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火同人 地位:少阴|人位:老阳|天位:老阳|错卦:地水师|综卦:火天大有|交互卦:天风姤
(北宋)张载撰《横渠易说》【上经】第十三卦_同人:天火同人(离下乾上)
同人于野,亨。利涉大川,利君子贞。
彖曰:同人,柔得位,得中而应乎乾曰同人。同人曰“同人于野亨,利涉大川”,乾行也。文明以健,中正而应,君子正也。唯君子为能通天下之志。
象曰:天与火,同人,君子以类族辨物。
不能与人同,未足为正也。
天下之心,天下之志,自是一物,天何常有如此间别!
初九,同人于门,无咎。
象曰:出门同人,又谁咎也!
六二,同人于宗,吝。
象曰:“同人于宗”,吝道也。
九三,伏戎于莽,升其高陵,三岁不兴。
象曰:“伏戎于莽”,敌刚也。“三岁不兴”,安行也。
九四,乘其墉,弗克,攻,吉。
象曰:“乘其墉”,义弗克也。其吉则困而反则也。
九五,同人先号啕而后笑,**克相遇。
象曰:同人之先,以中直也。**相遇,言相克也。
上九,同人于郊,无悔。
象曰:“同人于郊”,志未得也。
二与五应而为他间,己直人曲,望之必深,故号啕也。师直而壮,义同必克,故遇而后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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