艮为山卦 地位:老阴|人位:少阳|天位:少阴|错卦:兑为泽|综卦:震为雷|交互卦:雷水解
【周易下经】第52卦-艮卦䷳艮卦为山(艮下艮上上)-(元)解蒙撰《易精蘊大義•卷七》
䷳【艮下艮上】
艮其背,不獲其身;行其庭,不見其人,无咎。
先儒曰:背者,目所不見之地;庭者,與物交接之地。今于目所不見而身且不獲,是靜而能定也;與物交接而人且不見,是動而亦定也。如是則物我兩忘,外欲不得以為吾累,可无咎矣。文公之言,非造于安止之地者不能也。程子通上下言之,若論學,若用功,正當操存戒懼于未然。凡動生于欲,欲生於見。背者人所不見,止于所不見,則無心目之牽。至切者身,而内欲不萌,是内不溺于己也;至近者人,而外欲不摇,是外不牽于人也。如此而止,然後無毫髮之私也。善乎明道先生之言曰:與其是内而非外,不若内外之兩忘也。盡之矣。
蒙謂人能無欲以亂其心,則不逐於物而安所止矣。
彖曰:艮,止也。時止則止,時行則行,動靜不失其時,其道光明。
安于義理之正,而不失其時措之宜,此所以篤實而光輝也。
艮其止,止其所也。上下敵應,不相與也。是以不獲其身,行其庭不見其人,无咎也。
安于理而不交于物,所以内外兩忘也。
先儒曰:凡物不得其所則不止,陽上隂下各得其所則止矣。凡物不得其行則止,其止乃自止。山本靜,故為止之至。止萬物者莫若艮。
又曰:艮者,萬物之所成終而成始。此艮所以有時止時行之義。震則陽動于下,坎則陽䧟于中,艮則陽著于上,陰不得而掩之,故光明。艮其背,止也;行其庭,行也。其行其止,不見人已,唯見義理之當止,所謂止其所也。所者,止之地也。得其所止而不止,固為不知止;不得其所止而止,又豈止其所之義哉!有止之時,有止之所。止之時,如夫子之仕止久速當其可是也;止之所,如大學仁敬孝慈各得其分是也。釋彖自艮止也以下言止之時,自艮其止以下言止之所。
蒙謂體常以盡變,故未嘗膠于一定之中;人能隨處而皆安,故能得夫兩忘之道。觀此,斯得其所止矣。
象曰:兼山,艮;君子以思不出其位。
先儒曰:位者,所止也;不出其位者,止于所止也。不出其位,身止也;思不出其位,心止也。
蒙謂觀諸象而知其止之堅,存諸心而安夫理之正,吾于艮之象而得止之道矣。
初六,艮其趾,无咎,利永貞。
象曰:艮其趾,未失正也。
先儒曰:止于暫而不能久,未善止也,故曰利永貞。蒙謂止于初而守之固,斯无妄動矣。
六二,艮其腓,不拯其隨,其心不快。
象曰:不拯其隨,未退聽也。
先儒曰:六爻皆言艮,艮其止也。然下三爻皆不得其止者,止道未成也。人之知止,或忽于初而誤于終。觀人不觀于其暫,而觀于其久,故初未知所止,二不安其止,三止于危。是以初則戒,二不快,三薰心,自四以上得其所止矣,故宜上而不宜下。
蒙謂人之行止係于上則已之,志不得行矣。
九三,艮其限,列其夤,厲熏心。
象曰:艮其限,危熏心也。
先儒曰:易言凶至于滅鼻者,其行過也;言厲至于熏心者,其止殆也。
蒙謂行止不能隨時而執一,故其危至于此也。
**,艮其身,无咎。
象曰:艮其身,止諸躬也。
先儒曰:卦之六爻,唯咸、艮備取諸身。然咸言其拇、其腓、其脢、其輔,而不言心者,言咸所以感心,實感之而感无容心也。艮言其趾、其腓、其限、其輔,而亦不及心者,言艮所以止心,實止之而止則无心矣。咸、艮相為動靜,而不出一心之微,是以聖人取諸粗,以明无體之妙,欲人不求諸它而已矣。
蒙謂居大臣之位而不能正天下之止,故聖人雖言其无害,而實病其无才也。
六五,艮其輔,言有序,悔亡。
象曰:艮其輔,以中正也。
先儒曰:艮其輔可,咸其輔不可。人所見于外,不過言行二者,在下以腓趾象其行,在上以輔頰象其言,所以明艮之義則一也。
蒙謂主天下之止而不能止天下之止,故聖人獨取其止于中而已。
上九,敦艮,吉。
象曰:敦艮之吉,以厚終也。
先儒曰:易爻取厚象者三,敦臨、敦復、敦艮是也。蓋以陽剛居止之極,敦艮篤實于止者也。嘗即震、艮二卦論之,震主于動,艮主于止。蓋動由下而進,止于上而終。故震之六爻,唯初最吉;艮之六爻,唯上最吉,聖人之深意也。又即咸、艮二卦論之,咸、艮皆就人身取象,而咸六爻皆未盡善。艮六爻各盡善者,蓋感物而動者,未免于凶悔;知止能靜者,未有不能安者也。若艮之上九,則又不累于剛,而獨言吉也。
蒙謂以剛實而居止之極,非安其所止者不能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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