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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卦-同人䷌天火同人-(宋)胡瑗撰《周易口义》

天火同人 地位:少阴|人位:老阳|天位:老阳|错卦:地水师|综卦:火天大有|交互卦:天风姤 【周易上经】第13卦-同人䷌天火同人(离下乾上)-(宋)胡瑗撰《周易口義•卷三》 【原文】同人于野,亨。利涉大川,利君子貞。 《義》曰:按序卦云:物不可以終否,故受之以同人。夫天下否塞之久,人人皆欲其亨通,是必君子同志以興天下之治,則天下之人同心而歸之,故曰同人。 同人于野,亨者,野取遐遠廣大之稱。大凡君子推己之仁以及天下之人,施己之義以合天下之宜,廣大宏博,无所不通,然後得同人之道而至于亨通,故曰同人于野,亨。 利涉大川者,言君子旣推仁義以同天下之心,使天下之人同心而歸之,无有不從,則雖有大險大難,亦得而濟之也,故曰利涉大川。利君子貞者,夫君子有仁義之心,忠恕之道,推之于身而加乎其民。故不以一己爲憂,所憂者天下;不以一己爲樂,所樂者天下。以至天下之人合心而從之,是君子之正也。故同人之道,所利者唯君子之正者也。 【原文】彖曰:同人,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,曰同人。同人曰,同人于野,亨,利涉大川,乾行也。文明以健,中正而應,君子正也,唯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。 《義》曰: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者,此就二、五之爻釋所以得同人之名也。六二以隂居隂,是柔得位也。居下卦之中,是得中也。旣中且正,又應于九五之尊,是得位得中而應乎乾也。以人事言之,則是有中正之臣而上應于乾剛之君,君臣之道同,則天下之人合心而歸之矣。又如在上者能以剛健之德、仁義之道推諸天下,而在下者又以柔順中正而應之,上下之心旣同,是得同人之道。 同人曰:此三字蓋羨文,于義无所通。同人于野,亨,利涉大川。乾,行也者,言所以得于野亨而險難无不濟者,由君子以勤健之德、中正之道以同天下之人,使天下之人同心而歸之,是以乾之道而行也。 文明以健,中正而應,君子正也者,此以二體明利君子之貞也。下離爲文明,上乾爲健,以是之德則无所不濟,而天下之人莫不與之同心也,故曰文明以健。又以六二柔順而居下卦之中,九五以剛健而居上卦之中,上下皆有中正之德相應,故能率人之心以同天下,此君子之正也。 唯君子爲能通天下之志者,因上文明君子之正,此又申說君子之道。且凡人之情,思慮不廣,唯止一身一家而已。唯君子則不然,但推其仁義之道、忠恕之德以及天下。以天下之人莫不欲安,則君子扶而不危;人莫不欲壽,則君子生而不傷;人莫不欲富,則君子厚而不困;人莫不欲逸,則君子節其力而不盡。是皆君子盡心于已,推之于人,恢廣宏大,无所不同,故能通天下之志也。 【原文】象曰:天與火,同人。君子以類族辨物。 《義》曰:夫天體居上,而火之性又炎上,是得同人之象也。君子法此象,于是類其族,辨其物。族即族黨也,物即物性也。言其分别族黨,使各以其類明辨其物性,使各得其所,善者同于善,不善者同于不善,君子則與君子同道,小人則與小人同道,是類别天下,使各得其同也。 【原文】初九:同人于門,无咎。 【原文】象曰:出門同人,又誰咎也。 《義》曰:門者,亦言其遐遠廣大也。咎者,怨咎也。夫廣遠寛大,无所不同,是同人之道也。今初九以文明之性,履同人之始,是其用心廣大,无所偏私,出于門則與人同也。夫出而與人同,則人亦同心歸之,又何有怨咎者乎? 【原文】六二:同人于宗,吝。 【原文】象曰:同人于宗,吝道也。 《義》曰:宗,主也。吝,鄙也。夫不以己之親疎,不以己之憎愛,則盡同人之道矣。今六二不能遠大其志,廣與人同,而反私心偏意,上係于九五之主,是其道褊狹,誠可以鄙吝者也。 【原文】九三:伏戎于莽,升其高陵,三歲不興。 【原文】象曰:伏戎于莽,敵剛也;三歲不興,安行也。 《義》曰:戎,兵也。莽,林莽也。陵,丘陵也。興,起也。夫六二以中正之道上應于九五中正之君,君臣上下各以正道相應,而九三以陽居陽,志好強暴,不量己力,輒欲私貪六二之應而奪之,是以伏其兵戎于林莽之中。然而以不正險陂之行加于人,故不敢顯然興其兵戎,但伏于林莽之中,又且恐懼而不敢進,故升其高陵以望之也。三歲不興者,夫以不正之道而欲犯于至正之人,其勢必不克勝,故至于三年之間亦不能興起也。 《象》曰:伏戎于莽,敵剛也者,言其以不正之道欲妄攻奪,是其志不懼九五之剛而輒欲敵之也。三歲不興,安行也者,以不正之小人而欲敵大正之君子,其勢自然不能勝,雖竆三歲之間,安能行之哉? 【原文】九四:乘其墉,弗克攻,吉。 【原文】象曰:乘其墉,義弗克也。其吉,則困而反則也。 《義》曰:墉,謂乘九三之墉也。克,能勝之辭也。九三不量己力,志尚剛暴,欲謀奪九五之偶,已爲大非,故伏其兵戎于林莽之中。今九四位乘于九三之上,亦欲因其九三之勢,乘陵而奪取六二,以義言之,是必不克勝也。然得吉者,蓋已旣不能克勝,故因其勢之困弱,而反守于法則,故得免咎而獲吉也。 《象》曰:其吉則困而反。則也者,言九四旣因其困弱,而反守法則,是改過之人也。故左傳曰:人誰无過,過而能改,善莫大焉。此九四所以獲吉也。 【原文】九五:同人,先號咷而後笑,大師克,相遇。 【原文】象曰:同人之先,以中直也;大師相遇,言相克也。 《義》曰:九五與六二之爻,下以文明,上以剛健,各恃中正以相應,而欲同心同力共治于天下。然而物有間于己而不得相遇者,蓋以九三伏戎于莽,九四又乘其墉,皆奪己之應故已。乃用太師以攻伐而克之,是先號咷也。旣攻伐而克之,然後得與六二相遇,而同心同力以共成天下之治,是後有笑也。故曰同人先號咷而後笑,大師克相遇。 《象》曰:

第13卦-同人䷌天火同人-(宋)胡瑗撰《周易口义》,天下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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