艮为山卦 地位:老阴|人位:少阳|天位:少阴|错卦:兑为泽|综卦:震为雷|交互卦:雷水解
【周易下经】第52卦-艮卦䷳艮卦为山(艮下艮上)-(元)龍仁夫撰《周易集傳•卷五》
艮卦:䷳【艮下艮上】
○艮卦。艮,止也。以三畫卦言,一陽在二隂上,陽自下升極上而止,故曰艮。一陽高出二隂上,故其象為山,六畫卦因焉。
○二至四互坎,三至五互震。
艮其背,不獲其身;行其庭,不見其人,无咎。
艮與震反對。震有人身之似,前二偶,面目手足也;後一奇,身也。自外見之,如人正立。艮則反是,如人内向而立,外來者止見背而已。約而言之,外虛内實為面立,外實内虛為背立也,故曰艮其背。僅見其背,則不得見其身也。艮又為門闕,内二偶,門也;外一奇,闕庭也。故杜預左傳注云:門庭而内虛,為无人象,自下而來,如行庭中,不見人也。本非吉占,以其體静止,故免於咎。若動體,必為凶矣。
○按彖傳釋背云:艮其止,止其所也。自夫子意。程子、朱子又是釋彖傳意,今别著于本篇。
卦以背為象,故下三爻趾腓限皆背後所見者。九四有轉身之象☳,口輔乃身前所見者,與咸六爻身象似同而異。二卦形體象皆以六爻自相次第,不入它卦例。
初六,艮其趾,无咎,利永貞。
踵以下足板通曰趾。莊子兀者叔山无趾,踵見仲尼是也。詩舉趾、傳玉趾之義皆然。艮初言趾,乃背後所見最下之體也。趾者,人所以行,苟欲静止,先自其趾可也。止於其趾,宜為无咎之占。艮諸爻,惟初得艮止之正體,故又為利於永久貞固之占。自二以上,即兼坎、震體矣。
六二,艮其腓,不拯其隨,其心不快。
腓,足肚也。背後所見在下體中,故為二爻象。隨指九三心不快,坎心病象。腓之為物,隨上體而動,如二之隂隨九三而動。三有列夤熏心之憂,二以隂柔居下,不能拯之,其心所以不快也。此因人而憂吝之占。
○三畫艮,以上一陽為主,故二之腓隨三者也。咸九三言隨,亦指初拇,二腓隨三而動,經語无不貫通,觸類可也。
九三,艮其限,列其夤,厲熏心,
限謂髀骨上,肋骨下,人身分限處,即腰也。乃背後所見,在上下體間,故為三爻象。夤從月不從夕,字書作 。馬云:夾脊肉,即膂肉也。在限之中,脊之旁,上連于心。列與裂同。艮彖傳云:上下敵應,不相與也。蓋艮之上下體皆為止,有判然不相顧之象,而三處其中,如裂開其夤,危厲至于熏心也。三又互坎,中爻正值坎心,病象,故曰厲熏心。所值如此,雖不言凶,乃凶占。
**,艮其身,无咎。
以三畫艮而言,有背象。☶通六爻而言,四有轉身之象,蓋上二偶爻又在前也。☳故曰身。人之身貴静止而不貴輕動,故艮止其身,其占為无咎也。
六五,艮其輔,言有序,悔亡。
輔,口旁也。乃轉身所見,在身之丄,故為五爻象。身之上最當止者口輔,所謂口容止是也。人之或語或默,與語之疾徐,常病于无序。能止其輔,則其言必有序矣。爻為互震,動體之極,雖有悔而其悔必亡也。
上九,敦艮,吉
敦,厚也。艮以上一陽為主,重艮之陽,萃於此爻,以艮土而言,此上體之最厚者,故曰敦艮。能敦於艮止也,其占為吉。
震以下一陽為主,故吉在下;艮以上一陽為主,故吉在上。震之在初九者,无妄、隨、噬嗑、益、屯、復,皆有吉无凶,獨頤為凶,而吉在應爻,曰顛頤吉。艮之在上九者,剥、賁、大畜、頤、損、蒙,皆有吉无凶,坎、離中爻亦然。[/erphpdown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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