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周易十翼】序卦传-(宋)張浚撰《紫巖易傳•卷九》
序卦
有天地,然後萬物生焉。盈天地之間者惟萬物,故受之以屯。屯者,盈也。屯者,物之始生也。物生必蒙,故受之以蒙。蒙者,蒙也,物之稺也。物稺不可不養也,故受之以需。需者,飲食之道也。飲食必有訟,故受之以訟。訟必有衆起,故受之以師。師者,衆也。衆必有所比,故受之以比。比者,比也。比必有所畜,故受之以小畜。
天下順比,不畜則放。臣之畜君,其可無邪?
物畜然後有禮,故受之以履。履而泰,然後安,故受之以泰。
由我之泰,致天下之泰,禮其貴乎!人君行禮,君子進矣。行禮者其德剛。
泰者,通也。物不可以終通,故受之以否。
知泰必有否,而兢兢勉修厥德,泰可長也。
物不可以終否,故受之以同人。與人同者,物必歸焉,故受之以大有。有大者不可以盈,故受之以謙。有大而能謙必豫,故受之以豫。豫必有隨,故受之以隨。以喜隨人者必有事,故受之以蠱。蠱者,事也。有事而後可大,故受之以臨。
天下之事,至於陵夷大壞,自悦豫中來。豫而隨,隨而蠱,理之必然也。非仁心動於内,而有事於天下,何以致剛陽之浸長,而治道以大哉?
臨者,大也。物大然後可觀,故受之以觀。
陽德盛大,天下觀化。
可觀而後有所合,故受之以噬嗑。
嗚呼!君人而欲除大間於天下,非德修於内,默有以動天下心,閒固未易除矣。
嗑者,合也。物不可以苟合而已,故受之以賁。賁者,飾也。致飾然後亨則盡矣,故受之以剥。剥者,剥也。物不可以終盡,剥窮上反下,故受之以復。
致飾亨盡,馴致於剥,千萬世一轍也。三代而下,喜文華,忽敦樸,略介冑,恬不知變,此何理哉!此何理哉!
復則不妄矣,故受之以无妄。有无妄然後可畜,故受之以大畜。
畜賢莫大於誠。
物畜然後可養,故受之以頤。頤者,養也。不養則不可動,故受之以大過。
德之剛中,非養莫成。
物不可以終過,故受之以坎。
剛過於中,其失必陷。沈濳其剛,乃能有濟,中其大哉!
坎者,陷也。
坎之為卦,陽雖得中,二隂陷之,取諸習坎。中德貴大,德大而後可以出險。
陷必有所麗,故受之以離。離者,麗也。
陽德旣充,孚於上下,隂乃麗焉。
有天地然後有萬物,有萬物然後有男女,有男女然後有夫婦,有夫婦然後有父子,有父子然後有君臣,有君臣然後有上下,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。
嗟夫!父子、君臣、夫婦之道不明於天下,天下不流入於夷狄禽獸者幾希矣。嗟夫!有父子、君臣、夫婦之名,而欽之不至,誠之不盡,忠之不竭,信之不立,和之不生,其與無之何異哉?治道之不興,所由來久矣。不有君子獲用於時而得行其道,風俗豈易變歟?
夫婦之道,不可以不久也,故受之以恒。恒者,久也。物不可以久居其所,故受之以遯。遯者,退也。物不可以終遯,故受之以大壯。物不可以終壯,故受之以晉。晉者,進也。進必有所傷,故受之以明夷。夷者,傷也。傷於外者必反其家,故受之以家人。
德之昬明自家始,家道正而明,家道不正而昬。明德之傷,不反諸家,其能治乎?
家道窮必乖,故受之以睽。
二女同居,志不同行。睽為卦則然,家道之窮,其惟好色歟?先王謹禮,家道日昌。
睽者,乖也。乖必有難,故受之以蹇。蹇者,難也。物不可以終難,故受之以解。解者,緩也。緩必有所失,故受之以損。荒怠安佚,亂所由生,厲精為治,周宣所以中興也。
損而不已必益,故受之以益。
損己獲益,天之道也。行之不力,徒損無益。
益而不已必決,故受之以夬。
德盛者賢必助,不決奚為?
夬者,決也。決必有所遇,故受之以姤。姤者,遇也。物相遇而後聚,故受之以萃。萃者,聚也。聚而上者謂之升,故受之以升。升而不已必困,故受之以困。困乎上者必反下,故受之以井。井道不可不革,故受之以革。革物者莫若鼎,故受之以鼎。主器者莫若長子,故受之以震。震者,動也。物不可以終動,止之,故受之以艮。艮者,止也。物不可以終止,故受之以漸。漸者,進也。進必有所歸,故受之以歸妺。得其所歸者必大,故受之以豐。
漸而受之以歸妺,歸妹受之以豐。賢者獲進得所歸,治道亨,大可期也。必取諸歸妺,豈非英才迭進之象歟?
豐者,大也。窮大者必失其居,故受之以旅。旅而无所容,故受之以巽。
亂生於治,窮奢極侈致之也。居豐用約,非有德之君,孰能行之?不然,耳目心志之閒,鮮不為讒佞所侈,惑矣。
巽者,入也。入而後說之,故受之以兌。兌者,說也。說而後散之,故受之以渙。渙者,離也。物不可以終離,故受之以節。
渙,離散之卦。離散之初,人情未通,不為之節,何以能久?
節而信之,故受之以中孚。有其信者必行之,故受之以小過。有過物者必濟,故受之以旣濟。物不可窮也,故受之以未濟終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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