艮为山卦 地位:老阴|人位:少阳|天位:少阴|错卦:兑为泽|综卦:震为雷|交互卦:雷水解
(宋)李過撰《西谿易說•卷十一》【下经】第52卦-艮卦:艮卦为山(艮下艮上)
【原文】艮其背,不獲其身;行其庭,不見其人。无咎。
【原文】彖曰:艮,止也,時止則止,時行則行,動靜不失其時,其道光明。艮其止,止其所也。上下敵應,不相與也,是以不獲其身。行其庭不見其人,无咎也。
艮,止也,止其所而不與物接也。不與物接,則與物背,故但見其背而已。咸與物感,故咸卦六爻言人之前。艮與物背,故艮卦六爻言人之背。曰:艮其背,不獲其身,行其庭,不見其人。既與物背,人所見者背而己,是以不獲其身也。庭者,交際之所,既與物背,雖行于交際之所,亦不得見其人也。彖曰:時止則止,時行則行,動静不失其時,其道光明。艮固止也,然亦不終止,可以出則出,可以處則處,各當其時之可而己,故曰不失其時,其道光明。聖人此意,于學者深有功。艮其止,止其所也。萬物各有所止,能止于當止之所,則止道得矣。上下六爻,剛柔不能相應,无相與之義。惟不相與,故與物背而但見其背。惟其如是,故不獲其身,行其庭,不見其人,无咎也。
【原文】象曰:兼山,艮,君子以思不出其位。
言止其所也。如立天下之正位,素其位而行,不在其位,不謀其政,皆位也。
【原文】初六:艮其趾,无咎,利永貞。
【原文】象曰:艮其趾,未失正也。
六爻背言。人之背以止為義,欲趾而不欲動,趾在下而不動,則无咎,利永貞。人有止于暫而不能止于久者,非善止也,故曰利永貞。象曰:未失正也。能止于初,故未有失。
【原文】六二:艮其腓,不拯其隨,其心不快。
【原文】象曰:不拯其隨,未退聽也。
二居止上,腓也。物在前而足向後,但見其腓而已。與物背,故不拯而隨物。然心固難持也,足雖不拯而心常不快,故止不在腓而在心。心止則腓止,是止腓之道也。象曰:未退聽也。言未正心而正腓,故腓未退聽也。
【原文】九三:艮其限,列其夤,厲薰心。
【原文】象曰:艮其限,危薰心也。
限者,背之下,股之上,腰折處也。夤,累肉也。人身欲轉,力在夤限,三位當之,故艮其限,列其夤,使不相屬。所以然者,恐行與物接,則危懼足以薰心也。蓋蹶者趨者,是氣也,而足以反動其心也。象曰:艮其限,危薰心也。恐危懼薰汝心也。
【原文】**:艮其身,无咎。
【原文】象曰:艮其身,止諸躬也。
四在夤上,通以身言之。身既止,則止其所矣。象曰:止諸躬也。
【原文】六五:艮其輔,言有序,悔亡。
【原文】象曰:艮其輔,以中正也。
五處躬上,輔頰之兩旁骨背後可得而見者,咸說前,故并見頰舌;艮說後,故止見其輔。口言則輔動,輔止則言寡,故言有序。象曰:以中正也。止而至此,得止之正矣。
【原文】上九:敦艮,吉。
【原文】象曰:敦艮之吉,以厚終也。
自趾之輔,皆得所止,則止道厚矣。故艮之終,但贊以厚。艮,吉。象曰:敦艮之吉,以厚終矣。
易中惟咸與艮言人之身,咸言人前,艮言人背,艮卦艮其腓,咸卦咸其腓,咸卦咸其輔,艮亦艮其輔。蓋腓雖在後,前可得而見,故咸卦得兼艮之腓。輔雖在前,後可得而見,故艮卦得兼咸之輔。【点校底本】:欽定四庫全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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