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卦(水地比卦)【坤宫归魂卦|坎上:错离综坎-先天:西方-后天:北方|坤下:错乾综坤|先天:北方|后天:西南|天位:少阳|人位:太阴|地位:太阴】
【周易上经】第8卦-比卦䷇水地比卦(坤下坎上)-(宋)李杞撰《用易詳解•卷三》
欽定四庫全書|用易詳解卷三*宋*李杞*撰
上經【比至否】。
䷇【坤下坎上】
比:吉。原筮,元永貞,无咎。不寧方來,後夫凶。
彖曰:比,輔也,下順從也。原筮,元永貞,无咎,以剛中也。不寧方來,上下應也。後夫凶,其道窮也。
忠信為周,阿黨為比。君子周而不比,比非美名也。然能審其所比,比而不失乎正,則非所以為美者,未有不反為至美者也。故原筮,元永貞,无咎。原,再也。再筮而後從之,貴其審也。曰元,曰永貞,而後无咎,苟非善與貞,則咎有所不免矣。比之世,五以一陽為衆隂之主,合隂以助陽,故曰:比,輔也,下順從也。天下惟柔者易于苟說,惟剛者不肯苟從。凡阿諛求合者,皆柔弱之徒,而守貞不屈者,必至剛之士。比之所謂元永貞,惟九五之剛中足以當之。五隂求比於陽,而阻於坎險,故有不寧之象。不寧者求安,是以方來而不窮,上下皆應之也。後夫凶,謂上六也。比道貴乎始,衆人皆求比而已,獨後焉,進无所與,退无所附,其凶也宜哉!嘗觀蒙,初筮告,再三瀆,而比原筮,元永貞,无咎。筮一也,在蒙則以再三為瀆,在比則以原筮為吉,何也?蒙之筮,以人求我者也。以我為人,求其進退在我,故欲其審,此其所以異也。
象曰:地上有水,比;先王以建萬國,親諸侯。
建萬國,親諸侯,比之大者也。古者至治之世,天子適諸侯曰廵狩,諸侯朝于天子曰述職。成周盛時,比年小聘,三年大聘,五年一朝,上下相親相比,共樂大同協一之風。當是之時,不獨下之人有以比于上,而上之人亦有以比于下,分雖嚴而情不至于相隔,兹非比道之大者哉?
初六,有孚比之,无咎。有孚盈缶,終來有他,吉。
象曰:比之初六,有他吉也。
居比之首,而欲求比于人,比之最難者也。夫以疑待物,物必猜焉;以信待物,人必保焉。求比之初,苟不以誠信自守,未有能无咎者。故必有孚比之,而後可以无咎也。信之在人,藴於一心之中,不過盈缶之微爾。然而感此而彼應,感近而遠應,感一人而千萬人應,其始雖甚微,而其終也方來畢應。至於有他之吉,微之顯,誠之不可掩,盖如此也。齊桓公于柯之會,要盟可犯,而桓公不欺,故天下諸侯皆翕然歸之,而伯業以成。傳者以為桓公之信著於天下,自柯之盟始焉。此豈非所謂有孚盈缶,終來有他吉者哉?
六二,比之自内,貞吉。
象曰:比之自内,不自失也。
求比之道,莫患乎舍己而惟人之徇。舍己而惟人之徇,則物重而我輕,未有不喪失其所守者二。居中得正,安恬自守,是知以内自重者也。夫所重者在内,則其求之於人者,必不苟以此為比,尚安有自失其守者哉?伊尹不以湯之幣聘而易其畎畝之樂,孟子不以齊之萬鍾而廢其不見諸侯之義,皆比之自内者也。
六三,比之匪人。
象曰:比之匪人,不亦傷乎!
六三之所比者,上也。上有无首之凶,則非其人可知矣。非其人而比之,是可傷也。商鞅之於景監,谷永之於王鳳,牛僧孺之于李宗閔,皆比非其人,自䧟于奸邪而不悔,可不悲哉!
**,外比之,貞吉。
象曰:外比於賢,以從上也。
外也,賢也,上也,皆謂五也。四之應在初,初為内,則五為外可知矣。四不内從其有應之初六,而外比乎剛中之九五,是能知所决擇者也,故為貞吉。貞吉者,謂其以貞而得吉也。比不失賢,以從其上,可不謂之貞哉?伊尹醜夏而歸亳,微子去商而歸周,陳平自楚而歸漢,馬援舍隗囂而歸光武,皆知外比之貞者也。
九五,顯比,王用三驅,失前禽,邑人不誡,吉。
象曰:顯比之吉,位正中也。舍逆取順,失前禽也。邑人不誡,上使中也。
顯比,比之顯然者也。王者比天下之道,明白洞逹,其好惡人皆得而見之,故曰顯比也。三驅之禮,三面缺其一,禽逆來向我則舍之,其背而去我則射而取之。舍其逆來者而取其背去者,故其所舍必前禽也。王者比天下之道,叛而伐之,服而舍之,故邑中之人不待誡而吉。夫邑中之人在吾封域之内,皆前禽也,而尚何用乎誡之也哉?是故可取則取之,可舍則舍之,使天下皆知相親相比之義,而無乖爭犯陵之習。所謂建萬國,親諸侯,比之大者,未有大於此者也。非所居之位得其正,所使之道得其中,能若是乎?成周盛時,洛邑既成,四方民大和會,侯甸男邦咸在,百工播民和,見士于周,其比可謂顯矣。而商之餘民猶有所未服,故成王伐淮夷,伐奄,四征不庭,而後天下晏然,六服羣辟罔不承德,以成太平之治。然則舍逆取順,真王者比天下之極功也哉!
上六,比之无首,凶。
象曰:比之无首,无所終也。
比道貴乎始,始之不正,其後有不可勝言者矣。故上六以无首為凶,惟其无所始,是以至於无所終也。塗山之會,萬國畢赴,而防風氏後至為戮,所謂後夫凶者,其上六之謂乎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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