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卦(水地比卦)【坤宫归魂卦|坎上:错离综坎-先天:西方-后天:北方|坤下:错乾综坤|先天:北方|后天:西南|天位:少阳|人位:太阴|地位:太阴】
比:吉。原筮,元永貞。无昝不寧,方來後夫,凶。
【比,親輔也,以一人而撫萬邦,以四海而仰一人之象】。
彖曰:比,吉也。比,輔也,下順從也。原筮,元永貞,无咎,以剛中也。不寧方來,上下應也。後夫凶,其道窮也。
乾坤既列,凡叙六坎,以人生坎險難平之故。自屯、蒙、需、訟而至于師,曰行險而順,已從師憂中百般防攝過來,至此險者已出而不見其險矣。故聖人于比獨不言險字,盖師之險在内,内而克盡其憂危;比之險在外,則外險自得其通達。比所以樂
【雜卦比樂】。
從兢業中透出心體,達之无不遍滿,能通天下為一心,故樂也。心體到比,纔得乎心之正位,滿得心之分量。九五剛中,全是乾五飛龍體段,所謂百體皆從此剛也,所謂萬物皆覩此剛也,故比自吉。其所以吉,以衆隂輔一陽,无不順從于下也。卦德莫吉於一陽為主,有一君統衆民之象。惟比以一陽居九五,言其德,德則居乎天位;言其位,位乃位乎天德,真是大君建極之象,故特稱原筮。原者,萬化一原之原;筮者,千變萬化推衍不窮之道。比五剛中,真能執一以御萬,居中以定四方,萬事萬化无不於此出,謂之原筮也。以其德之可大曰元,以其德之可久曰永,以其可大可久而又无不正曰元永貞。
【五字皆贊辭】。
元永貞,是與天地合其德也。
【元乾道,永貞坤道】。
以此,其德自无一人不順從矣。不寧方來者,下之人内外遠近不同,同一心以歸往,内而近者不敢自安于内且近,外而遠者不敢自阻於外且遠,方方而來,上下順也。又有後夫凶,只因上六一爻乘五,有不順之象,以其在上之人也稱夫,以其過于五也稱後夫。盖比之貴惟在德,德之貴惟在剛中。今上六既无其德,又非其位,全是過中失正,何以成比?故曰其道窮,言不能比五,又不能為下所比也。即如堯舜之德,一當倦勤,尚且擇賢禪位,正為中不可過也。
【上六之无所終,即此義】。
比无上比下、下比上兩義,凡位在下者自比上,位在上者自比下,相須成比,只一个道理。
【本義分屬未妥】。
象曰:地上有水,比;先王以建萬國,親諸侯。
地五方異氣,高下燥濕之不同,血脉則流貫而通于一水是也,故地上有水,比象。萬國之民,氣稟習俗之不同,其血脉亦流貫而通于一心是也,故建萬國,親諸侯,欲使上下之心常得流通,如地上之水也。天子得諸侯心與民通,坎象;民得諸侯心與天子通,坤象。
初六,有孚比之,无咎。有孚盈缶,終來有他,吉。
象曰:比之初六,有他吉也。
比,輔也,下順從也。其所以能使之順從者,全以歸往之德在五。初在下,其去五最遠,通之不易。然初為坤順首爻,初若不從,何由成比?故惟一心向往,以孚元永貞之德,方得比于五而无咎也。又曰有孚盈缶者,初雖與**相當,却與四正相應。初六孚五之誠,積之滿而得比於四,則合于五矣。缶,土器,坤象。盈缶,取其透過坤之三爻而及于四也。又曰終來者,**、上六同為坎體,初之孚既盈于四而四來,則上六亦孚而終來,合全卦成比,有他吉也。有他者,猶云意外。初原始,要比之成,必于初乎始,故爻辭先及終吉焉。以心體言之,從初要信得中體,真是為有孚。然必從一事孚,積而至于事事孚,方是盈缶。如此心體,到底相安曰終來,縱有意外疑難,亦无他害,有他吉也。以王道言之,初是下位遠臣,四是公卿近地。初之比,須是一片誠心充積之盛,通於王之近臣,則亦通於王而成大順矣。如此,天下豈復更有不從王者?是皆初之誠意感孚,有他吉也。
六二:比之自内,貞吉。
象曰:比之自内,不自失也。
六三:比之匪人,
【隂柔不中正,承乘應皆隂】。
象曰:比之匪人,不亦傷乎?**:外比之,貞吉。
象曰:外比于賢,以從上也。
二以應五稱内比,三以應上為比匪人,四以近五反稱外比。何謂内比?觀小象曰不自失,則所云内者,一心以向上,只是内自盡其心也。何謂外比?觀小象曰比于賢,則所云外者,合衆心之順以歸五,所以謂之以從上也。
【以者,能左右之】。
二,如天子心腹臣。四乃公侯之位,能聨遠近内外以從五,故有此象。曰比于賢,能順五者,即賢也。二之内比,非无外聨衆人之心。四之外比,非无自盡其誠之意。因位而分言之,互觀則同一比之善道也。
九五,顯比,王用三驅,失前禽,邑人不誡,吉。
象曰:顯比之吉,位正中也。舍逆取順,失前禽也。邑人不誡,上使中也。
【天子不合圍,開一面之網,來者不拒,去者不追,故為用三驅,失前禽,邑人不誡之象。盖雖私屬,亦喻上意,不相警備,以求必得也】。
隂之比陽,遠近内外不同,若五之比下,何分内外?何分遠近?中正而天下歸,蕩蕩平平,顯用其道,天下共由,人人得而比之,曰顯比。王用三驅下,則正舉王者田獵一事,以明顯比之象。三驅之禮,從王者行則為順而取之,背王者行則為逆而舍之,是王者明明白白與人一條。大明之路,人人可由,但人自不肯由,如前禽之失是也。失,謂失其正路。邑人不誡王者,此心人人共曉,故王者所取,人皆取之,王者所舍,人皆舍之,不求其必得也。此句又極狀王道之顯而共由如此。
朱子曰:田獵之禮,置旃以為門,獵者自門驅而入,禽獸向我而出者免,被驅而入者皆獲。按如此,舍者生,獲者死矣。盖獲者獲以供祭祀,享賓客,充君庖也,用莫大焉。此為盡物之性。惟君之獲士亦然,羅而致之,生之用也,死之用也,期无見棄焉,則皆吉矣。
【孫聞斯說,又說:細察田獵之禮,當以向王者而來為順,取者為使之去而得生也;以背王者而入為逆,舍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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