噬嗑(火雷噬嗑)【巽宫五世卦|离上:错坎综离-先天:东方-后天:南方|震下:错巽综艮|先天:东北|后天:东方|天位:少阴|人位:少阳|地位:少阴】
【周易上经】第21卦-噬嗑䷔火雷噬嗑(震下离上)-(宋)楊簡撰《楊氏易傳•卷八》
䷔【震下离上】
噬嗑。亨,利用獄。彖曰:頤中有物曰噬嗑。噬嗑而亨,剛柔分,動而明,雷電合而章,柔得中而上行,雖不當位,利用獄也。
頤卦初上皆奇,而中爻四耦,宛然有頤之象。此卦又九四為奇,是為頤中之物,噬此物則嗑矣。惟有物故噬,噬而物亡,而嗑則事濟矣,非亨乎?噬者,除間之道也。君子在上,有小人間之,則除之;國已治,有巨姦間之,則除之;四方已服已和同,有不軌不服之國,則除之。凡國之五刑,所以治奸暴,奸暴亦梗政者,亦除間也。至哉,噬嗑之道乎!三剛三柔分而平,不偏於剛,亦不偏於柔,動而明,如雷之動,如電之明。噬嗑之時,明動合而成章,章言其有理不紊亂也。夫用威除間之際,人情多失之偏,多有所不察。今也除間之時,剛柔明動,合而成章,不偏不亂,豈心思人力之所及哉?無思無為,感而遂通,如雷電之合作,變化之神,中節之妙,不可度思,矧可射思,此大易之道也。至於六五,柔得中而上行,上行則得位,又得中道。於除間之時,而用柔順,雖才不當位,然利於獄也。刑獄之道,本於仁柔,罪疑惟輕,寧失不經,聖王之所哀矜。若夫除小人,除巨奸,則才之柔者,非所利也。易道適變,各有攸當。
象曰:雷電,噬嗑;先王以明罰勑法。
雷威電明,噬嗑之正象,先王又致其仁厚之意。罰罪之輕者,謹而明之,無一之或差,則民知其不可欺而不敢犯矣。法書亦平時勑正之,或垂之象魏,或讀之於閭,又讀之於族,又讀之於黨於州,皆所以勑戒之,欲其無犯。
初九:屨校滅趾,无咎。象曰:屨校滅趾,不行也。
屨如校焉,遂滅其趾。屨趾,所以行也。今校之滅之,則不行矣。禁之於初也,則其惡不行,亦無咎矣。
六二:噬膚滅鼻,无咎。象曰:噬膚滅鼻,乘剛也。
噬膚,言其易也,亦言為間者長,惡尚淺,故噬之易也。鼻,上通之象也,滅之使其惡不得滋長而上通也。為間者必剛,六二乘初九之剛,以剛為間,義當噬也。六二至柔也,初九剛以梗政,二之噬之,何以如噬膚之易也?彼梗吾政者,義之所不容也,矧其惡尚淺而易制也?矧六二得位,又以中正之道臨之也?此其所以噬之易也。噬膚滅鼻,人疑其致怨咎,聖人正之曰無咎也。彼為間而遭噬者,往往心服,而况於他人乎?
六三,噬腊肉,遇毒,小吝,无咎。象曰:遇毒,位不當也。
九四,噬乾胏,得金矢,利艱貞,吉。象曰:利艱貞吉,未光也。
六五,噬乾肉,得黃金,貞厲,无咎。象曰:貞厲无咎,得當也。
噬莫易於噬膚,莫難於乾脯,次腊肉,次乾肉。小物之乾者曰腊,此蓋以彼間之淺深與己德大小為難易。二除間於膚淺,三漸深,故為次難。四又深,尤難。至五當益深益難,而曰噬乾肉止為次難者,以其有黃中金剛貞正之盛德,又以尊位行之,無毫髮之失也,故曰得當也,故雖厲而無咎。夫彼為間,三噬而除之,當也。而反遇毒者,三無德焉,不當位也。無德者,雖行之以正,猶難濟。雖然,三非間者,彼為間而三除之,於義為正,雖有小吝,終於無咎。至於四,則間益深益大,故曰噬乾脯,或作胏,子夏作脯。子夏在孔門,當從其本文。五剛失直,不如黃金中剛之善矣,故利於艱貞則吉。象曰未光,言九四之猶未盡乎道也。易諸卦爻,唯曰艱貞,不曰艱中者,貞可以勉而至,中不可勉而能。六五之黃中,非九四之所能勉而至也,故曰中庸之為德也,其至矣乎,民鮮久矣。
上九:何校滅耳,凶。象曰:何校滅耳,聰不明也。
此為間者,為惡至於上則極矣。初九始于足,上九登於首矣。今獄具亦有首足之校,聖人於是猶發揮其本始,曰本於昏而已矣。聰不明者,昏之謂也。人心本善,因昏而失,言其非無良性也,昏故也。小人省此,庶乎其廖矣。
楊氏易傳卷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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