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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清)尚秉和撰《周易尚氏学•卷十下经》第35卦-晋卦:火地晋卦(坤下离上)

(清)尚秉和撰《周易尚氏学•卷十下经》第35卦-晋卦:火地晋卦(坤下离上) 火地晋卦 地位:老阴|人位:少阳|天位:少阴|错卦:水天需|综卦:地火明夷|交互卦:水山蹇 晉,康侯用錫馬蕃庶,晝日三接。 离出地居五。南面响明而治。故曰晋。晋进也。四诸侯。康美也。大也。礼祭统。康周公注。康犹褒大也。易林随之恒云。实沉参虚。封为康侯。康侯略如大侯。为诸侯之美称。犹诗之言齐侯。言平王也。坎为马。坤亦为马。坎为众。坤亦为众。故曰用锡马蕃庶。艮为手故曰锡。锡予也。言康侯恭顺。来宾于王。锡贲众多。杂卦。晋昼也。艮为手。数三。离为昼。故曰昼日三接。 侯果曰:大行人职曰。诸公三晌三问三劳。诸侯三响再问再劳。于男三晌一问一劳。即天子三接诸侯之礼也。昼日三接。即一昼三觌也。 《彖》曰:晉,進也。明出地上,順而麗乎大明,柔進而上行,是以康侯用錫馬蕃庶,晝日三接也。 明出地上谓离。顺谓坤。柔进而上行谓五。进居地上。得君位也。 《象》曰:明出地上,晉。君子以自昭明德。 明出地上。自然显著德不求明而自明。故学易之君子。取法乎此。以自昭明德。言明德在已。自然昭朗。视能进与否耳。苟进而上行。未有不显著者。昭正义云。周氏等作 初六:晉如摧如,貞吉。罔孚,裕无咎。 初阴。二三亦阴。得敌。故进而见摧。有应故贞吉。然初虽应四。以为二三所隔。应之甚难。故曰罔孚。裕缓也。言初与四终为正应。缓以俟之。则无咎也。与屯六二。十年乃字义同也。旧解皆不知得敌之理。虞翻以失位诂摧如。以罔罟诂罔孚。遂歧误百出矣。 《象》曰:晉如摧如,獨行正也;裕无咎,未受命也。 初阴遇阴得敌。故曰独行。有应故曰正未受命者。言初居勿用之位。尚未膺官守之命也。 六二:晉如愁如,貞吉。受茲介福,于其王母。 二无应。进遇坎。坎为忧。故曰愁如。贞吉者。卜问吉也。介虞九家皆训为大。坤为母。伏乾为大为福为王。故曰受兹介福于其王母。王母谓二。言二虽不宜于进。然得中为坤本位。必受此大福也。旧解谓王母指六五。六五亦阴。焉能福二。故夫阴遇阴阳遇阳。敌应之理不明。说易无不误也。 《象》曰:受茲介福,以中正也。 言二所以受兹大福者。以得此中正之位也。若六五则中而不正。各家因曰王母疑非五莫能当。岂知下坤方为母,伏乾故曰王母。易林此例甚多也。 六三:眾允,悔亡。 施氏于升初六允升。读作允(A:左上山左下卒)。就允(A)进也。此允字当与之同。故吴澄亦读作众允(A)。众斯允(A)者众进。坤为众。言群阴并进而承阳也。故曰悔亡。虞翻诂允为信。朱子从之。与象传上行之义不合。 《象》曰:眾允之,志上行也。 坎为志。上行谓进而承阳。即释允(A)义。可见施读合也。 九四:晉如鼫鼠,貞厲。 释文子夏传作硕鼠。云五技鼠也。古盖音同通用。艮为鼠。为穴。坎为盗。鼠居穴中。伺隙**。昼伏夜动。四失位。前临夷主。下拥万民。而坎为隐伏。为畏怯。欲进居五。恐下民生疑。欲下应初。又恐失五位。进退周章。有类于硕鼠。故贞厉也。 《象》曰:鼫鼠貞厲,位不當也。 位不当。即谓不中不正。 六五:悔亡,失得勿恤。往吉,无不利。 六五得尊位。晌明而治。故侮亡。矢辅嗣作失。兹从孟马荀虞郑王肃诸家。坎为矢。五坎体。是得矢也。坎为恤。得矢为用。故勿恤。承阳故往吉。坎矢象。噬嗑九四云得金矢。以坎为失也。易林常用。乃至汉末竟失传。 《象》曰:失得勿恤,往有慶也。 往遇阳。故曰往有庆。虞翻强命五变得乾为有庆。岂知六五上下皆乾阳。五居其中。往承阳故有庆。若五变为阳。往遇阳得敌。尚能有庆哉。 上九:晉其角,維用伐邑。厲吉无咎,貞吝。 爻例上为角。故曰晋其角。坤为邑。离上九云。王用出征。有嘉折首。是离有征伐象。盖离为甲兵。故维用代色。然下应柔爻。故必振厉方吉元咎。以不全吉。故贞吝。 《象》曰:維用伐邑,道未光也。 离为光明。至上光将熄矣。夫王道大光。则无用征伐。用征伐必未光也。

(清)尚秉和撰《周易尚氏学•卷十下经》第35卦-晋卦:火地晋卦(坤下离上)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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