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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宋)李過撰《西溪易说•卷六》【上经】第29卦-坎卦:坎卦为水(坎下坎上)

巽为风卦 地位:少阳|人位:少阴|天位:老阳|错卦:震为雷|综卦:兑为泽|交互卦:火泽睽 (宋)李過撰《西谿易說•卷六》【上经】第29卦-坎卦:坎卦为水(坎下坎上) 【原文】習坎,有孚,維心亨,行有尚。【原文】彖曰:習坎,重險也。水流而不盈,行險而不失其信。維心亨,乃以剛中也;行有尚,往有功也。天險不可升也,地險山川丘陵也,王公設險以守其國,險之時用大矣哉。 習,重也。坎,險也。上下皆坎,險難之極也。然坎之德,中實而有孚,故能濟險難者,亦必如坎也。何以見之?坎為水,水之為水,日流而不息,既盈而復進,至於海,然後得水之平。其未至海也,歷險多矣,雖瞿塘、灧澦不辭也。故天下善出險,无如水。人之處險難,能如水之不息,則何難之不濟?自止於心,則无可亨之理矣。故曰:有孚,維心亨,行有尚。象曰:水流而不盈,行險而不失其信。水之流不以盈而止,盈則復往矣。其行險也,日以繼夜,未嘗少息也。故有信莫如水,此坎之所以為有孚也。維心亨,乃以剛中也。坎能出險,以其中實,以心而亨也。六爻二雖剛中,在重坎之下,故求小得,未能出坎也。九五剛中,處坎上卦,其險可出。全卦之德盡屬五,然一陽䧟二隂之間,亦未能出也。以有坎之德,方在濟險,則无咎,然亦未出險也。故卦辭云行有尚,而彖曰往則有功也。天險不可升也,地險山川丘陵也,王公設險以守其國,險之時用大矣哉!夫險固難也,而用險之功,亦不可無也。築城鑿池,背山阻河,亦所以固國也。恃險而不修德,固不可;恃德而不修險,亦大不可。故夫子於彖言之。 【原文】象曰:水洊至,習坎。君子以常德行,習教事。 洊至,相繼而至也。君子處坎,如水之流,則出坎矣。常德行,習教事,所當盡其在我者也。曰常曰習,乃不息之功也。 【原文】初六:習坎,入于坎窞,凶。 【原文】象曰:習坎入坎,失道凶也。 處重坎之下,坎貴乎出,而初入坎,宜其凶也。今水之先流者入坎,後至者出坎。入坎而盈,既盈而出者至海,而入者在坎,是先至者為後至者之藉也。初在先,故入坎。象曰:失道凶。違行而失道,所以凶也。 【原文】九二:坎,有險,求小得。 【原文】象曰:求小得,未出中也。 二五,君臣也。二遠君而在下,非能共謀以濟者,為國守險,以俟時平可也。故曰:坎有險,求小得不可大用也。象曰:未出中也。以在重坎之中,未能出也。如張廵、許遠所處,乃為國守險者也。 【原文】六三:來之坎坎,險且枕,入于坎窞,勿用。 【原文】象曰:來之坎坎,終无功也。 三處一坎,又一坎來,來之坎坎也。處險又枕險,雖在下卦之上,猶在上卦之下,是為上一坎之藉也,故亦入坎而不可用。象曰:終无功也。三不中正,非有常德,故終坎而无功。 【原文】**:樽酒,簋貳,用缶,納約自牖,終无咎。 【原文】象曰:樽酒簋貳,剛柔際也。 九五為濟難之君,四近君,為腹心共濟之臣。投機之會,間不容髪。腹心之臣,非他人比,相與謀,惟密而不泄。禮不必備,止以樽酒,不容他人。惟陳簋器,不必文,用缶而已,不可庭議。自牖納約,坎難之時,君臣交際,固當如此。正如宋藝祖夜半冒雪,幸大臣之第,以議南征北伐之計,熾炭燒肉,普妻行酒而已。君臣相遇如此,何難不濟? 【原文】九五:坎不盈,祗既平,无咎。 【原文】象曰:坎不盈,中未大也。 五,濟難之君也。有孚維心,亨全在五。如水流而不盈,行險而不失其信者,然後可以去難,故曰坎不盈,不以盈坎而止也。須止於既平,然後无咎。如水至於海,既得水之平,然後其流息也。蓋當患難之世,天下之才何限,智者思獻謀,勇者思効力。惟患人主無平難之心,苟有其心,天下莫不與也。象曰中未大也,謂五在險中,方圖濟險,尚未能光大也。 【原文】上六:係用徽纆,寘于叢棘,三歲不得,凶。 【原文】象曰:上六失道,凶三歲也。 上六處坎之上,其難深矣。如被繩縳,又墜於叢棘之中,无可出之理也。至於三歲之久,而竟不得脱,蓋已應在三,越三爻以求援,又入于坎窞,故曰三歲不得,凶。象曰:上六失道,凶三歲也。蓋以柔居上,非濟難之才,故不能出坎。【点校底本】:欽定四庫全書 【资料录入】:丁不二 【初次点校】:暂无(点此查看点校说明) 【再次点校】:暂无(点此查看点校说明) 【负责版主】:待申请(点此查看申请说明)

(宋)李過撰《西溪易说•卷六》【上经】第29卦-坎卦:坎卦为水(坎下坎上)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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