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火同人 地位:少阴|人位:老阳|天位:老阳|错卦:地水师|综卦:火天大有|交互卦:天风姤
【周易上经】第13卦-同人䷌天火同人(离下乾上)-(元)趙汸撰《周易文詮•卷一》
同人于野,亨,利涉大川,利君子貞。
同人,與人同也。于野,謂曠遠而無私也。為卦以離遇乾,火與天其性同,二應五其德同,又卦惟一陰而五陽同,與之其情又同,故為同人。君子之與人也,必大公無我,家天下,人中國,同人于野焉。乃同心協力者衆,無往不通而亨,即險可濟而大川,亦利涉焉。然概曰同人,不論可否,不擇是非,與世浮沉,雖盡天下而與之,終是私情之合而已。必合于君子之貞,以理而不以情,以公而不以私,始非比周為黨,而得同人之道,乃為利也。
彖曰:同人,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,曰同人。
柔謂六二,乾謂九五。得位謂六居二,得中謂卦之中。卦名同人者,以二柔中之德,應五剛中之君,所謂一德交孚,君臣同于朝也,故曰同人。
同人于野,亨,利涉大川,乾行也。文明以健,中正而應,君子正也。唯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。
同人于野而亨且利者,盖大道之公,非健不能,以乾而行,則剛德勝而私情絀,隨所往而皆利也。利君子貞者,卦德文明而以健行之,是和同比周之介晰之精,而公私從違之間決之力。六二中正而五應之,是我以道同于人而非私昵,人亦以道與我而非私比,内外人已皆君子之正道也。正則天下之志通于此矣。盖人同此心,心同此理,吾得其所謂正,即得其所謂通,通天下之志乃為大同。
象曰:天與火,同人;君子以類族辨物。
天在上而火炎其上,其性同也,故曰同人。君子以欲致同,必先審異。天下一定之名分曰族,如士農工商皆族也,族不類則相越,而害其同名以命之,使親疎貴賤各得其分。天下不同之名器曰物,如車旂服飾皆物也,而族中之物原自有辨,物不辨則相競,而害其同器以别之,使等威度數各昭其則。則天下絶無僭亂參差之弊,合乎君子之正矣。
初九,同人于門,无咎。
初剛在下,于己無私心,上無係應,于人無私與,周而不比,同人于門之象,自无偏黨之咎。
象曰:出門同人,又誰咎也?
同人而人得以咎之者,必其心有私也。今初出門,同人則四海皆兄弟矣,親不得議其黨,疎豈得議其薄乎?
六二,同人于宗,吝。
宗,黨也。六二雖中且正,亦能同人,然有應于上,不能大同,而係于私,同人于宗之象。夫所感者私,則所應者狹,吝。
象曰:同人于宗,吝道也。
君子同人,當以天下為一家。今但于宗私而且狹,吝之道也。
九三,伏戎于莽,升其高陵,三歲不興。
同人貴同,然非強其類以為同也。三剛而不中,是強暴而妄同;上無正應,又寡援而急同。欲同于二而非其正,懼九五之見攻,于是内懷不測之心,外起窺伺之計,象猶伏戎于莽,以敵五攘二也。究之理勢俱屈,終不能興。
象曰:伏戎于莽,敵剛也;三歲不興,安行也。
恃其勢力,將以敵剛,屈于理勢,終不能行,妄同之無益如此。
九四,乘其墉,弗克攻,吉。
四剛不中正而妄求,又無應與而急求,亦欲同于六二而為三所隔,恣憑陵之志,結非分之援,為乘墉以攻之象。然以剛居柔,能惕然自反于理,為弗克攻之象。如是,是能改過而不召禍,吉。
象曰:乘其墉,義弗克也;其吉,則困而反則也。
四既乘墉,非力不足也。二、五相應,義之常也。四欲與同,非義矣,故弗克也。其所以吉者,義即同人之則,奮然儆省,能以義斷困,而反于法則之中也。
九五,同人先號咷而後笑,大師克相遇。
五剛中正,二以柔中正,相應于下,同心者也。而為三四所隔,不得其同,故先不免于號咷。然義理之正邪,不得而間之,終必得合,故後必至于笑。然六二柔弱,君子易退;三四剛強,小人易進。為君者必剛毅獨斷,不惑讒邪,如用大師以克之,然後得相遇也。
象曰:同人之先,以中直也。大師相遇,言相克也。
中正以應理,本直也。直在同之先矣,小人豈得間之?必大師相遇者,盖邪正不兩立,君心惟斷,乃與正合,勸其克也。
上九,同人于郊,无悔。
居外無應,物莫與同。是孤介獨行,无心于天下,蕭然與寂寞之士為侣,為同人于郊之象。如是避世,雖非大同,亦無比昵,无悔。
象曰:同人于郊,志未得也。
同人之志,必通天下而後得。今曰于郊,則離羣索居,與視民物為已責者大相反矣,安見為得志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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