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易经网

赵庚白《直方周易》序卦。缓必有所失,故受之以《损》。

【原文】缓⑴必⑵有⑶所⑷失⑸,故受之以《损》⑹。【译】生活恢复到正常状态肯定会逐渐富足起来,百姓富足了就要向邦国缴纳税赋而失去一部分财富,所以承接《解》的用《损》卦。【注释】⑴“缓”恢复,恢复正常状态。老舍《四世同堂》三三:“在冰凉的地上爬伏了好大半天,他才缓过气来。” ⑵“必”肯定;断定。《韩非子·显学》:“无参验而必之者,愚也。” ⑶“有”多;丰收;富足。《诗经·小雅·鱼丽》:“君子有酒,旨且有。” ⑷“所”用在动词之前,构成名词性的词组,指代人或事物。《孟子·公孙丑上》:“管仲,曾西之所不为也。” ⑸“失”失掉;丢失。《论语·阳货》:“既得之,患失之。”⑹“损”减少,减少百姓的。《老子·四十二章》:“故物或损之而益,或益之而损。”《易·损·彖》损,损下益上。(下:百姓。) 声明:本文系转载,由赵庚白原创发布于新浪博客,转载请联系原作者。赵先生博客地址:http://blog.sina.com.cn/u/5291706076
完整内容需VIP查看开通VIP查阅
付费内容
售价:20 积分

登录注册购买

这里是自定义内容,请在【用户中心配置 - 销售配置 - 普通付费内容 - 未登录提示】修改

发表评论

还没有评论,快来说点什么吧~

付费内容
售价:20 积分

登录注册购买

这里是自定义内容,请在【用户中心配置 - 销售配置 - 普通付费内容 - 未登录提示】修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