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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4卦-归妹䷵雷泽归妹-(明)陳士元撰《易象鈎解》

归妹(雷泽归妹)【兑宫归魂卦|震上:错巽综艮-先天:东北-后天:东方|兑下:错艮综巽|先天:东南|后天:西方|天位:太阴|人位:少阳|地位:太阳】 ䷵【兑下震上】 歸妹:征凶,无攸利。 震為長男,兄也,則少女之兌為妹矣。不曰歸女而曰歸妹,妹者,孤之窮也。無父而有兄,幼小之稱也。父在則稱女,不得以稱妹矣。無父而歸於人者,兄歸之也。不待兄命而自往焉,是淫奔而凶也,何利之有? 初九,歸妺以娣,跛能履,征吉。 娣,媵也,賤少之稱也。初應四,四居震下,震為足,兌為毁折,跛也。四至初有履象,故曰跛能履。 九二,眇能視,利幽人之貞。 二至四互離,離為目,兌毁其目眇也。卦以五為兄,二即妹也,故不言歸妹。二居兌體,而在下卦之中,有幽人之象。履亦下兌,六三曰:眇能視,跛能履,刺之也。此分言於初、二,憫之也。履與歸妹二爻皆曰幽人,盖以兌之隂爻掩於上也。 六三,歸妹以須,反歸以娣。 初至五有需體。需,須也。三居需體之中,與上無應,故有歸妹以須之象。夫九二幽貞,尚待禮而未嫁者也。今六三乃欲躐出九二之上,此已挾綠衣僭分之心矣。故聖人正其分曰:汝當反而歸於娣媵之列,以娣而從二可也。戒之也。朱子《本義》引或曰:須,女之賤者。按天官書:北方須女四星,賤妾之象。其星主女工,故賤女之稱須者本此。 九四,歸妹愆期,遲歸有時。 九四剛健,震主震伏,巽變則成坤,有震動之才,又能巽伏而坤順,是能從容俟時,以全其妹之正者,故有此象。 六五,帝乙歸妹,其君之袂,不知其娣之袂良。月幾望,吉。 帝乙,殷之賢君。解見泰六五。袂,袖也。假衣以明其人,而不斥言之,敬其德也。君,猶言小君,謂嫡妹也。其君之袂,不如其娣之袂良,見嫡妹之能儉也。月,婦道也。卦互坎、離,離日坎月,月在震東,日在兌西,日月東西相對,有幾望之象。月幾望而未望,見嫡妹之能謙。儉與謙,妹之德也。二為妹,五為諸妹之兄,妹無失德,則兄有令聞,故曰:帝乙,殷之賢君也。 上六,女承筐无實,士刲羊无血,无攸利。 三在兌上,女象也。震為竹,坤為方。卦變自泰來,有坤體竹器而方者,筐象也。胡氏、楊氏皆謂震有虚筐之象。夫三動往上,是兌女承震筐矣。而隂虚偶分,故有女承筐无實之象。兌為羊,震為士,兌金為刑殺,刲羊也。坎為血,上動往三,坎體變矣,故有士刲羊无血之象。女之適人,實筐以贄於舅姑。士之娶女,刲羊以告於祠廟。筐无實,羊无血,約婚不終者也。曰女曰士,未成夫婦之辭。先女而後士,咎在女矣,故无攸利之占。與彖、繇同。 按:《左傳》,晉獻公嫁伯姬於秦,筮得此爻。史蘇曰:不吉。其繇曰:士刲羊,亦無也。女承筐,亦無貺也。西鄰責言,不可償也。歸妹之睽,猶无相也。震之離,亦離之震,為雷為火,為嬴敗姬。車脫其輹,火焚其旗,不利行師,敗于宗邱。歸妹睽孤,寇張之弧。姪其從姑,六年其逋。逃歸其國,而棄其家。明年其死於高梁之虚。及惠公在秦,曰:先君若從史蘇之占,吾不及此。

第54卦-归妹䷵雷泽归妹-(明)陳士元撰《易象鈎解》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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