涣卦(风水涣卦)【离宫五世卦|巽上:错震综兑-先天:西南-后天:东南|坎下:错离综坎|先天:西方|后天:北方|天位:太阳|人位:太阴|地位:少阳】
【周易下经】第59卦-涣卦䷺风水涣卦(坎下巽上)-(元)梁寅撰《周易參義•卷二》
渙:亨,王假有廟,利涉大川,利貞。
渙之爲義散也,然有散必有合,散所當散而合所宜合,乃亨之道也。王假有廟,言王者至於立宗廟,有取於渙也。宗廟之立,必合人心之散而致其誠敬,合祖考精神之散而致其降格,是祭祀者所以合其散也。利涉大川,取木在水上之象,以人言之,則其時可以有為,而其才足以有濟也。夫天下禍難之合,則必收人心之散以散其難之合,而天下之勢既散,必合之然後可以治。君子之有為於時,固盡乎合散之道也,然處渙之時,盡渙之道,必利於正,不以其正,雖欲拯渙,其將能乎?
初六,用拯馬壯,吉。
初六隂柔,本非拯渙之才也,然拯渙於始而能順從乎九二,則動必有成,如人之行而得壯馬,宜其吉也。
九二,渙奔其机,悔亡。
渙散之時,必置身於安地,然後有以濟天下之渙。九以陽剛之才,由四而居二,處得其中,足以有為,宜其心之汲汲不容於緩也,故言渙奔其机。机,二也。初隂在下爲足,而二橫於其上,乃机之象也。悔亡者,以陽居隂故有悔,然得其中則悔亡矣。
六三,渙其躬,无悔。
三與上應而上不當位,九五當位而與三非應,則三乃不當濟渙之任者也。三既无責任,而自處不中正,能无悔乎?若能渙去其身之惡,則雖不任事,亦可以无悔矣。
**,渙其羣,元吉。渙有丘,匪夷所思。
蘇明允曰:渙之**曰:渙其羣,元吉。夫羣者,聖人之所欲渙,以混一天下者也。蓋**能渙小人之私羣,成天下之公道,此所以元吉也。是言也,朱子深取之。蓋**近君之臣,當濟渙之任,天下之渙也,常由人心之畔上,而各締其私交,然後王命壅而下權張。**當渙之時,而下无應與,是能散其私黨,而專以事上者,故元吉也。夫私黨既散,則公道行矣。故其散而復聚者,勢合於一,如丘陵之高,所謂散其小羣,以成大羣也。若是者,豈常人思慮之所能及哉?或曰:以六居四,非陽剛之才也,而何能若是?曰:大臣之善,是不一槩。以九居二,為剛中之臣,固多善矣。以九居四,則勢淩於君,故多以上陵爲戒也。如**者,承九五之君,乃柔順之臣也。臣之柔順,不專其權,而唯杜絶私邪,以布公道,其爲善亦大矣。尹吉甫之稱仲山甫曰:夙夜匪懈,以事一人。豈非渙**之心乎?
九五,渙汗其大號,渙王居,无咎。
人君當渙之時,所宜散者,莫大於號令與居積也。能散其號令,則萬姓因王言之大,而知王心之一矣。能散其居積,則財散於上,而民聚於下矣。天下之大勢,其有不合於一乎?九五巽體,號令之象也。陽爻中實,居積之象也。
上九,渙其血,去逖出,无咎,【逖當作惕。】
上九居渙之極,乃出渙之時也。故渙其血傷,則血傷可以去;渙其憂惕,則憂惕可以出。坎為血卦,為加憂,而上九與六三應,故有血惕之象。渙其血惕者,言當離去隂險,而不宜復入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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