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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4卦-复卦䷗地雷复卦-[元]龙仁夫撰《周易集传》

豫卦(雷地豫卦)【震宫一世卦|震上:错巽综艮-先天:东北-后天:东方|坤下:错乾综坤|先天:北方|后天:西南|天位:太阴|人位:少阳|地位:太阴】 【周易上经】第24卦-复卦䷗地雷复卦(震下坤上)-(元)龍仁夫撰《周易集傳•卷三》 复卦:䷗【震下坤上】 ○復卦。復,反也。以卦體言,六隂已盡,一陽復反,故曰復。以卦象言,震雷在坤地中,陽氣初復時也。 ○二至四互坤,三至五互坤。 復:亨。 ○朱子曰:陽既往而復反,有亨道。又陽動於下,以順上行之象。 出入无疾,朋來无咎。 復一陽出而為師、為謙、為豫、比、剝,還入為復,此出入象。一陽長而為臨、泰、壯、夬、乾之朋,此朋來象。復,美卦也,聖人喜之。日一陽復矣,自此出入皆无疾病,朋來又无灾咎,占者得之。无疾咎,有言也。卦體偏隂,稽類本疾。象曰:无疾者,復陽壯銳,非它卦比也。 反復其道,七日來復【反復音覆】。 ○朱子曰:反復其道,往而復來,來而復往之意。自五月姤卦一隂始生,至此七爻而一陽來復,乃天運之自然,亦占者來復之期。 利有攸往。 一陽方長,動而順行之象也。又卦體上通无壅,亦利有往之象。復、震、既濟七日,皆主反對爻而言。復言七日者,姤初變復初也。震七日者,震二變巽二也。既濟七日者,既濟二變未濟二也。其義相通。焦延夀、京房輩出,臆見行卦氣圖,於六十四卦提出震、兌、坎、離為四大辟卦,各主九十日分,其餘六十卦五百六十爻直一歲之日,各卦主六日七分,謂冬至卦氣起中孚,六日七分後方為復,非經旨也。朱子嘗譏其說自為矛盾,初无法象,直以意言,學者宜知之。 初九,不遠復,无祗悔,元吉【祗,音支】。 ○剝、復反。對卦陽剝于上,即復于下,此不遠象。祗,程子訓抵,謂至也。凡人有失而後有復,失之不遠而復,則不至於悔;遠而後復,必有悔矣。以九陽居復初,能不遠而復反者,故為大吉之占。 六二:休復,吉。 休,息也。象未詳。一云:以否五稽之,宜為坤象。二鄰於初,乃陽氣纔復之後也,宜休息以養之。程子釋至日閉關之義曰:陽始生甚微,安静而後能長。 ○朱子曰:一陽初復,不可勞動,當安静以養微陽。如人善端方萌,靜以養之,方能盛大。愚謂此休復義也。以六居二,是能休者,宜為吉占。 六三,頻復,厲,无咎。 初至二至三,有頻數象。復者,改過以復于善而已。有不善未嘗不知,知之未嘗復行,所以為顔子也。苟頻失,頻復下矣。三以隂柔居震動之極,故有頻象。雖非初之不遠復,豈不賢於上六之迷復乎?故為危厲而終无咎之占。 ○一云說文:頻,水涯。詩池之竭矣,不云自頻是也。今作瀕。三為下卦盡處,有頻象。爻變之明夷,亦有坎水象。三隂柔震極,本非能復者,言行之失利害,迫于其前,如在水頻進退,不可不得已而復,故象占如此。亦通。 **:中行獨復。 析上下卦而言,二、五為中。合六爻而言,三、四為中。中行,謂行五隂之中也。中五隂而應初九,有獨象。此象小人之朋,乃心獨從君子者。初陽力微,四又以隂居隂,故不言吉。 ○朱子曰:理所當然,吉凶非所論。此言又得占外意。 六五,敦復,无悔。 敦,坤象。坤厚載物,其象為土。五,坤體也。乂互二坤,可謂敦矣。能敦於復,何悔之有?臨、復只争一爻,此爻即臨上六,故辭同。 上六,迷復,凶。 荀坤為迷。上以隂暗居卦終,昏冥迷謬而不知復者,故為凶占。 有災眚。 常人不至迷凶,其占亦有災眚。 用行師,終有大敗,以其國君凶,至于十年不克征。 震一陽有將帥,總師象。坤土為國,震為公侯,又國君象。經言以其通訓,與其十坤數,說並見前。 ○師之二,謙升之三,豫之四,皆一陽得位,統上下諸隂,故為行師克捷之象。復雖美卦,然初九主爻也,而沉於五隂之底,此將沒師陷象也。故於卦終著大敗之占,與其國君皆凶,正指初九陷沒而言,蓋師敗而凶及其君也。坤上重遲,十而後變,十年不克征,是終无可行師之日也。自為一占,不必泥剝、復求之。[/erphpdown]

第24卦-复卦䷗地雷复卦-[元]龙仁夫撰《周易集传》,朱子,周易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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