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天需卦 地位:老阳|人位:少阴|天位:少阳|错卦:火地晋|综卦:天水讼|交互卦:火泽睽
【周易上经】第5卦-需卦䷄水天需卦(乾下坎上上)-(元)解蒙撰《易精蘊大義•卷二》
䷄【乾下坎上】
需:有孚,光亨,貞吉,利涉大川。
先儒曰:卦取涉川象凡八:需、訟、同人、蠱、大畜、益、渙、中孚。大槩取象於乾、坎、震、巽。光亨,陽德也。易六十四卦,惟此言光亨。
蒙謂人能充實而光輝,則需得其道而涉險無難矣。
彖曰:需,須也,險在前也。剛健而不䧟,其義不困窮矣。夫惟恒易而知險,故不輕進以陷險,乃需道之至善也。
需,有孚,光亨,貞吉,位乎天位,以正中也。
盡需之善,惟以天德而居天位者當之。
利涉大川,往有功也。
履乎險而不陷於險,則終能濟險矣。
先儒曰:乾三陽進廹乎坎,遇險而能需者也。坎一陽居中守正,處險而能需者也。遇險而需則不陷險,處險而需又能出險矣。德與位並,而後可以言需位乎?天位則有其位矣,正中則有其德矣。無位而需無濟險之勢,無德而需無濟險之質,有位有德,所以終能濟險而有功。
蒙謂不躁進以冒險,而能盡誠以濟險,非德稱其位者不足以當之也。
象曰:雲上于天,需;君子以飲食宴樂。
先儒曰:君子觀雲上于天之象,知物之所需在雨,故亦當發政施仁,下膏澤於民,以應民之需也。然身安而後可動,存我所以厚蒼生,故必飲食以養其生,非曰事口腹也;宴樂以和其神,非曰耽遊豫也。
蒙,謂有所待而無所為。需,道之至善也。
初九,需于郊,利用恒,无咎。
象曰:需于郊,不犯難行也。利用恒,无咎,未失常也。
先儒曰:進不犯難,退不失常,故無咎。
蒙,謂不冒險而守常,所以能需而無過也。
九二,需于沙,小有言,終吉。
象曰:需于沙,衍在中也。雖小有言,以吉終也。
蒙謂唯其近於險,故必有所傷;以其處之善,故能免于傷。
九三,需于泥,致寇至。
象曰:需于泥,災在外也。自我至寇,敬慎不敗也。
先儒曰:坎為盗,近則有言,廹則致寇,其勢然也。此爻本不善,聖人教人轉凶為吉,而曰敬慎不敗也。敬慎二字,程傳未嘗合言之,今始合之。敬有寅畏自持之實,慎有戒懼勿忘之心,如此則能處外患矣,何敗之有?
蒙謂既由我以致寇,豈不由我以遠害,聖人示人之意切矣。
**,需于血,出自穴。
象曰:需于血,順以聼也。
先儒曰:以内卦觀之,固厄于險;以外卦觀之,又廹于險。故乾之于坎,遠之則無咎,近之則致寇;坎之于乾,敬之則終吉,抗之則傷血。是知乾遇坎則當須,坎遇乾亦不能為陷也。需三四,乾、坎之會也。聖人于三以敬告人,敬則不陷于坎;四以順告人,順則不忤于乾。二者交盡處,需之要也。
蒙謂既傷于險,則必失其安。苟非四之柔順,其至於凶咎乎!
九五,需于酒食,貞吉。
象曰:需于酒食,以中正也。
先儒曰:坎為酒食,彖象之辭,五盡之矣。
蒙謂位不可進而德無以加,則養己以待時而已耳。
上六,入于穴,有不速之客三人來,敬之,終吉。
象曰:不速之客來,敬之終吉,雖不當位,未大失也。
先儒曰:三陽,君子也。其進也,四以險而傷,上以敬而吉。乾知險而需,所以為君子謀;隂知敬而避,所以為中人戒。
蒙謂隂非在上之物,陽必有進之勢,然卒能善其終者,以其執柔而能順故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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