涣卦(风水涣卦)【离宫五世卦|巽上:错震综兑-先天:西南-后天:东南|坎下:错离综坎|先天:西方|后天:北方|天位:太阳|人位:太阴|地位:少阳】
【周易下经】第59卦-涣卦䷺风水涣卦(坎下巽上)-(清)張烈撰《讀易日鈔•卷六》
䷺【坎下巽上】
渙:亨,王假有廟,利涉大川,利貞。
渙,散也。下坎上巽,有風行水上,離披解散之象,故名渙。處渙散之勢,若无人為之拯救,則天下終于不合矣。卦變自漸䷴來,九來居二,得其所安,六往居三,得位而上,得**之助,剛柔各得其用,有亨道矣。夫天下之渙,皆所當聚,而最大者,无過于假廟。人徒知憂天下之渙,求經濟于外,而反忘己身所由來。有祖考而後有身,有身而後有民物。祖考方去,遂任其精神之散,而莫之求生。身之本尚可不聚也,身外之民物反亟乎?故言萃言渙之道,莫先于王假有廟也。至于渙散之時,險難方殷,非才不足以濟,而卦象木在水上,有克濟之象,故為利涉大川。雖然,亨而非正,則剛柔无撥亂之功;假廟非正,則豐祀有媚神之意;涉川非正,則遇事有行險之心。是三者,皆宜于貞焉。
彖曰:渙,亨,剛來而不窮,柔得位乎外而上同。
渙之所以亨者,濟渙之用,惟剛與柔。此卦之剛,卦變自漸,剛自三來,居于二,處乎中地,進退裕如而不窮,剛者得以盡其用矣。此卦之柔,自二而外,居于三,居下之上,是得位矣。而上而與**同類相助,柔者亦得盡其用矣。剛足以有為,而復得乘便之地;柔不足自立,而乘權有與。剛柔各盡其用,又何渙之不亨乎?
王假有廟,王乃在中也。
王假有廟,非徒隆其文而已,王乃親在廟中也。廟者,向徒見祖考聚于斯,而今王乃亦在于斯,儼然王者一至其地,而祖考皆如在焉。使王不在廟中,則王之精神不聚,而祖考之精神亦渙散而無屬矣。
利涉大川,乘木有功也。
治渙所以濟險,而卦象木在水上,有乘木之象,乘木則川可涉,以乘木之道濟險,可以有功也。夫大川在前,入者皆沒,宜若无術以越之矣,乃有道焉。天下之物,水皆不受,而惟木則浮,于是假用于木,而人乘其上,大川之險,无如我何。人之智能善用,未有若乘木之妙者也,以乘木之道涉險,天下无難濟之事矣。
象曰:風行水上,渙;先王以享于帝,立廟。
天下之情,本樂聚而惡散,若可以任其渙散而不之恤者,必其與我邈不相屬者也。天下何物與我不相屬?而大本大根,則帝與祖又我身所從出。人而忘天忘祖,精神兩不相聚,是自戕其本也。使人人不知有天祖,又何知有君親?天下之冰消雲散而不相維,忘本故也。昔先王是以享于帝以聚天之神,立廟以聚祖考之神,使天下仁孝報本之心油然而生,則不忍復散矣。
初六,用拯馬壯,吉。
當渙之始,救之易為力,宜用拯也。又以柔居九二之下,能順乎九二以資其力,是又得馬之壯也,渙可拯矣,吉。
象曰:初六之吉,順也。
初六之才,不能濟渙而可以吉者,惟初六性柔,則能順乎二以成功也。
九二,渙奔其机,悔亡。
二非陽地,而九居之,若失其所處,不足濟渙而有悔矣。然卦變舍三居二,得中不窮,是當渙之時,舍其故地之不安,而急奔以就所安机者,人所凴以安也。得凴藉以為安,悔可亡矣。
象曰:渙奔其机,得願也。
當渙之時,人皆願求所安。夫所願在是,而坐失機宜,終身不獲,可勝悔乎!二奔机則得願,所以悔亡。曰:得幸之,亦危之。
六三,渙其躬,无悔。
隂柔不中正,有私于己身之象,悔不免矣。然居得陽位,則才雖未優,而志在濟時,能為人忘己,渙散己躬而不之恤。夫百私皆出于躬,能散其躬,則濟否未可知,而其心无悔矣。此上四爻皆用渙以濟渙者也。渙之象不可在世,不可不在身,一人各私一身,所以渙而不相屬,散其身則渙者化而聚矣。
象曰:渙其躬,志在外也。
人莫不各私其躬,而三能渙之者,志有在也。身為内,世為外,二者不容並係。志在于外,自不暇顧身矣。
**,渙其羣,元吉。渙有丘,匪夷所思。
居隂得正,上承九五,當濟渙之任者也。而下无應與,有能散其羣黨之象。夫人心渙散之時,各為羣黨,不能統一,而四能散之,解私交以急公事,未有如此之盡善者也。占者如是,則元吉。且既能散其小羣,則統為大羣,是其渙之所聚者。且如丘之積,洵非平常之人所思及者矣。常人止知各結其私,豈能公懷若是?
象曰:渙其羣,元吉,光大也。
渙羣之心,可謂光明无私昧,廣大不狹小也。此其為元吉,而匪夷所思。
九五,渙汗其大號,渙王居,无咎。
當渙之時,所宜渙以合人心者,莫如號令與居積。九五陽剛中正,以居尊位,能得濟渙之要,故能渙散其大號。大號,大政令也。布此大號,出乎上之中心,由中及外,由近及遠,雖至幽至遠之處,无不被而洽之,猶人之汗出乎中而洽于四體也。又能渙散王之居積,以公諸人。夫散其號,則天下共見一人之心矣;散其居積,則財散而民聚矣。天下大勢,不其合于一乎?庶于主渙之責无咎矣。
象曰:王居无咎,正位也。
渙汗渙居,其功大矣,而止言无咎者,以五正居尊位,天下之渙皆其責,故必如是而乃可以无咎也。王居无咎,是將爻辭節作四字,意則全包。
上九,渙其血,去逖出,无咎,【逖、惕同】。
渙極將聚,隂柔處之,則无以收其勢矣。上九以陽剛之才濟之,能出乎渙,故渙其傷血則血已去,渙其憂惕則惕已出,无咎。
象曰:渙其血,遠害也。
渙其血,血者患害之象,害非自去,上有以遠之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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