抑伏羲已自畫了邪?曰:周禮三易,經卦皆八,其别皆六十有四,便見不是文王重。又曰:伏羲以下,但有此六畫,而無文字可傳。到得文王、周公,乃繫之以辭。 ○又曰:彖辭文王作,爻辭周公作,是先儒從來恁地說,且得依他。謂爻辭為周公作者,蓋其中有說文王,不應是文王自說也。 ○問:交易、變易如何?曰:隂陽有箇流行㡳,有箇定位㡳。一動一靜,互為其根,便是流行㡳,寒暑往來是也。分隂分陽,兩儀立焉,便是定位㡳,天地上下四方是也。變易便是流行㡳,交易便是對待㡳。又曰:變易如老隂變少陽,老陽變少隂之類,正是筮占之法。交易如陽交於隂,隂交於陽之類,先天圖所謂八卦相錯是也。 ○文集曰:古文周易經傳十二篇,東萊呂氏所定。某嘗以為易經本為卜筮而作,皆因吉凶以本訓戒,故其言雖約,而所包甚廣。夫子作傳,亦各舉其一端,以見凡例而已。然自諸儒分經合傳之後,學者便文取義,往往未及玩心全經,遽執傳之一端以為定說,於是一卦一爻僅為一事,而易之為用反有所局,而無以通乎天下之故。某嘗病之,是以三復伯恭之書而有發焉,非特為其章句之近古而已。 ○或問朱子六十四卦名,不知是伏羲名,抑文王所立?朱子曰:不可攷。愚案:繫辭傳罔罟取離,耒耜取益,棟宇取大壯之類,則是伏羲畫卦時立其名矣。到得文王、周公,始繫之以辭耳。 [/erphpdown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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