鼎卦(火风鼎卦)【离宫二世卦|离上:错坎综离-先天:东方-后天:南方|巽下:错震综兑|先天:西南|后天:东南|天位:少阴|人位:太阳|地位:少阳】
【周易下经】第50卦-鼎卦䷱火风鼎卦(巽下离上)-(唐)史徵撰《周易口訣義•卷五》
【原文】鼎,元吉,亨。
【原文】彖曰:鼎,象也。以木巽火,亨飪也。聖人亨以享上帝,而大亨以養聖賢。巽而耳目聰明,柔進而上行,得中而應乎剛,是以元亨。
【原文】象曰:木上有火,鼎,君子以正位凝命。
【原文】初六:鼎顛趾,利出否,得妾以其子,无咎。
【原文】象曰:鼎顛趾,未悖也。利出否,以從貴也。
【原文】九二:鼎有實,我仇有疾,不我能即,吉。
【原文】象曰:鼎有實,慎所之也;我仇有疾,終无尤也。
【原文】九三:鼎耳革,其行塞,雉膏不食。方雨虧悔,終吉。
【原文】象曰:鼎耳革,失其義也。
【原文】九四:鼎折足,覆公餗,其形渥,凶。
【原文】象曰:覆公餗,信如何也。
【原文】六五:鼎黃耳金鉉,利貞。
【原文】象曰:鼎黃耳,中以為實也。
【原文】上九:鼎玉鉉,大吉,无不利。
【原文】象曰:玉鉉在上,剛柔節也。
鼎元吉亨者,鼎者,器象之名。故何妥云:古者鑄金為此器,能調五味,變故取新,以成烹飪之用,以供宗廟,次養聖賢。天子以天下為鼎,諸侯以國為鼎,變故成新,尤須當理,故先元吉,後乃亨通,故曰元吉亨也。
象曰:木上有火。鼎者,巽木也。又為入,離火也。木入火中,是烹飪鼎之象也。君子以正位凝命者,凝,嚴整也。鼎既變故成新,所以君子象之,正定尊卑之位,使其有别,布示嚴凝之命,使其不妄輕犯也。
初六:鼎顛趾,利出否。得妾以其子,无咎者,趾,足也。顛,倒也。鼎之為義,下實上虚,虚以納物,實以受物也。今初六以隂處下,即是鼎口向下,鼎足倒上,即是鼎傾覆,足倒在上,故曰鼎顛趾也。鼎既顛趾,其所利者,利在傾棄鄙穢之物,故曰利出否也。以事明之,亦猶正室,雖亡媵妾,不可為室主。若以妾為室主,亦猶鼎之顛趾,咎莫大焉。妾若有子,即母以子貴,以此繼室,猶可免咎,故曰得妾以其子,无咎也。
九二:鼎有實,我仇有疾,不我能即,吉者,實為陽也。即,就也。鼎之為義,虚中待物,乃是其常。今九二以陽居中,失虚中之義,施之人事,即是志意盈滿,不受規誨,故曰鼎有實也。我仇,謂五也。仇,匹也。然六五是我之仇匹,有乘剛之疾,不得來就于我,為六五下有二剛爻為疾也。我得全其志,不為驕盈,即獲吉也,故曰我仇有疾,不我能即,吉也。
九三:鼎耳革,其行塞,雉膏不食,方雨虧悔,終吉者,鼎之為義,下實上虚,九三既處下卦之上,即是鼎耳。鼎耳之用,唯在虚空,以待鉉而舉之。今九三以陽處之,而自實塞,即是變革鼎耳之常道也,故曰鼎耳革。以人事明之,是懷小人之行,而自實塞,不納賢良,故曰其行塞也。既无虚中待物之心,物亦不來歸已,猶之雉膏美物,而終不得食,故曰雉膏不食也。方雨,虧悔,終吉者,此戒其勿行剛處亢,以柔和為用,若不全任剛亢,務在和通,方欲為此和通,即虧減其悔,終獲吉矣。雨喻隂陽和順也。
九四:鼎折足,覆公餗,其形渥,凶者,餗是八珍糝鼎之實也。渥,霑濡之貌。九四應在初,初已傾棄穢物,即九四有以受其珍美之物也。九四上近于五,即有承五之心,下又應初,又有施下之義,既承且施,力所不任,即致折足而傾棄其餗,故曰鼎折足,覆公餗。鼎足既折覆于地,即被沙鹵霑濡,喻之于人智小謀大,力小任重,受其至辱,災及其身,故曰其形渥,凶。
六五:鼎黄耳,金鉉,利貞者,黄中謂五也,金剛謂二也。鉉者,扛鼎之物也。六五以柔居中,故曰黃耳。應在九二,以柔納剛,納金鉉而以舉之,故曰金鉉也。所納剛正,不為虚妄,故曰利貞。
上九:鼎玉鉉,大吉,无不利者,堅剛之物,而懷潤澤之性,喻道大成而有斯美。體剛履柔,是用玉鉉而以自舉,故曰鼎玉鉉也。應不在下,不私其用,故獲大吉而无不利,故曰大吉,无不利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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